第十二章 鬼话连篇
我打开了净魂瓶,一股烟雾从里面冒了出来,在我身前化为了李真宵的形象。她依然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头戴太阳帽,脸色比之前红润了不少,身后一条细细的烟一直通到净魂瓶里。 “我去,在里面快把我憋死了。简直比呆在那个怪物的肚子里还难受。”李真宵一出来就摘下帽子,不停地给自己扇风。 “刚才那个叫孙聪的是你男朋友吧。”我挑明了问她。 “嗯,就是他,虽然我在你口袋里没看见但是刚刚确实感受到了他的气息。恨死我了。”李真宵咬牙切齿就像一个怨妇。 “那你打算怎么办?不想去找他报仇么?” “想啊,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但是以我现在的力量能保持住着人形已经是极限了,还只能靠着这瓶子里提供的些许的力量才能维持住自己。我这叫什么?叫那个,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空有一番怨恨无处发泄。”李真宵很沮丧的样子。 “我说句实话,我觉得你男朋友就是个花心大萝卜,你看你刚死,他就又找了个女朋友,我们从警察局出来时,就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儿来接他。你们都喜欢这样的男生么?”我问她 “哪个女孩,什么样的?有我漂亮么?”李真宵反问我 李真宵是属于那种很淑女,很典雅的类型,黄色的连衣裙将原本就修长的身材衬托的更加完美,白皙的脸庞,纤细的手指给人一种十分惹人怜爱的感觉。而那个女孩是与李真宵完全不同的类型,妖艳,性感,充满了诱惑力。 我将自己的这些想法告诉李真宵。这女鬼的脸竟然一下子红了,转而又笑了起来,笑的样子十分好看。 “你倒是蛮会说话的。我要是真那么好就好了,也不会落得这般模样。”然后她给我讲了她和孙聪之间的一些事。 李真宵是宏菊大学经管学院的学生,主学的是会计学。这家伙本来是一个学霸,年年拿奖学金,大二就自学考完了注册会计师证。她在遇到孙聪前还算不得经管学院的校花,还是一个只知道学习的傻丫头。 她与孙聪是在大二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孙聪就是校学生会的准会长了。因为孙聪的爸爸是宏明市的市长孙博文,所以在这座城市里,孙聪到哪都能呼风唤雨就算在学校里也不例外,人人都给他三分薄面。加上这小子又长得英俊潇洒十分帅气,喜欢他的女孩子更是一大把,按李真宵的说法,孙聪就是名副其实的校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孙聪会看上她这么个只知道学习的傻女孩。 孙聪和李真宵是在一次社团联谊会上认识的。那次李真宵是陪着自己的室友去的,她到了那也不知道要干嘛,就躲在一旁玩手机。可是孙聪却在一群女孩中找到了她,要跟她一起跳舞。这使得在场的所有女孩都震惊不已,纷纷说孙聪没有眼光,就连李真宵自己都这么认为。但是孙聪却不以为然,说大家不识货,看不出来李真宵才是真正的美女。之后孙聪带着李真宵离开了一小时,以最快的速度给她弄了衣服,做了头发,化了妆,还换上了隐形眼镜。等他们再次回到联谊会上时,所有人都惊奇不已,在他们眼前呈现的不再是那个只是到学习的傻头傻脑的李真宵,而是实实在在的大美女李真宵。就是从那次开始她被冠以经管学院院花之名。也是从那时起她便跟孙聪在一起了。 两个人谈起了恋爱,后来还在外面租了房子同居了起来。李真宵说这样的生活让她这样的乖乖女类型的女孩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很甜蜜,在学校他们是校花校草是众人眼中的公主与王子,在家里他们也很恩爱,简直就是小夫妻。李真宵很会做菜,将家里收拾的紧紧有条,无论孙聪在学校忙工作忙到多晚都会为他准备好可口的饭菜,孙聪对李真宵也很好,他还带着她去见了自己的父亲孙博文。他们本来准备一毕业就结婚的,可是令李真宵没想到的是,别说结婚,现在已经是人鬼殊途,反目成仇。现在她自己变成鬼都有点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世界上,搞不明白的事情很多,有很多人一生都是被蒙在鼓里的。就像我这还工作没有一个星期就开始跟这么多鬼魂打起交道来了,我自己都一团浆糊,什么都没搞明白。所以你的处境其实也是人之常情。”我不知道怎么就搬出了这么一套理论。 “你是在安慰我么?你叫什么名字。” “你们啊?问题能不能一个一个问。我叫刘刈,就是……刘刈。然后我只是说了实话,并没有安慰你。”我回答。 “问你个问题,你说有没有比我发生的这种情况更糟糕的了?” “没有。”我直接回答。 “我想也是,原本那么幸福,突然一切都没了,然后当鬼都当不好,世界上没有比我再惨的人了吧?”她问个不停。 “你要调整好心态,现在你还算有那么一点幸福,等你下了地狱之后,还要经历各种审判和折磨,就像古代那些砍头啊,腰斩啊,五马分尸啊,凌迟之类的刑罚,然后再把你回炉重造重新投胎。跟那些比你应该算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