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醉鬼之意不在酒色
普林娜,原罪属性为傲慢,以雷电为主要攻击手段。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张连发的建筑工地,李砚的一招“雷神之狱”让我记忆犹新。紫色的短发挡住了她的眼睑,给人一种从不正眼看人的感觉,说话也是傲气十足,名副其实的女王范。我只祈祷这家伙不要干出那种让我跪下添脚的套路来。 在工作室,我们进行了初次的鬼神附体,那感觉一个字“麻”,两个字“很麻”,三个字“非常麻”,四个字“真他妈麻”……虽然我的痛觉已经消失,但是电击带来的麻痹感还是刻骨铭心,抬手都感觉有些抽筋。 和卡拉达一样,普林娜以我的右臂上的冥界之陨为触媒进行附身,使我的右臂形成了一条电光四射的手腕。虽然伴随着电击的痛苦,但是这次附身的同调率却极高,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的临界值。按普林娜的话讲,与我进行附体就像附着在一个没有灵魂的尸鬼身上,仿佛自己可以随时主导这个身体。我想这些与我的身体变化有关。而我这条发光的手臂太显眼,李砚翻出了一支黑色手套让我带上,说这样就不会引人注目了。 离开工作室后,我打算先回家,毕竟忙了几天,身体和精神都疲惫不堪,怎么也要休息一宿。但是刚走出红菊大厦,普林娜就冒了出来说:“小子,知道哪里有书店没有,快带我去。” “去书店干嘛?”我好奇地问。 “笨蛋,当然是去买书啦。快带我去。” 卡兰达的爱好是吃,普林娜的爱好是读书。就算上次我们一起喝酒,这家伙也不忘捧着本书看,按她的说法,人类太低级,她懒得与之交谈,不如畅游于书海,来得高尚。我想,怎么这些家伙一个比一个奇怪。 在不远处的新华书店,按照普林娜的指示我挑选了一套《荷马史诗》和东野圭吾的全套作品。捧着一大摞书回到家中,在家门口发现了任豆豆的汽车,本来想打个招呼顺便问问巴恩的情况,但是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是刘刈,并且无法化身为李砚,盲目上前恐露出马脚,何况指导员和李砚的话也让我对ARK开始产生怀疑。为了不打草惊蛇,我装作若无其事的从车旁走过,可是没想到孙聪突然从车上跳下来拦住了我。 “嘿,是刘刈吧。”他笑呵呵地跟我打招呼,还是那副我极为讨厌的嘴脸。 “你好,你是?”我决定装傻。 “哈哈,真是贵人多忘事,我叫孙聪,前一段时间你和李砚不是在警察局见过我么?” “啊……,孙先生,找我有何贵干。” “你没跟李砚在一起啊?我正有事找他,不过你来了也行,走,上车,咱们喝酒去。” “这个……”我一时找不到推辞的借口。 “上回不是说过了么,要请你和李砚吃饭,但是怎么都联系不到他,不过,你来也好,走吧,让我进一下地主之谊。”我本想拒绝,但是转头发现李真宵竟然坐在车后。 “那你等一下啊,我把东西送家去。”我向他示意手里的书说。 “好的,哥们,你快点,我等你。” 我将书送回家中,还没跟老妈打招呼就匆匆赶下楼,在道上我想,八成是因为前几次我化身成了李砚,这帮家伙把我家当成了李砚的据点,希望在这能找到他。而孙聪不请自来,还带来了李真宵,我正好要找他呢。 坐上了孙聪的车,我被带到了一间名叫“夜色”的酒吧。与我在后座并肩的李真宵表情冷冷地玩着手机,我看了她两眼没多说什么? 夜色酒吧在宏明市很出名,与夜色会所的老板都是同一个人,与孙博文市长似乎也有很深的干系,孙聪在这里就像是皇帝一样,所有的服务员和陪酒姑娘都认识他,见到我们的到来,很多人都低头行礼打招呼,贼有面子。 我们找到了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落座,孙聪点了酒水和各种零食,然后开始跟我闲聊起来。 “刘兄弟,上次见你记得你的手不是这个样子啊,李砚告诉我你在部队服役时负过伤,留下了点小毛病。”孙聪指着我的右手问。 “这个啊,前不久刚装的义肢。”我早想好了借口,并在孙聪面前将右手摆出十分机械的样子。 “是么?来,让我看看。”孙聪伸手摸向我的右臂。在接触的刹那,一道细小的电光闪过,将他电了回去。 “小心点,这便宜货有点漏电,我也控制不好,还是不要乱碰。”我撒谎辩解道。 “这样啊,刘兄弟,要是装义肢这事你应该找我,我可以帮你联系ARK集团,他们在医疗方面很有研究,别说义肢了,就是让你这右手恢复如初也不是不可能办到的。”孙聪笑着说。 “真的么,那有机会还要仰仗孙哥了。”我强装客气的说。 “哪里,哪里,像刘兄弟这样的人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你这么说太客气了。” 之后孙聪开始跟我打听李砚的下落,我撒谎说自己最近在外地做义肢手术,也没见过他,蒙混了过去。我们之间的谈话开始变得沉默,大家各自喝起饮料,玩起手机。 孙聪显然想拉搂我,所以率先打破沉默,对着身旁的李真宵说道:“宵宵,别光顾着玩手机啊,这位刘刈是我哥们李砚的兄弟,那也就是我兄弟,而且曾经当过特种兵,肌rou发达,身手了得,你快去陪陪他。”孙聪说这话时不住地跟李真宵使眼色,李真宵也心领神会,立刻放下手机微笑着向我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