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神墓
我的老婆是女首富正文卷第三百七十九章神墓陈安歌应该算个老书虫了,不过一般人是消遣。 但他不同,他是拼命。 手机,充电器,床! 大约就是这三样东西,独居的时候,基本上是遇到一本好点的,就可以抬头天明,再抬头夜神,如此周而复始。 当然,人的口味肯定是会越来越挑剔,所以早先你看的那些很可能回头再看的时候就看不进去了,但是当初那种如痴如醉的感觉却再也回不去了。 就跟人人都怀念童年,都怀念那个小伙伴一起炸牛屎、爬树的傻逼时代。 而陈安歌看了那么多的,其中要说风格最鲜明的,就那么几位,但要说到坑人坑的要死要活的,那就是那位了。 《神墓》! 陈安歌记不清他看的第一本是什么书了,但早年记忆最深的,应该就是这本《神墓》了。 作为真正奠定神格的一本书,这本书一贯了作者宏大场面,并且不断挖坑,没错,不是在挖坑,就是在挖坑的路上。 就像月球上面的陨石坑,数都数不清。 穿越了宇宙洪荒,凝练了天地玄黄……纵使摆脱了六道轮回,也难逃那天地动荡! 一言就有种亘古无情的味道。 而辰南从坟墓爬出来的开头,哪怕是放在后来网文鼎盛期,也足以艳惊四座,当然,作者本身能力强,之后《遮天》的九龙拉棺更是经验绝绝,大气磅礴,对于痴迷此类的书友而言,简直是上等精神食粮。 伐天! 这大概可以算作主题。 玄幻! 这个类别可能和现在神话类型有点像,但真要说起来,那自然是彻底不同。 如今的神话,书写的大都是绝地天通时期的神话传说,又或者是天地相通时的神说,当然,哪怕是有创新,但基本上都仅限于那个神话世界之中。 女娲,共工,祝融种种! 蚩尤,黄帝种种! 说白了,神话传说并不是创造世界,而是在这个传说的世界里面出现新的篇章。 陈安歌对此还是很痴迷的,所以他无聊的时候就会在黄金屋里面找这种书看。 当然也有走另类路子的,比如女娲不是用泥土造人,而是单性繁殖,一生生了九万万。 恩,一胎生了九万万! 神,仙是不同的,仙只是神封测的代理人。 这就是如今神话类型里面的共识。 但是玄幻…… 那就是一本书一个世界! 自由书写,没有丝毫约束。 就拿神话里面的能量而言,神具有神力,仙具有仙力。 玄幻里面那就多了去了。 事实上,开启玄幻篇章最好的并不是《神墓》,因为这是一个成熟的网文市场,所以成熟之后的玄幻拿出来,绝对可以一炮而红,甚至竖起标杆。 但陈安歌就怕竖起标杆,就怕一开始给了这些人玄幻的模板,泯灭了他们对于玄幻的创新。 毕竟这些作者一个个嗅觉灵敏,都是人精,一旦把《斗破苍穹》这样的书拿出来,指不定会被他们很快研究出模板,如此一来,本该可以创新的人看到捷径,所谓自主思考创新的情节基本上就很难出现了。 那边要笔记本的同时,还拿来幕布,所以陈安歌打字的时候,幕布上面,也出现了陈安歌所打的字。 几乎所有人,都目光灼灼的盯着幕布。 《神墓》! 这是书名字吗? 神墓? 神的墓? 这是准备写神话传说? 三三得九不是说了嘛,不能写现有类型,而且陈安歌也已经答应了啊,不过现在没人开口,他们在等,再等着具体的东西。 ‘穿越了宇宙洪荒,凝练了天地玄黄……也难逃那天地动荡……’ 嗯? 很厉害的话,不过看不出什么,是说天地相通到绝地天通的变化? ‘陵园位于天元大陆中部地带,整片陵园除了安葬着人类历代最强者、异类中的顶级修炼者……这是一篇属于的安息之地!’ 这就是神墓? 交战吗? 键盘还在噼里啪啦的敲着,直到现在,有人才发现,传道者的手指很细很长,最关键的是,他的敲击动作,太快了,似乎不用思考。 但最让人注意的,还是天元大陆! 这是什么意思? 新大陆? 很快有人就理解了,似乎是像科幻里面的星球? 东方的赶尸人、西方的亡灵法师! ‘一直苍白的手掌从坟中伸了出来……’ 直到这一段开始,有人的眼睛开始亮了。 从坟中爬了出来。 而接下来的描写,异端开启,东西方那些著名的人物被主角一一念了出来。 沧海桑田,人世浮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