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魔方的加持
与白馨蕊的不期而遇,彻底打乱了辰辰当晚的所有计划。期末学习压力本来就已经很大,更何况,他还打算写演讲稿。 回到宿舍后,辰辰换下湿衣服洗了个热水澡,打起精神勉强做了两科作业,就感到头晕脑胀,浑身不舒服。 他服下了弗森小姐给的药片,三个月以来第一次在十二点之前爬上了床。 周日,辰辰打了一整天的喷嚏,不停地流鼻涕,仰仗那些白色小药片顶住体内的病菌,勉强将演讲稿重新写好,又拿去给羽悠看。 羽悠的反应是不置一词,辰辰立刻明白,是自己写的不好。第二天演讲在即,再推翻重写肯定来不及了。羽悠选择优雅地不发表评论,或许是实在不想挫伤他的斗志。 周一,辰辰感觉身体情况更加糟糕。每节课的课堂上,都能听到他打喷嚏的声音,一上午用掉了三包纸巾,把鼻子弄得红通通的,然而,他就是不愿意踏进医务室,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今天他在校园里没看见白馨蕊的影子,估计她的感冒还没好利索,仍留在诊所隔离观察。 每当同学们关切地问及辰辰是不是感冒了,身体要不要紧的时候,辰辰马上心虚地拼命摇头,有了那晚和白馨蕊在雨中的尴尬一幕,他可不想那么快又和她单独相处,相看两厌,当然,他更不希望同学们将他的感冒与白馨蕊的生病联系到一起。 下了最后一节课,辰辰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宿舍,放下书包,换好演讲要穿的全套行头,拿上演讲稿,正准备出门,他感到自己的浑身发热,不知是不是演讲前太过紧张。 他又胡乱吃了两粒白色小药片,然后,使劲闭上眼睛,又睁开,反复试了两三次,精神仍迟迟不能集中。 看着手里满满两页纸的演讲稿,他觉得自己的精力不足以支撑他读完这样一篇枯燥冗长的稿子,或许,他会成为学校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演讲进行到一半的时,在讲台上睡着的人。 鬼使神差地,他干了一件令他自己事后想来,都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竟然咬着牙无力地撕碎了手里的演讲稿。 临行前,他只从书架第二层拿下那只魔方放进西服口袋,砰地一声关上房门走出了宿舍。 五、六百名不同肤色,不同发色的脑袋将体育馆一楼篮球馆的观众席填得满满的。观众席中,各位候选者的亲友团们,举着大大小小的牌子,上面写着花样翻新的竞选口号。 “VoteIsabellaForASBSecretory!(为伊莎贝拉当选学生会秘书长投票!)” “AllthewaywithRTA!(跟着罗杰斯·T·亚当斯走!)” “KeepCoolwithRyan!(和莱恩一起酷起来!)” “IproposeaNewDeal!(我谋求新政!)” …… 面对着黑云压境般的人群,辰辰感到一阵眼晕。 美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明明大家都在标榜个性与差异,然而,民主选举却将这些生而不同的美国人引领到一起,做着同一件事,那就是聆听学生会竞选演讲,这件事本身就对人类群体意识的一种礼赞。 一阵胡思乱想,过于紧张的神经被稍稍缓解,辰辰那忐忑不安的内心反倒不那么紧张了。 他一侧头,看到就在竞选者们坐着的第一排通道处,羽悠、文瑾和劳伦正说着什么。他依稀想起,那天早课宣布的,进入最终捉对厮杀环节的竞争者中也有劳伦,只不过,他已经记不清劳伦要竞选什么职位了。 在演讲开始之前,作为现任的学生会副主席,罗杰斯再次强调,今天,每人只有两分钟演讲时间,还特意嘱咐说,在演讲过程中不允许穿、脱衣服。 他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三年前,一个叫乔伊斯的男生就在这里,在他的竞选演说进行到激动处,突然把一件特制的风衣脱掉,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露出了毛绒绒的大腿和长长的胸毛。 据说,当时的场面极度失控,尖叫声、起哄声、欢呼声响成一片。 后来,还是巴克曼先生、亨利教练和牛奶桶大力士一起满体育馆围追堵截,才将那个穿着内裤的乔伊斯架了出去。 不过,戏剧性的是,最终这个行为癫狂的乔伊斯同学因为人气实在太高,居然成功当选了那一届的学生会主席。 台下热烈的掌声打断了辰辰的思绪。 十一年级学姐伊莎贝拉慷慨激昂的演讲已经结束,她刚走下台,十年级的彼得又大跨步走上了演讲台。 按照历年来的流程,先上台演讲的是竞选学生会那些相对次要职务的同学,会长、副会长候选人的演讲通常是要留到最后进行的。 今天,和辰辰竞争宣传专员的彼得,和劳伦有着类似的经历,作为DivisionCouncil(年级学生会)的一员,他们已经为学生会默默工作了将近两年。 此刻,辰辰静静聆听着对手的演讲,显然,这次他也是有备而来。 “阿嚏——” 这是今天下午开会之后,辰辰打的第七个喷嚏,他不好意思地掏出纸巾捂住嘴,又十分抱歉地左右看看。擦了擦鼻子,在心中默默提醒自己,决战的时刻就要到了! 在一片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彼得再次向观众席上全体同学和老师点头致意,然后,恋恋不舍地走下台。 辰辰下意识地站起身,果然听到台上的罗杰斯正在宣布:“下一位是竞选宣传专员的查理·江,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上台演讲。” 掌声并不十分热烈,辰辰和走下演讲台的彼得擦身而过时,被演讲台斜上方的强光晃得眯起了眼睛,看着彼得胸有成竹的笑容,他的心又掀起波澜。 独自走到舞台中央那个略显孤独的麦克风前,因为个子高,他不得不重新调整麦克风的高度,此时,他觉得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 “什么?他没拿演讲稿?”文瑾惊愕地低呼出声,引来座位周边同学们异样的目光。 文瑾扭头四下寻找,想看看有没有陈义廷急匆匆跑进来送演讲稿的身影,然而,义廷就坐在她身后不远的座位上,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 “这个人怎么这么不靠谱?”文瑾很怕辰辰在全校同学面前出丑,紧张地拽着羽悠的袖子。 羽悠目不斜视地看着演讲台上的辰辰,并没有说话。 文瑾一抬头,看到辰辰从西服口袋里翻出一个魔方,她开始疯狂地摇头,然后,用手捂住了眼睛,心想:不是不知道你喜欢魔方,也不能带到台上来玩吧。 辰辰开始转动一个色块斑驳的魔方,他的目光始终都盯在魔方上,在细微的触感中寻找着儿时的回忆。即便不用看,他也能猜到,台下同学们一定都睁大了充满疑问的眼睛看着他。 场面*静,麦克风将魔方转动的咔咔声放大,回响在体育馆中。 “你看,只有两分钟演讲,他在干什么?”文瑾仍低着头,另一只手着急得拼命晃着羽悠的手臂。 羽悠依旧不语,脸上露出略带深意的笑,她觉得辰辰此刻的样子真诚流露,更令她欣慰的是,他终于弃用了之前的演讲稿。 这一次,他来势不凡,她安静地拭目以待。 辰辰的声音从麦克风中传出来,在鸦雀无声的体育馆中响起:“在我六岁那年,我爷爷送给我这只魔方。它到我手里的时候,六面分别是一种不同的颜色,十分漂亮,被我打乱之后,我十分抓狂,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坐在那里不吃不喝地拼,却怎么也没拼凑不出原来的模样。 到最后,我失去了耐心,将它扔在地上,用东西砸,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魔方还是色块交织,十分混乱地嘲笑着我的幼稚。 经过三天的钻研,我终于能对出其中的一面,我开始迷恋这个小玩意儿,直到最后,无论别人怎样将它打乱,我都能重新复原,因为,我把它的原理完全掌握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我体会到克服困难之后的骄傲和喜悦,这是魔方带给我的,与此同时,它还教会我拿出勇气去面对任何困难。今天,我把它带来,就是想让它充当我的护身符,因为我遇到了新的挑战。” 话说到这里,辰辰已经对好了魔方。他将它托在掌心里,分别将各个面展示给大家看。 台下的同学们发出一小片惊呼。 “作为一个刚来到的美国一年的少年,我的迷茫就如同当年第一次见到这只魔方。”辰辰说着话,收回手臂,十根手指快速转动,重新将魔方打乱。 他指着魔方上凌乱不堪的小色块,对台下的同学们说:“A校就像现在我手里拿着的魔方,不同种族、不同国籍、不同价值观、不同信仰、不同爱好的人聚集在一起……” 说着,他手指灵巧地又开始转动魔方:“……他们互相摩擦着、影响着、碰撞着……在命运的扭转中,复刻着这个世界和这个社会的微缩景观,并以这种微观的方式和世界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