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快穿:开局满级金钟罩在线阅读 - 第一百零一章中武三国

第一百零一章中武三国

    当常威再次选择穿越之后,出现时却身处一个村庄外围。

    而这里,叫赵家庄。

    常山郡真定县赵家庄。

    开局系统

    宿主:常威

    武学:《金钟罩》《初级炼丹术》《初级炼器术》《血刀》《虎啸金钟罩》

    物品:储物戒指,银龙枪,虎魄刀,地火

    当前世界:《中武三国》(时间线,诸侯讨董前一年。)

    开局礼包:未开启

    主线任务:定鼎中原

    支线系列任务:曹贼之风(汝妻子吾养之,需相貌名气达标。)进度0/10〈未完成〉

    奖励:进度每完成一点,可指定任意辅助职业圆满进一小阶。

    任务进度圆满奖励:三选一《中级炼器术》《中级炼丹术》《中级阵法》。

    支线系列任务:名臣武将(天下英才尽入彀中,需名气能力达标。)进度0/10〈未完成〉

    奖励:进度每完成一点,可指定任意自身武学或实力境界圆满进阶一小阶。

    任务进度圆满将励:初级天赋(铜皮铁骨,天生神力)。

    最后一个任务很合理,没有天生神力的常威不是好常威,虽然这天赋的划分等级差劲了些,但那好歹也是天赋不是。

    主线任务也没什么问题,打天下嘛,就凭他这一身实力难道还打不下来?

    不过既然是中武三国,那就不能将它当正常东汉末年的三国看待。

    常威以为问题不大。

    就是第一个支线系列任务让常威有些难以接受。

    系统的尿性常威也算是明白了。

    你说看不上权势,它给你来一个权倾天下。

    你说色是刮骨刀,它给你来一个曹贼之风。

    这系统不是什么正经系统啊。

    “任务什么的先放在一边,当下还是先把礼包开了再说。”

    获得:扩充储物戒指至两百立方。

    获得:《初级阵法》

    获得:下品元石十枚

    获得:大米三千亿吨

    获得:黄金一百亿两

    获得:铁矿石五千亿吨

    获得:凡级下品战马一百万匹

    常威:………………………

    他现在很怀疑系统是干宇宙批发生意的,这种开局还真就是系统的风格。

    除了没人之外,常威现在真就什么都不缺了。

    食物,铁矿,马,黄金这些东西他随时可以取用,要多少取多少,但不包退。

    他现在就是移动的粮仓,矿脉,马场,还是那种超大号的。

    “取一匹纯白色战马。”

    毫无征兆的,常威面前多了一匹毛发纯白,极为神骏的战马。

    比常威在上人世界用特制药散培养的战马还要好。

    凡级下品战马,相当于人类练皮境至练肉境,而系统给的马当然是按最顶级的给。

    练肉境实力的马,那可真能说上一句人不如马了。

    如果常威真把百万匹战马拿出来,他觉得自己很可能养不起,尽管这个三国被打上了中武的标签也一样。

    除了战马的实力之外,系统还很贴心的为马配上了马鞍等物,极其的省事。

    “要是这马不用吃东西就好了。”

    常威有些贪心不足的想到。

    不止是这些,自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常威的实力就已经开始突破。

    天地元气自动涌入身体,进入丹田之中。

    而起初常威得到的地火,也再次发挥作用。

    凡进入丹田的元气都不用常威去搬运淬炼,地火的存在省了他这一步骤。

    换个说法就是,只要他还没突破炼劲期,就算常威整天什么都不干也能变强。

    不过他这元气转化为劲气的效率也太慢了些,还不够他打出一记攻击就没了。

    常威猜测很可能是地火的原因,怪只怪地火淬炼出来的劲气品质太高。

    这样一来,别人五年就可以突破的境界,换做他自己很可能是十年。

    “有利有弊,但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常威翻身上马,骑行进入赵家庄。

    也不知道这个三国有没有马蹄铁,双边马蹬的出现,反正常威从系统那里拿的战马有。

    他也不担心会泄露出去,天胡开局还去在意这些?那也太过小家子气了。

    既然系统时间线说的是诸侯讨董前一年,那也就是说黄巾之乱已经被镇压。

    州牧之位也已经分封了许久,各地拥兵自重,群雄并起的时代也即将来临。

    这么说的话赵子龙按时间来算的话应该在赵家庄内,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发展轨迹正不正常。

    且看了再说,在当然最好,不在的话那也没什么损失。

    进村庄之后常威发现一个尴尬的事实,他不知道赵云家在哪。

    但这没关系,问路这种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干。

    尽管有两次问路都是问的小孩子。

    念及此处,常威牵马而行,一身白衣极为惹眼。

    路遇扛着锄头的老人时,常威拱手一礼开口道。

    “老丈请了,吾欲寻赵云赵子龙,却不知他家住何处,特与老丈问询。”

    被常威这么一拜,那老丈竟是被吓得连连摆手。

    到不是他找赵云吓到了他,而是常威这一身装扮对普通人来说实在太过奢侈,看上去就是非富即贵。

    一身粗布麻衣的人哪敢受他这一礼。

    这儒家的礼数,身份阶级之分那是相当严格。

    “不敢受公子一礼,寻那赵云可往庄东去,届时一问可知。”

    老丈也没敢问他是谁,找赵云干什么,那也要他有胆子问才行。

    这种君君臣臣的观念实在过于深重,奴隶就是奴隶,下民就是下民,贱藉就是贱藉,世代都别想翻身。

    常威面容白净且俊朗,着装不凡,连上位者的气势也极为浓重,别说是百姓不敢受他一礼。

    就是豪族之人见了他心里也打鼓,甚至会比百姓见到他还怕。

    居移气,养移体。

    他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少年了。

    “多谢老丈告知,某自去也。”

    “应该的应该的。”

    常威也没把老丈的态度放在心上,见得多了也就没那么在意了。

    时代如此,想太多就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老人匆忙走远,常威也牵马向庄东头而去。

    村庄本就不大,但人却是不少,而且也没有那种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样子。

    这跟正经历史上的东汉末年截然不同。

    非但如此,常威还在路过的街道集市上看到了土豆,番薯,甚至还有晒干的玉米粒。

    这哪是什么三国。

    说是他当初去的秦朝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