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 你怎么好像在说你自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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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李纵的诗,其实,第五银翎一直都有一个疑问。 那就是,像李纵写的这种长短不一,不过,倒也挺顺溜的句子,到底算不算是诗。 其实过往的诗,你也不能说完全并非没有长短。 像是乐府诗,就是长短不一的,二至八言都有,而以五言句式为主。 乐府诗的形式通常是自由变化的,而且,语言朴素自然而带感情。 另外,乐府诗通常来说,篇幅都相对比较长。 相较之下,李纵写的这些…… 你说它长短不一,像乐府诗吧,可它又没有乐府诗那么长。 另外,在语言方面,显然,也并非有乐府诗那么朴素自然。 自然倒是自然,可却明显也是经过精雕细琢的。 带着这些疑问,第五银翎便问道:“说起来,你写的这种叫什么诗?”乐府诗还有一个旧题呢,而自己夫君这个呢,感觉就像是他自己瞎编的题目。 李纵听得她这么问,也是道:“这不叫诗,叫词。” “词是什么东西?” 第五银翎自然不可能听说过。 按照此时的历史发展轨迹,最多最多,也就是只有‘不合乐的为诗,合乐的称为歌’这样的认识。 而词,其实就如同歌差不多,因为词都是需要一个词牌名的,词牌名有了,曲谱就有了,曲谱有了,接下来只需要填词就行了。 其实…… 唐诗、宋词当中的宋词,说白了,不过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现代歌’罢了。 只可惜怎么唱的,却没有被记录下来。 不然,倒是可以听听宋朝的人是怎么唱的。 “这词呢,就是怎么说……”李纵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解释,便道:“就是唱出来的。” “那就是说……之前的那首词,其实也是可以唱出来的?” “这要如何唱?” 第五银翎说完,面对面地凑了过来,离他离得很近。 香气也是随之扑面而来,不得不承认,第五银翎的确长得好看。 那肌肤柔嫩细腻得,如同美玉雕成。 而且,他还发现,她的足一点都不比莺儿的差。 你要问他是怎么得知的,这洞房花烛夜,他不得双手握实了她一双纤细足腕,将她大腿向两旁拉直分开,然后傲然挺进。 就是那时候,得知的。 想到这里,李纵便又有些食髓知味了。 当然,表面上的他,依旧保持着镇定,很快便回她道:“这要如何唱,其实我也不会唱,如今,就是等一个会唱之人。” “?” 见第五银翎不解。 李纵便又道:“意思就是,只有歌词,没有曲谱,要有人给谱曲,才知道如何唱。” “也就是说,你还什么都不知道。” 第五银翎便道。 “可以这么说。” 第五银翎便皱了皱眉,但旋即,她便又想到了,“那之前的风花雪月是不是也能唱。” “那个当然是拿来唱的。” “那你唱一唱?” “咳咳!不唱。” “为什么?” “越界了,越界了!” 她凑得越来越近,李纵也是赶紧跟她划开界限道。 “今天是莺儿的时间,明天才到你。不过,虽说风花雪月我不能给你唱,但是我可以唱别的。” 听到李纵可以唱,第五银翎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欣喜道:“那你赶紧唱。” 李纵便道:“这唱也得先准备准备吧,词都忘得差不多了。” 说着,李纵便一边回忆歌词,一边把歌词都抄了下来。 ‘霜重遣寐意,梦觉方披衾,颠沛四十余,沧浪已靖平……’ 这开头,就很快把第五银翎给镇住了。 毕竟,这种文字,还是很正经的,一点都不像李纵之前的圆又圆,香又香。 然而…… 越是看下去,第五银翎便越是不熟悉,因为这显然是写的一个人。 唔…… 估计还是一个老人,毕竟这都写了颠沛四十余,光是颠沛就有四十余了,那算他十五岁出来,这人的年纪都怕是要有五六十以上了,至少。 然而,她不知道的却是,他为什么写这个老人。 很快。 李纵便写好了。 又重复地看了一遍,背了背,看看有没有错漏,因为有时候歌词这种东西,真的很有可能会串,当然,这首串倒是应该不会串,毕竟要串也不容易,就是心中暗暗地唱一下,看看哪里有没有问题。 心中唱过一遍,并没有什么问题。 然后…… 李纵便可以开始了。 至于歌词的话,给第五银翎看着应该会更有代入感一些。 毕竟,接下来他有的地方可能会唱得有点快,如果她不看着的话,可能会听不清歌词,然后,恐怕就不会有什么代入感了。 “你拿着这个看吧。” “你不用?” “你夫君我已了然在胸。对了!接下来还得再增加些道具。” 毕竟这伴奏还是需要的,不然,没有伴奏的,唱出来也没灵魂。 然后,李纵便去拿了自己的鼓。 用鼓的蹦蹦恰,虽说无法完全囊括这首歌的全部精妙之处,但也廖胜于无。 当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 李纵便开始唱了。 这首写辛弃疾的歌,无疑是他最喜欢的歌之一。 以往每次工作完,他的爱好就是听歌。 只不过实话实说…… 这首歌让他来唱,还是颇有些难度的。 只能说,他尽力吧。 李纵清了清嗓子,伴奏很快响起,然而,他似乎还是有些太过于高估自己了,让他唱没问题,但是一边唱,一边击鼓,这就显得有些忙乱。 所以,唱完了开头几句,觉察到这样做似乎有些勉强,李纵也是干脆放弃了伴奏。慢慢地转为了清唱,主要是这样他的气才更充足。 当李纵逐渐唱入佳境,第五银翎这里自然也是瞪大着眼睛。 而且,这唱得,简直好好听有没有! 这简直是余音绕梁啊! 最后,李纵还不忘补上个虚构的背景。 济南,历城县。 一位少年在爷爷的带领下跑到了燕京玩耍,玩得很开心。他的爷爷是朝廷人士,谯县县令,如果他努力一把,中证评议搞好点,依然可以不落门风。 于是,在他14岁的时候,他参加了第一次中证评议,没被选上。 17岁再评,还没选上。 于是上天给他了安排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史馆编辑。 挺好的。 然后忽然罢官不干了。 问,你干啥去? “干想干的事去。” 跑到南部山区,拉了2000多人马。 少年武艺超群,人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搁他身上,纯属扯淡。 舞刀弄枪,样样精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服的可以试试,保准一枪撂倒。 于是这个人受到了南边儿皇帝的接见。 为何是“南边的皇帝”? 因为那时是国家被北人入侵,只能偏安一隅。 南边儿的皇帝表示。 “恢复祖国大业全靠你这样的年轻人了!” 少年时年22岁。 起先,少年的爷爷当的是北人的县令,却一直南望京师。一年,又一年。 按照一般人的原则,身为南边儿皇帝的臣,就别接受北人的敕封,但少年的爷爷总算是老狐狸,曲线救国,吃饱饭才能跟丫干。 南边的皇帝很欣赏身怀绝技的少年,决定封少年为承务郎、天平节度使掌书记,所谓掌书记,实则就是资深老编辑。 所谓“天平”,就是天平军,驻扎在山东。 但实际上屁都没有,所以少年受命在北人内部搞一些起义。 此时,身为天平节度使,也是少年合伙人的某京决定在山东杀出一片天地。 没想到,出师不利,被叛徒某安国给害死了。 少年当时正拿着南边皇帝送的奖状往北走,路上听说某京被杀,非常生气。当即率领五十骑杀进了对方的重围。 据说,围困者多达五万。 少年最后活捉了叛徒,押去首都斩首。 举国震惊。 这种轰动源自于这个年轻人变态的能力。 于是该重用吧? 呵呵,那是不行的。 毕竟皇帝根本就不想赢回故土。 打仗?你闲的没事儿惹那帮鞑子干嘛?打仗不仅拉低我们的生活水平,搞不好弄疼他们,他们杀过来,国都不保!既然选择了岁月静好,那就不要再搞什么开拓疆土了,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于是少年被荒废了四十年。 四十年的闲置,让有心报国,无处发泄的他怨恨不已。 但众人都觉得朝廷待少年已然不薄,好歹给他个官儿做。去地方办公,居然也是个好官,百姓安乐,军队整肃。 说完,李纵便回过头来对两人问道:“怎么样?我这个故事还行?” 两个人则是一幅,你怎么好像在说你自己似的。 那沉痛的表情,没错,就好像说得是他自己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