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远射战术
总足杯比赛结束的第二天,弗格森就组织曼联队进行训练。 贝尼特斯知道夺冠的关键在于赢下英超联赛前几名的强队,弗格森亦是如此。 说实话,弗格森承认,目前的曼联队在实力上确实不如利物浦队,利物浦队是一支明星球队,而且,所有位置上的球员正值当打之年。 曼联队从球员的阵容上来看与利物浦队不相上下,但是,曼联队正处于新老交替的一个阶段,队中比较重要的一些球员,比如,吉格斯,斯科尔斯,加里?内维尔等等都已经过了踢球的黄金年龄。 所以,实力上肯定是有所差距的。 可是,弗格森还是认为曼联队有一定的优势,利物浦队的球员年轻气盛,拼劲十足,这是利物浦队的优势。 而曼联队的斯科尔斯,吉格斯这样的老将虽然风采不及当年,但是,比赛中稳如老狗,不容易犯错,这便是曼联队的优势所在。 曼联队还有朴一生,鲁尼,大卫?舍普琴科这样年轻有为的球员,能够为曼联队冲锋陷阵。 再加上这场比赛曼联队坐镇主场,有一定的主场优势因素,因此,弗格森大胆的预测,曼联队对阵利物浦队的这场比赛的胜率超过七成。 相反英格兰媒体认为,利物浦队的胜率超过七成,弗格森也不知道为什么英格兰媒体总是不看好曼联队。 曼联队这些年拿下了半数以上的联赛冠军,扳倒曼联成为英超联赛所有球队的目标。 所以,切尔西,利物浦这些每个赛季都能挤进英超联赛前四名的球队开始引进球星,打造明星球队,包括如今正在打造中的曼城队都是为了扳倒曼联队英超联赛老大哥的地位。 至于阿森纳队,属于一支奇葩队伍,温格不喜欢用英格兰本国球员,踢球风格也不像英超联赛的队伍,凭着温格对艺术足球的一腔热血,却能在英超联赛经久不衰,成绩再怎么差也不会跌出前四名。 正因为温格对艺术足球的过分追求,以及阿森纳俱乐部的吝啬,温格总是与联赛冠军总是失之交臂。 如果温格能够留住阿森纳队的球星,他不再追求艺术足球,相信这是金元足球的时代,那么弗格森的联赛冠军恐怕不及温格。 所以,人必须活在现实之中,艺术足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金元足球才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 也许,这正是很多人喜爱阿森纳队的原因之一,不随波逐流,在金元足球的时代背景之下还能有一支坚持着艺术足球的球队,实在难得,只是,人们不知道温格还能坚持多久。 没有哪支球队愿意常年的屈居英超联赛老二,老三,老四的位置,于是,切尔西,利物浦这样的球队开始重金打造,特别是切尔西队,不仅在球星身上下功夫,还请来了当时足坛炙手可热的主教练穆里尼奥执教这支英超联赛的“银河舰队”。 可是,还是没能扳倒曼联队,曼联队也成为了英超联赛球队的公敌。这么多年以来,你变任你变,曼联队老大的位置不变。 所以,曼联队遭恨,人们都随大流,你恨,我恨,恨的人多了,不恨的人也跟着一起恨了。 于是,击败曼联队成为英超联赛的一项荣誉,英格兰媒体也偏向于曼联队的对手,每次遇到强队之间的较量,媒体都看好曼联队的对手,好像曼联队赢球并不是一件值得令人高兴的事情。 对于英格兰的媒体来说,曼联队输球的报道确实能够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弗格森练兵还未开始,朴一生发现球场上多了一个人,是一个大美女。 劳拉! 朴一生不知道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出于礼貌,他上前与劳拉打了一个招呼,两个人不算熟,只能算是认识。 训练赛开始之前,球员们都集合在一起,这是每次训练开始之前的惯例,弗格森在训练开始之前会提一些要求。 弗格森带着劳拉站到了队伍的前面。 “孩子们,我来介绍一下,你们眼前的这个美女名叫劳拉,苏格兰人,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曼联队的队医。” 然后,劳拉上前说客气话。 “大家好,我是曼联队的队医,希望我的工作给大家带来更多的便利。” 大卫用肩膀推了一下朴一生。 “朴老板,都追到这里来了。” 朴一生也隐约觉得,他会与眼前的这个女孩有什么故事,有些人,当你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会与你有什么瓜葛。 劳拉每天给C罗做理疗的时候总是提起朴一生,C罗知道劳拉对朴一生很上心,朴一生也不应该永远活在过去中。 所以,作为朴一生的朋友,C罗觉得他有必要帮朴一生一个忙,于是,在他的介绍下,劳拉成为了曼联队的队医。 很明显,劳拉就是冲着朴一生去的,弗格森并不知道,要不然,以弗格森的性格,劳拉如何也不可能成为曼联队的队医。 之后,弗格森开始部署曼联队的三天训练计划,训练赛要达到一个目的。 远射战术! 这是弗格森为应对利物浦的比赛设计的一个战术,以传切配合拉开空挡,两翼佯攻,中路远射。 利物浦队的防守固若金汤,本赛季的场均失球率只有0.75%,是英超联赛失球最少的球队。 因此,弗格森制订了远射战术,这是应对坚固的防守最好的办法,当进攻端打不开局面的时候,曼联队可以选择尝试远射来攻击利物浦队的大门。 而且,弗格森料定,贝尼特斯肯定会在朴一生身上做文章,这场比赛不能以朴一生作为曼联队的主要进攻点。 所以,本场比赛,弗格森把重任交给了斯科尔斯,卡里克,纳尼三名球员,是考验三个人远射能力的时候了。 弗格森之所以敢把希望寄托在三个人的身上,是因为三个人的远射能力都很强。 俗话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弗格森对这场比赛做了精心的准备,贝尼特斯也在做积极的准备。 两个人都做了准备,那么,究竟鹿死谁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