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对战玫瑰!
对于罗斯而言,沈枫这个比他小一届的小学弟是个比较奇怪的“物种”。 他看过沈枫的比赛视频,说实话,沈枫打法在他看来多少有点“大逆不道”。 那三分投的,还有那粗暴至极的突破方式......话说,谁家孩子这么打球啊? 罗斯就没见过这么打球的。 罗斯性格内向,不擅长和人沟通,平时说话比较少,所以在看到沈枫赛前和队友们有说有笑时,他十分羡慕。 实际上罗斯并非是不想和人沟通,而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去沟通。 罗斯成长在芝加哥一个叫英格伍德的地区,大家听到这名字后可能感觉很熟悉,因为科比与邓台·琼斯的大战也是在英格伍德进行的,只不过那是洛杉矶的英格伍德,一样的名字,却是两个地方,就好像我国许多大城市有南京路、解放路-样,但是两个地方是完全的两种文化,洛杉矶的英格伍德是一个比较阳光的地方,一个很富庶的区域,而芝加哥的英格伍德无论是在芝加哥来说,还是在全美来看,都是犯罪率最高的地方之一,可以说跟纽约不相上下。 罗斯从小就是在这个经常有重大凶杀案的地区长大的。2009年,住在这个地区的一个演员遭遇了灭门惨案。当然,这位演员估计也不是什么正经货色,不是大腕儿,真要是大牌明星,有钱有房有车的话,也不可能住这个地儿,这起凶杀案手法极其残忍。 阿泰斯特就曾到过芝加哥的英格伍德,说这个地方和他长大的家乡很像。阿泰的家乡是纽约最乱的街区之一,他的父亲是一拳击手,罗斯和阿泰的生长环境很像,在英格伍德长大的孩子都好勇斗狠,不管自己多高,对方多壮,上来就敢玩命。纽约长大的阿尔斯通也是这样,他有一句名言:你敢惹我,我是纽约长大的小孩儿。那意思是说:我纽约长大的,你别看我长得瘦小枯干,可我横呀! 咳咳。 回到主题。 就在双方球员围在中圈附近准备开始比赛时,转播画面的特写也分别给到了今晚两队的主角:沈枫和罗斯。 08年的状元vs09年的超级大黑马。 “风城玫瑰”对决“苹果城大魔王”,究竟谁更胜一筹? 伴随着裁判将球高高抛向空中,比赛宣告开始…… …… 两边首发阵容。 尼克斯这边是:沈枫、钱德勒、加里纳利、哈灵顿和大卫·李。 公牛队是:罗斯、约翰·萨尔蒙斯、洛尔·邓、乔金·诺阿和布拉德·米勒。 跳球的大卫·李和布拉德·米勒。 大卫·李稳定发挥,公牛队拿到第一攻的球权。 罗斯接过球推进过半场,沈枫站在三分线上等着罗斯过来。 说起来,防守罗斯沈枫的压力也很大,但怎么说呢,再被科比那些人轮流揍了一遍之后,沈枫现在对于这种事情看得已经非常平淡了,反正就是挨打吗,也不是第一次了......只管来,别打脸就行...... 罗斯加速的那步太快,沈枫退防都跟不上,果然,是自己记忆中那个罗斯! 但是沈枫可没时间感慨和怀恋自己的青春,他最后在被甩开的瞬间,跳起来准备封盖,罗斯机敏地一个躲闪,接着是他标志性的空中大折叠拉杆可惜,球没上进! 大卫·李抓下篮板球,甩给沈枫。 沈枫加速通过半场。 罗斯紧紧的贴在他身边,看起来对他是真有研究,不想放沈枫的投篮。 罗斯的防守跟他的进攻同样强大。 而且防守属于韧性十足的那种。 “德里克,你能不能稍微放开我一下,我保证不会投篮行不行?”沈枫无奈道。 罗斯沉默了一下,防守动作更加麻利了。 沈枫:“......” 啥意思? 你怎么还认真起来了呢? 罗斯抬头看了沈枫一眼,认真道:“上场前教练跟我说了,让我不要跟你说话,他说你是个骗子,你说什么我都不信的。” 沈枫:“......” 造谣! 这纯粹是造谣! 德里克,你不能听信谣言呐! 罗斯不为所动,就是一副反正你说啥我都不会听的表情。 沈枫生气了。 沈枫原地一个炸球,带着刚猛的冲击力杀向罗斯。 砰的一声,两人完成了一波身体对抗。 沈枫后退半步。 没受伤以前的罗斯身体素质就是外线无解般的存在,可惜了,身体素质强归强,但韧性和抗击打性不如威少,他要是有威少那样的抗击打性和身体恢复性,估计联盟的天都会被改写。 两人一波身体对抗之后,沈枫果断放弃了硬拼这条路,没意义。 重新回到三分线上,沈枫也不犹豫,就抓着罗斯还没补防上来的时间,直接甩手就投—— 现在大家看到沈枫这种出手方式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沈枫出手就是这么不合理。 罗斯奋力的扑防,这球有干扰,但还是进了! 因为这球在出手的时候,沈枫带了点后仰,虽然没有科比那么夸张,但这个动作无疑是给他创造了一丝出手空间。 3比0,尼克斯率先拿到开门红。 回过头来,公牛队进攻。 罗斯持球过半场。 前场。 三分线上。 超快的第一步。 哪怕是有防备,沈枫再次被过掉。 跟一道闪电一样,罗斯就从自己身边突了进去。 可以说罗斯突破的本质就是快,变相的速度快,出色的第一步。 当沈枫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罗斯已经往前“蹦”一大步,然后变向。 大卫·李补防上来。 双手张开像一只大雁,但罗斯连减速的动作都没有,见到大卫·李,又是一个超级快的变向,然后双脚垫步,整个人跟直升机一样的原地起飞——反手上篮得分! 这就尼玛离谱,罗斯的身上怕不是装了一个弹簧吧? 沈枫就感觉挺无语的,罗斯这球压根不讲道理啊问题是。 3比2。 见到脸不红气不喘开始退防的罗斯,沈枫忍不住摇了摇头,这动作太需要身体素质了,而且不是哪一项,是全面的身体素质,两个字形容:忒么夸张! 尼克斯进攻。 沈枫持球推进过半场。 这一球他直接传出去了。 在训练室空间闯了那么多次关,再加上代入功能,沈枫现在也吸取了很多球星的各式各样的打球经验跟技巧。 虽然以得分技巧为主,但对于场面局势的判断能力领悟的也不差,算是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 总之,沈枫在场上也越来越轻松了。 罗斯还是贴身防守并尝试抢断,罗斯身高跟沈枫差不多,但是他的臂展达到了2米03,原地摸高为2米5,弹跳为1米02,84公斤卧推能够推10次,禁区折返跑11.69秒,四分之三场冲刺时间为3.05秒,体脂率更是低至4.6%,这样的数据甚至比迈克尔·乔丹当年还要猛,所以他被说是“勒布朗第二”也是情理之中。 罗斯的防守强度在沈枫看来,密度很强,但在见识过了科比,保罗式的顶级单兵防守之后,对于这样的防守强度已经非常适应了。 沈枫已经忘记了自己有多少场比赛是被对手最强的防守尖兵针对了。 罗斯? 一般般啦! 因为罗斯的防守还是那种传统的防守方式,不脏不下流,也不会专挑沈枫的下三路动手。 说来“可笑”,这是个“好人”...... 罗斯死死贴着沈枫。 沈枫身旁没有任何的投篮空隙。 不过沈枫可以传啊,没看那边的“二营长”加里纳利已经伸手要球多时了吗? 他正嗷嗷待哺呢! “咣当——!”加里纳利三分不中,大卫·李抢下篮板,重新给到外线沈枫。 沈枫在外线运着球。 沈枫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的个人天赋现在对比起这些球星来说还是要差一点的。 他现在更多的靠训练室得来的经验跟自己的脑子在打球。 所以他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强。 因为他们看起来就是那么强悍的,天赋摆在那里。 沈枫一个加速。 标志性的炸球式突破! 没有过掉罗斯的防守。 这就叫天赋! 沈枫的炸球式突破只能过掉那些“纸片人”,对罗斯、詹姆斯、甜瓜这些人效果都很差。 沈枫继续加速,突击。 罗斯迅速罩过来。 沈枫强行杀过去。 大卫·李提上挡拆。 沈枫打挡拆的次数不多,更别提这种内线挡拆,尼克斯的挡拆一般都是发生在不持球的球员之间。 沈枫的进攻特别简单明了,一般都不需要挡拆就完成了。 不过这不是说他不会挡拆。 大卫·李提上的很及时,直接挡住了罗斯。 沈枫也不往篮下去,就在罚球线右侧直接跳投—— “咣当——!” 你看吧,这种中规中矩的投篮也会不进。 沈枫摊了摊手。 罗斯:“.......” 你跟我说干啥? 不会是以为我会跟你一样投那种无脑三分吧? 回过头来,罗斯交球到篮下诺阿,诺阿转身上篮打进。 3比4。 尼克斯进攻。 沈枫推进的很快,这球不往里去了,标志性的“飓风快攻”,到了前场,二话没说,直接就是一记三分球甩了出去—— “唰——!” 6比4! 看见篮球从网窝进去,沈枫朝着罗斯笑了笑:“看吧,我怎么说来着,还是这个好使。” “又来了!沈枫的三分球!能不能不要这么准啊,每次都把我看湿了。” “不得了的三分球!太强势了!!!” “666666!也只有沈枫敢这么投了吧?简直就吓人!” “没看罗斯都懵了,估计没见过这么打球的。” 罗斯确实没见过,因为这么打球太忒么不合理了。 何止是不合理,简直就是不合理! 不过罗斯没有在意,沈枫有沈枫的打法,他有他的打法。 沈枫有他的精彩,但罗斯也有自己的精彩,而且这个精彩,一样精彩! 公牛队进攻。 外线罗斯和诺阿挡拆。 沈枫被一个大脚步直接甩到身后了。 罗斯的打法就是速度快,他就是直线加速,变向之后还可以再加速,极具观赏性,简直就是暴力美学的典范。 尼克斯有补防。 大卫·李强势的扑上来。 今天大卫·李的任务也很重,因为四号位上的哈灵顿,所以大卫·李就需要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篮下,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罗斯可没那么好防。 罚球线。 见到大卫·李扑上来,罗斯二话没说,又是一个华丽至极的不减速变向直接杀向篮下,同时,整个人踏前一步,直接跳起—— 值得一提的是,在跳起来的时候,罗斯的出手动作并没有调整好。 不过没关系,在在空中一样调整! 只见罗斯保持着滞空的动作,左手从身侧提起,持续抬高,冲着篮筐,直接就轰了过去——! “砰!” 一声炸响之后,沈枫隐约间听到整个篮筐都在呻吟。 瞧呐,这弹跳,这滞空,这腰板,流口水了要! 真的流口水了! 6比6平! 开局罗斯和沈枫的状态都不错。 但尼克斯的其他人状态不咋地,球员状态不佳、体能不佳。 那么落后也成了必然的结果。 首节比赛,客场作战的尼克斯以22比30的比分落后于公牛队。 8分的分差,不算少了。 不得不说,尼克斯的比赛真的是充满着大起大落。 赢也赢得潇洒,输也输得潇洒。 不过第二节,尼克斯的替补队员开始发力了。 主要是最近隐约传来尼克斯要补强的消息,虽然这个消息不知道是哪传来的,不过有进就有出,大家这时候打得都挺努力的,争取让别人看上....... nba有时候就是这么现实。 最起码沈枫知道,克里斯·杜洪是想走的,因为在尼克斯打了半个赛季的首发以后,他深深觉得自己是属于有天赋的那类型,而沈枫毫无疑问是夺走了属于他的位置,他是想走的。 还有部分想拿到冠军的球员,包括内特·罗宾逊在内。 沈枫也没有在意这些事情。 事实上他从老德的嘴里是没听说过尼克斯最近有交易的,毕竟唐尼·沃什的大计划是在明年夏天,现在出手实在太早了点,而且容易曝光自己的筹码,前世的尼克斯这会是有交易的,但多了一个沈枫,很多东西也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