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白子今晚号召大家去花千万府烧烤,响应者凑银一百文。 一毛不拔的妙音道姑,也忍痛给出了一百文,虽然给的时候,心都在滴血,但是生命不止,八卦不息。 八卦是一门技术。 八卦需要无孔不入,无洞不钻,脸皮更要无坚不摧。 所以,纵然白小洛三令五申不烧烤,但是大家轮番上前劝说,纵然被严词拒绝,也绝不后退。 白小洛被他们弄得没办法,只得……把阿衰放出来,追着他们满屋跑。 阿衰的杀伤力是很惊人的,但是,可见八卦做到以上的还不行,还能跑得比狗快。 最后,他们胜利了。 烧烤篝火晚会,顺利进行。 但是,要开烧烤晚会,白小洛有一个条件,就是先拿下僵尸。 什么时候拿下僵尸,就什么时候烧烤。 白子大手一挥,一声令下,“今晚加班!” 说完,发现抢了花千万的台词,随即躬身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道:“可好?” 花千万很满意他的态度。 奇案门的人,等到晚上雄赳赳出发,两人一组。 白小洛和花千万一组。 用最强的保护最弱的,没毛病。 今晚月亮黯淡,月亮黯淡,僵尸的活跃度就偏低。 “这僵尸,你说是男的还是女的?”一路上,花千万觉得气氛有些寂静,便寻了个话题。 “女的。”白小洛道。 “你肯定?” 白小洛一边走一边道:“哪里有男人会让一个男人趴在自己的大腿根上?” 花千万听得这话,脸色竟红了。 白小洛只是寻常分析案情的口吻,没有多想,因此,也一边走路并没特意去看他。 “不知道我们今晚谁会遇到僵尸呢?”花千万转移了话题。 “不知道,兴许都没遇上。”白小洛道。 “若是我们遇上了,你一个人能对付僵尸吗?”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诧异地看着他,“我哪里是一个人?” 花千万站定脚步,很严肃地道:“本王不会对付僵尸,你别指望本王。” “那怎么办?我一个人可对付不了僵尸。”白小洛道。 花千万啊了一声,诧异地看着她,“那我们回去吧,别回头连我们都叫僵尸吸血了。” 白小洛扑哧一声笑了,“今晚我们不会见到僵尸的。” “为什么啊?”花千万见她笑意促狭,不由得白了她一眼。 “抬头看!’白小洛道。 花千万抬起头,只见月亮都躲在厚厚的云层里了,一会儿应该有雨。 “下雨僵尸不出来吗?”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科普道:“僵尸除了吸血之外,还要吸食月亮精华,如今京中出了那么多事,僵尸也知道危险的,他今晚不会出来,便是出来,我们也不知道,僵尸是跳出三界不在五行的生物,若不打算吸血的时候,压根不能分辨。” “啊?那我们出来做什么?”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悠长地呼吸一口,“散步!” 花千万看着她脸上的神情,似有些郁结,“你最近不开心是吗?因为五哥?” 白小洛看着他,摇摇头。 “不是因为五哥,那是因为什么?” 白小洛道:“我摇头,是不说。” 花千万微愠道:“本王什么都告诉你,你却对本王这么不坦白。” “我又没让你告诉我,是你自己没地方吐,找我做垃圾桶。”白小洛笑着往前走。 花千万咬咬牙,“你这个狡猾的狐狸精!” “狐狸精?”白小洛意味淡淡地笑了,“我还真不是。” 那个狐狸精……马上就是摄政王妃了。 哪怕是互相利用,可到底人家也成了姻缘。 今日白天见他的时候,气色还算可以,应该暂时能熬住。 她心里对摄政王有一份愧疚。 当初太过武断,叫他自己内斗恶魂,却没想到恶魂联盟这一点。 当然,这是其中一个原因,最大的原因,是他如今不肯服用那些用魂魄炼成的丹药,恶魂没有魂魄投喂,自然不会安分。 “既然出来了,不如找个地方喝酒?”花千万建议道,这样好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行走,傻得很。 白小洛道:“不,现在上班时间,不能喝酒,继续走吧。” “走也不能见到僵尸,有什么好走的?”花千万道。 “虽然不能见到僵尸,但是我可以感知僵尸去过哪里,出没什么地方多。”白小洛道。 花千万看着她,“你这人说话真矛盾,你方才还说如果他吸血,是无法分辨身份,你如今又说能感知?” 白小洛道:“我刚才说的是,他若没打算吸血,是不能感知,可若他起了吸血的念头,血腥之气就会散发,而我刚好能感受到这股血腥之气,通过感知这种血腥之气,就知道她在哪里活动多,或者说,在哪里见到那些人会起了吸血的念头。” “不是饿肚子就吸血吗?还挑人?”花千万诧异地问道。 “对她来说,要不动声色找个人吸血填饱肚子一点高难度都没有,但是她竟然跟着一个富商回家,再到床榻之上去吸大腿根的动脉,那就很能说明问题了,一般僵尸吸血,都是直取颈部大动脉,她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 花千万目瞪口呆,“你分析案情头头是道啊。” “失礼!” “白小洛,你真是叫人……又惊又喜啊!”花千万忽然很复杂地道。 “惊喜是有的,惊吓也有,谁没藏起几道谋生的板斧?花千万也不是我所见的那么简单啊?” 其实,这话她说反了。 花千万是比她刚刚见的时候更简单了。 当时他算计王府的女人,算计得很尽,利用梁妃来杀她,最后逼疯了梁妃,也合他的心思。 但是,自从他娶了白莲花刘佳音之后,智商大大减退,可见,爱情是真的会使一个人弱智愚蠢。 “对了,你这么晚不回去,你的佳音妹妹会不会生气啊?”白小洛问道。 花千万义正辞严地道:“公事为重!” 白小洛又笑了,促狭地看着他,“是的!” 花千万心里很憋屈,都不知道为什么日子会过得这么憋屈。 他分明已经如愿娶得他一直都想娶的人回来了,按理说,他现在应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才对啊。 可他,现在是春风先生得意他失蹄! 即将天亮,众人集合在奇案门。 有个小插曲,便是奇案门口一直等着刘佳音的丫鬟,且是来了两次,第一次衙门的人告诉她王爷办案去了,她回去复命之后没多久又来,就一直蹲守在这里等着。 可见怜儿的,这大晚上冷得这丫头瑟瑟发抖,白小洛等人回来的时候,她嘴唇都给冻青了。 “你怎么在这里?”花千万有些生气,问道。 丫头连忙便福身下去,“回王爷的话,您一宿不归,刘妃担心您出事,便着奴婢来这里等着。” 白小洛淡淡地抬眸,又慢慢地垂了下去。 “衙门的人没说本王去办案了吗?”花千万看着一众围观着的熊猫眼,压低声音恨恨地道。 丫头小声地道:“回王爷的话,说了,但是……王……刘妃娘娘说,还是怕王爷出事,叫奴婢来守着。” “那如今你可以回去复命了!”花千万说完,拂袖进去。 大家也跟着走进去。 白子和白小洛走在后头,白子用手肘戳了白小洛的手臂一下,“听到没有?第一声是叫王妃的。” “听到了,口误吧。”白小洛道。 “口误个蛋,第二次还想叫王妃,但是她自己机警发现了马上改口。”白子哼道。 白小洛咳嗽一声,“您老想说明什么问题?” “这朵白莲花肯定私下叫屋中的人叫她王妃,虽然还不是,过过王妃的瘾也好啊。” 白小洛没做声,觉得刘佳音不会这么心急,也不会这么愚蠢。 王妃之位,她探手可得了。 但是,她到底也副修过心理学,知道人对一样东西渴望到了极点,就会扭曲原先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做一些外人看起来十分愚蠢的事情。 “或许花千万把她扶正了,她就没那么多幺蛾子出了。”白小洛皱着眉头道,这女人好烦。 她是男人,也会厌烦这样的女人。 再漂亮的容貌,都抵不住心灵的丑陋…… “别傻,你存在一天,对她来说都是威胁,或许只有你嫁人了,不,嫁人也不成,会出墙,最好是你死掉了,她才会真正放心。” 白小洛啼笑皆非。 她阳寿未尽,不能因为白莲花吃醋嫉妒就去死。 回来之后,开会。 把嗅到僵尸血腥气息的,都在京中地图上圈点了出来。 “清舍,月牙楼,雅聚,四宝堂……这些都是什么地方?”白小洛问高捕头。 高捕头终于可以发挥所长了,昂声回答说:“这些都是文人墨客聚会的地方。” “噢,这僵尸还是个才女呢。”白小洛道,“那个死者,是个富商,去问问是否经常去这些地方?” 高捕头道:“不用问,这个富商是卖墨砚字画的,自然常去这种地方,他的那些妾侍,也多半是那些有两分才气,便是爱去这些地方的碧玉或者青楼姑娘,死者有钱,且才貌出众,很招女人喜欢的。” 白小洛微笑,“那就好,既然我们的目标人物是喜欢财貌出众的男子,我们便以此为饵,引诱她出来。” 她笑眯眯地看着花千万,“王爷,这法子可行吗?” 花千万一拍桌子,豪爽地道:“好计策!” 白小洛的笑意加深,“好,既然如此,就这么说定了,昨晚下过一场小雨,大家衣裳都有些湿,先回去沐浴换衣裳再来。” 除了花千万和老高之外,这里的都是一群怪兽,因此,也不需要休息的。 花千万一怔,道:“不,还有一个问题,谁作饵引诱那僵尸出来?” 众人的手指伸出来,都指向了他。 花千万倒抽一口凉气,“本王?” “王爷是最佳人选。”白小洛也这么说。 “不,白子,白子长得好看,白子去。”花千万一身恶寒,他才不要去引诱一个会吸人大腿根血的僵尸。 白小洛道:“白子不行,白子有灵术,气场不一样,僵尸会知道的,他去反而会坏事。” “那高天你去。”花千万指着高捕头。 高捕头老实巴交地道:“好,属下去。” 众人看了一眼高捕头那张粗矿的脸,五大三粗的身材,一起摇头,“才貌双全啊,王爷!” 高捕头才没有,貌没有,就算强行穿上一身文雅服饰,也不伦不类。 高捕头看到大家嫌弃的目光,自尊心受损,掩面而去。 他虽然只是一个捕头,但是也有樽盐的。 他的樽盐还很贵。 花千万绝望地看着大家虎视眈眈的眼光。 白小洛拍着他的肩膀,“走,小美人,爷带你回去装扮一下。” “滚!”花千万一脚踹过去,白小洛一跃上了桌子,花千万一脚踢到了桌子腿,疼得呲牙咧齿,遂气呼呼地走出去。 “哟,有脾气啊!”白小洛眉目开扬。 “散会!”白子一声令下,屋中的人顿时消失不见了。 “跑得还挺快!”白小洛敲着桌子道。 她要回去换衣服。 但是估计花千万已经先回去了,白莲花一定在门口做望夫石,她这时候回去容易招人怨恨的眸光。 于是,她在衙门里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慢慢地骑着毛驴回去。 关于她座驾的问题,底下的人都提出过,说她现在是国师身份了,骑毛驴是对她身份的一种侮辱。 甚至还不如之前的骡子。 好歹骡子有一半基因是马。 策马扬鞭飞奔,确实是一大快事。 但是每一次白小洛看到大街上人头涌涌,而策马者远远地扬鞭大喊,“闪开闪开!”的时候,她就恨不得弄死那个骑马的人。 都不知道行人为重吗? 骑毛驴就不一样了。 徐徐前行,姿态悠闲,既能让人欣赏到她的美貌,也能让她欣赏到京中繁华景象,最重要的是毛驴吃得少,用现代话来说,油耗低,这是马不能比的。 白小洛一路回去,便是杂七杂八地想着这些毫无要紧的事情。 她不能让脑子空闲下来,哪怕是想着毛驴和马儿杂交的过程,也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停顿。 一旦停下来,有些记忆便会如同毒蛇一般钻进来。 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情绪。 她束手无策。 有人认出了她,对着她指指点点,她一路维持得体温柔的微笑,耳听八方,不外乎是说她是弃妃,然后翻身做了国师。 一个女子,何德何能做国师? 最多的,就是这种对她能力质疑的声音。 她都以温柔一笑回报。 人群忽然轰动起来,对面有白马徐徐而来。 白小洛抬起头,是墨少卿。 一身白色衣裳,长发疏狂,面容如玉,眸子纯净得如一汪清水,腰间束金玉腰带,中间嵌着一颗碧玉,眉目淡然,却掩不住那绝世风情。 这样美丽得旷世绝伦的男子……让女子羞愧啊。 白小洛也很羞愧。 她羞愧不是貌不如人,而是她的毛驴明显矮人家好多,他策马在自己的面前,生生她就矮了一大截。 气势不如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