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织梦师(1)
路苗苗抱着装满蔬菜的纸袋狼狈地从超市里走了出来。她的马尾辫早已散开,衣服皱得像咸菜干,看起来不像是买菜回来,像是刚从叙利亚逃难回来似的。 她深深吸了一口外面的清爽空气,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每次星期五蔬菜特价时,那些大妈都格外凶残可怕。还好经过这么多年的历练,她早不是当初那个手足无措的小姑娘了。 苦难是最好的老师。 她步履瞒珊走到公交站牌处等回家的公交,夕阳给对面的大厦镀上一层金边,巨大的广告屏上正在播放一个广告。 “咦,这不是最近很火的梦境《殊然仙途》的宣传片吗?”身边有人发出惊呼。 “啊啊啊啊是天歌殿下!!好帅好帅!”有女生捧着脸看着屏幕上俊秀风雅的男子花痴道。 路苗苗目光长久地、用力地向广告屏看去,直到宣传片播完也没有转移目光。 “小姐姐您好,可以耽误您几分钟吗?”一个穿着《殊然仙途》周边T恤的年轻妹纸主动向她搭话道:“能配合我作一个市场调查吗?” T恤上硕大的《殊然仙途》logo无比刺眼,路苗苗目光微冷,刚想要拒绝,就看到妹纸脸上满脸的油汗,到底是心软了:“可以,你问吧。” “请问一下,您是什么职业?” 路苗苗顿了顿,抿了抿嘴唇,“……织梦师……” “啊?原来您是织梦师?”妹纸崇拜地看着她,“太厉害了!” “……助理。”路苗苗小心藏去眼中的难堪,又重复了一遍:“织梦师助理。” 现年30岁,没房没车,甚至连饭都要吃不起,没有一部代表作品的,织梦师助理。 什么是织梦师? 顾名思义便是编织梦境的人。 织梦师以手中笔沟通无形之物,赋予无形之物形态和思想,以无形之物为基础,构建出一个磅礴壮丽,宛如梦境般奇妙瑰丽的世界。读者翻来织梦师写就的小说,就会入梦,身历其境地旁观这个庞大世界的悲欢离合。 织梦师不问出身,不看年龄,只凭才华。路苗苗曾经以为她是有天赋的,可是这个残酷的世界给了她狠狠一巴掌。 妹纸明显有点尴尬,她连忙说了几句场面话,又问道:“我刚刚看到您一直在看《殊然仙途》的宣传片,您也是《殊然仙途》的粉丝吗?” 路苗苗几乎都要笑出来了,她忍住心中巨大的愤慨和憎恨,冷声说道:“不是粉丝。不过比较关注罢了。” “那您能从织梦师助理的角度给予《殊然仙途》专业性质的评价吗?” “小偷。”路苗苗不管旁人和妹纸诧异的目光,大声吼道:“偷走别人心血,剽窃别人灵感创意的小偷!” 原本神情友好的妹纸表情立刻狰狞起来,“您说话是要负责任的!”妹纸厉声道:“您知道《殊然仙途》的作者是谁吗?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仲梦符老师!您这样随意诋毁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路人也随之对路苗苗指指点点,甚至还有《殊然仙途》的粉丝对路苗苗进行喝骂。 路苗苗悲愤地抱紧手里的菜冲了出去。 看吧,她就知道。 没有人会相信大名鼎鼎的仲梦符会抄袭。更别提是抄袭自己学生的创意和剧情了。 人类就是这样一种会盲目相信权威的动物。 长歌明明是她的男主角! 《殊然仙途》的大纲和剧情明明是她写下的! 她这个原作者穷困潦倒备受鄙夷,而抄袭者却春风得意钱名双收。 这个操蛋的世界! 路苗苗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等到她从悲愤中醒过神来,发现早已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的时间,而她身上的钱又不够打车。 也就是说……她要流落街头了吗? 她租的房子在城郊,离市区很远,坐公交车都要两个小时,如果是走的话,也许要走一夜。城郊那里治安很差,她一个单身女人实在不敢走夜路。 路苗苗抬头看向城市里漆黑无星的天空,街道灯火通明,周身是呼啸的车辆和喧嚣的人群。 这个城市那么大,却不属于她。 她狼狈地抱着袋子里的蔬菜,好像在抱着自己最后的依靠。 为今之计,是先找到一个可以过夜的地方,类似于肯德基这样的可以24小时营业的商店。 她的目光在街两边游走着,突然停在了一个实木牌匾上不动了:开明书店。 这是一家书店! 在梦境盛行后,不能让读者入梦的传统书店已经彻底被时代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影公司成立的梦书点。 路苗苗已经很久没见到传统书店了。和大多数人不同,她很喜欢阅读不能入梦的传统书籍。 因为这给予了她大胆想象的空间。而且能让她静下心来揣摩作者的用意。 店里灯火通明,显然还没关门。她立刻抬脚向书店走去,先去看会儿书打发会儿时间好了。 推开店门,一位年轻男人正坐在柜台处全神贯注地阅读书籍,路苗苗的进来没有惊扰到他。 路苗苗悄无声息地走进书架,不想打扰他。 一个金发碧目的外国人正在把推车上的书放到书柜里,看到她停下手里的动作,认真地说:“欢迎光临,您想要什么书?” 路苗苗厚着脸皮说道:“我先看看吧。” “好。有想要的书您叫我。”他推着空荡荡的推车走了出去。 路苗苗松了口气,老实说她有点社恐,很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她放下沉甸甸的菜袋,活动了一下酸疼的手臂,缓缓在书架间穿行着。 这家店里的书无疑很多。路苗苗看着那一排排的书名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最后她干脆随手拿起距离她最近的一本书看了起来。 书的名字很普通,叫做《丛林之书》1,路苗苗猜这应该是一本讲诉丛林探险的书,作者是一个叫做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英国人。她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大概是个新人。 『黑夜被蝙蝠芒恩释放, 被老鹰兰恩带回了家中; 牛群被关进棚栏厩舍, 拂晓前我们要通宵放纵。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辰,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的兽众!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是个童话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狼孩,他在刚学会走路时被狼群收养,作为狼群的一份子在森林里长大,并认识了老熊“巴鲁”,黑豹“巴赫拉”,萨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动物朋友们,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老虎席尔汗,战胜了入侵的红毛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文章语言质朴并富有童趣,情节妙趣横生,阅读文章,路苗苗仿佛洗去了现实世界带给她的疲惫,全身心地沉浸在书里,跟随主人公莫格里进行了一场场伟大的丛林冒险。 全书篇幅不长,她阅读速度又很快,所以很快看完。她合上书皮,只觉得全身的热血久久不能平息。 她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何不以狼孩为主角,编织一个梦境呢?这个念头让她激动不已。 虽然还只是一个不成形的想法,但是她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很棒的故事! 说不定……会受读者欢迎呢。 她摩挲着书皮,心里痒痒的,很想把这个给她提供了灵感的书给买下来。可是她现在全身上下只有20块钱…… 最后她咬了咬牙,还是厚着脸皮拿起书向柜台前的那个外国人,“请问一下,这本书多少钱?” 凯恩斯瞥了一眼书皮,“25块钱。” 路苗苗的脸立刻涨红了,她嗫嚅着说:“不好意思……”她尴尬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没带够钱,我下次再来买吧。” “没关系。”一直在柜台处专心看书的年轻人抬起头,笑着说道:“您有多少钱就先付多少钱,不够的钱你可以下次再过来补回来。” 路苗苗眼睛一亮,感激地看着老板:“真是太谢谢您啦。”她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后的20块钱递给老板,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明天一定把剩下的钱给您送过来!” “不用急。您什么时候送来都行。” 路苗苗抱起蔬菜袋子,拿着书,打算离开,目光漫不经心略过老板倒扣在柜台上的书皮,目光顿时一滞,她情不自禁念出了声:“动物农场2?” “对。”乐景随口问道:“您也看过?” 路苗苗摇了摇头,脸上有些惊奇:“这本书和去年前出版的一本传统书籍的名字一样。” 乐景有些惊讶:“原来您是一个作家啊。” 作家…… 还真是一个具有年代感的称呼啊。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作为织梦师的天赋,所以有一些怀有文学梦想的人只能选择成为小众的作家。路苗苗虽然具有织梦师的天赋,但是有时候她的书找不到愿意和她签订契约的无形之物,所以她只能选择走传统出版路线。 而《动物农场》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罢了。”路苗苗一声,仔细想来,她这个人还真是失败。既无法成为织梦师,又没有成为什么有名气的作家。 乐景好奇问道:“您的《动物农场》讲诉了什么样的故事呢?” 路苗苗尴尬地笑了笑:“故事比较无聊,您可能没有兴趣。” “没关系,您说,说不定我会喜欢上您的书呢。” 路苗苗思考了一下,干巴巴地说道:“故事的设定背景在一个动物农场里,农场的动物们发动了一场成功的革命,赶走了压迫剥削他们的人类,然后重新进行了选举,想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然而最后革命果实被愚蠢的猪们夺取了,他们成为了比人类更残暴独。裁的统治者。没了。” 乐景:……???!!! 她低下头,不看有些明显呆愣的青年,“我就说很无聊了。” 当时仲梦符刚看了个开头就无聊地打哈欠,冷嘲热讽这本书根本不会有人愿意看。剧情荒诞不知所云,没有任何爆点,肯定扑街。 “爆点你懂吗?”仲梦符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能写点读者喜欢看的剧情,读者才没耐心进入一个肮脏的农场里看一些不知所云的动物交流,人们追寻的是爽,是甜,是荡气回肠缠缠绵绵的爱情!” “你天天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儿,擦屁股我都嫌硌得慌!”她不屑地把手里的稿子用力摔到她的脸上,然后想了几秒,突然笑了:“算了,我跟你这个蠢才费什么口舌,有这功夫我都写了多少字了。你下去工作吧。” “哦对了,出去别说你是我的助理,我可不乐意让你蹭热度。”仲梦符翻着白眼,刻薄地说道。 路苗苗强忍着屈辱,憋着一口气,研习市场套路,写出了《殊然仙途》,交给了仲梦符。 ……然后那本书就被冠上了仲梦符的名字。 乐景奇异地看着这位落魄的女士。 她不修边幅,衣着寒酸,看起来很不得志。 她生活在另一个位面,另一个时代。 可是这样的她,却诡异地写出了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相差无几的《动物农场》——这部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反乌托邦寓言神作! “冒昧的问一下。”乐景深吸口气,难得忐忑地问道:“您写过《1984》吗?” 《1984》,既为乔治·奥威尔最出名的作品,和扎米亚京的《我们》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并称为20世纪文坛“反乌托邦三部曲”,在世界文坛上享有很高的地位。 路苗苗异样地看了他一眼,“你看过我的书?” 乐景倒抽一口气,敬畏的看着这个现代女版乔治·奥威尔。 时间会证明一切! 她会成为一个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前我对文下投票评论进行了统计,织梦师以微弱的优势胜出,所以就先写织梦师了。不过其他两个副本我也会写的,当然要在织梦师后面啦。 1《丛林之书》这本书我吹爆! 我童年把这本书翻了无数遍!!!超级好看!从那以后我就对狼特别有好感。作者鲁德亚德·吉卜林也很厉害!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2《动物农场》和《1984》乔治奥威尔的代表作,《1984》真的读的让人后背发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 反正都是平行世界啦,你们就当路苗苗跟乔治奥威尔脑电波重合了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妹子多牛逼嘛。 给女主设定这个文豪身份,是因为我想怼人!怼一群坐井观天浅薄无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