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在线阅读 - 38、那个叫莉莉的女孩

38、那个叫莉莉的女孩

    日暮,长街微冷。

    街道上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公孙瑾站在十字路口的便利店,买了一罐啤酒。

    或许是因为喝酒上脸的缘故,他并不爱喝酒。

    就算喝酒,也只会喝第一口。

    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他拉开拉环,雪白的酒花冒了出来。

    浅浅啜饮一口,脸上就有了些许绯色。

    迷蒙之中,他想起了一个叫做莉莉的女孩。

    一个让他念念不忘,却又无法去见的人。

    ……

    莉莉并不漂亮,个子也不高,脸上还有很多雀斑,腮帮子总是红红的,像苹果。

    在很多人看来,莉莉甚至是有些丑的。

    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

    那是高二的期末考试,坐在第一考场的他,看到了这个不太聪明,也不怎么好看的女孩走了进来。

    戳着两截小萝卜腿,一根麻花辫在脑后晃悠着。

    很平凡的一个女孩,惊艳不了谁的青春。

    他所在的学校是当地那個小县城里最烂的高中,就比中专稍微好一点点。

    进这个学校的都是些被放弃的学生。

    几乎每天都有学生打架,上厕所的时候总能看到一大群男生吞云吐雾。

    老师上课的时候永远只会讲给几个人听,其余的人都在玩手机和睡觉。

    教育局分给学校的指标是60%的人能考上大专。

    学校里每年都有一些人能考上本科,所以每年都是超额完成指标。

    他和莉莉,是那些被人看不起的烂泥里面,成色稍微好些的烂泥。

    两个人的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尽管他们最多也只能考上一个公办的二本。

    他记得有一年学校高考出了两个一本的学生,没错,仅有的两个一本生。

    还是近几年来唯二的两个。

    学校甚至张榜表扬,让他们戴绣球上台发言。

    高三分班的时候,莉莉这个平平无奇的女孩考上了年级第一名。

    他这时候才开始注意到她,这个名次排在他前面的女孩。

    两人第一次说话是在楼下的自习室。

    那时候是冬天,外面下着雪,自习室的板凳坐上去就像是在坐冰块。

    窗户透着风,呼呼地涌进来,学生们都缩得像鹌鹑,手上满是冻疮。

    理科班上成色好些的烂泥们聚集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讨论着物理题,鼻子冻得通红。

    他一个人坐在角落,写着英语试卷,那是一篇关于德芙巧克力的完形填空。

    “嘿!”

    很轻很柔的声音,那个娇小的女孩子坐在了他旁边的位置,有些害羞地看着他。

    那天具体都说了什么,他记不清了,只记得她开口第一句话是:“莱昂在准备甜点时,用热巧克力写了几个英文字母DOVE,就是Doyouloveme的缩写。”

    这是那个完形填空里一段话的翻译,他正好卡在那里。

    莉莉文文弱弱的,声音很好听,像是摇曳的风铃。

    让人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

    莉莉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很不错,于是教了他很多,两个人就是这样慢慢熟络起来的。

    每天中午,他总是第二个到班开始刷题。

    第一个到的是莉莉。

    女生们有自己的小团体,喜欢学习,长相又不好看的莉莉不是很受待见。

    她就经常和他聊天。

    莉莉说,她在高一和高二的时候,经常会注意到他。

    她说这话时,脸总是很红,不知道是因为气血很好,还是因为别的。

    两个人加了好友,她的QQ昵称是lily。

    他那时候没有手机,放假回家和莉莉聊天得走上半个小时的路去网吧。

    她很喜欢动漫,尤其喜欢宫崎骏的。

    千与千寻、天空之城、起风了、龙猫……这是都是她推荐给他看的。

    莉莉喜欢龙猫,于是他也喜欢了龙猫。

    他也是喜欢动漫的,推荐给莉莉看了《秒速五厘米》。

    莉莉说她很喜欢这部动漫,但不喜欢那个结尾。

    再后来,两人几乎每天都会聊天。

    他从莉莉的话中得知,莉莉和他一样,都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父母双全的孤儿。

    一样不幸福的童年,一样的家庭组成,一样的成长经历,一样的穷人家孩子的自卑,他总能说出莉莉的心声。

    莉莉说,他很懂她。

    他觉得,莉莉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莉莉并不美丽,在他的眼里却可爱得无可救药。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道缝,好像全世界的温柔都住在里面。

    他记得她小跑着朝着他招手,一边微笑,一边呼喊着“等等我”的样子,两截小萝卜腿怎么也跑不快。

    后来校运会的时候,她参加了女子八百米跑。

    跑完了以后,她还特意问他,有没有为她加油。

    他说有的,可是她没有听到。

    那天是阴天,cao场上放着刘瑞琦翻唱的《晴天》。

    他每每听到那轻灵的前奏在校园的广播室响起,就会想起那个消失的下雨天,莉莉凑到他面前微笑的样子。

    所以《晴天》这首歌,他喜欢翻唱多过原唱。

    有一天,学生宿舍里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偷窃案。

    他宿舍的室友,偷了好多人的手机和充电宝,被人发现后,塞到了他的行李箱。

    这件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整栋宿舍楼的人都惊动了,楼下甚至来了警察。

    他被带到班主任办公室去问话,不管他怎么解释,就是没有人相信他。

    走在路上遇到认识的同学,看向他的目光总是带着审视和质疑。

    他家里很穷,每年的助学金都有他的一份。

    所以他去偷东西好像也不是难以理解的事。

    那天中午放学,他一个人留在教室发了很久的呆。

    教室是在五楼,他透过窗边往下看去。

    那个高度,有一种让他迫不及待往下坠落的冲动。

    不知怎么的,他接近了那里,踮起脚,迈开腿准备翻越。

    “别跳!”

    记忆中那个女孩子的声音带着哭腔。

    他回眸望去,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女孩子,眼角的泪光闪烁着。

    “别跳……我……我需要你。”

    她说,我需要你。

    那是他过去十七年里,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

    她小心翼翼朝着他靠近过来,颤抖着伸出了自己的手,生怕他往下坠落。

    后来他就在想啊,如果那个时候莉莉没有叫住他。

    他应该真的就这么跳下去了。

    后来警察通过检查手机上的指纹,还了他清白,偷东西的同学被劝退,这件事才告一段落。

    元旦那天,教室里煮着的火锅冒着热气。

    他一个人扶在栏杆外面,看着天空中盛放的烟花。

    莉莉端着一大碗rou走了过来,笑眯眯地递给了他。

    她不问他寂寞的原因,只是安静地陪着他。

    教室里有人玩着抢凳子,有人拿粉笔玩着你画我猜,还有人用麦克风唱着歌。

    瓜子和沙糖桔的气味,火锅的气味,萦绕在一起。

    这个害羞的女孩鼓起勇气,拉着他的胳膊,点了一首很老的歌。

    一首让同龄人听来会忍不住嘲笑的歌。

    她站在讲台上,拿着麦克风,看向身边的他,笑意盈盈。

    灯照耀在彩色的气球上,映照出斑斓的光。

    那些光浮在她绯红的脸颊上,也浮在她的笑容上。

    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千千阕歌》

    临近高考的夜晚,蝉鸣聒噪。

    莉莉和他一起在cao场上散着步。

    他说他想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越远越好。

    莉莉则是个念家的女孩子,不想离爷爷奶奶太远。

    她说她这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

    而他是个不安分,喜欢四处游荡的人。

    但那个时候,他真的很想,很想放下去远方看看的想法,陪着她。

    两人绕着cao场走了好几圈,说了好多话。

    花坛里的栀子花开得茂盛,很香。

    莉莉说了一句话,让他记忆犹新。

    “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他结婚的。”

    毕业后,他和莉莉成了学校里为数不多考上公办大学的学生。

    在教育资源极度匮乏的小县城,在师资力量和学习氛围最落后的高中,也算是极为难得了。

    他没有去外省,和莉莉都留在了本省上大学,只是在不同的城市。

    莉莉升学宴那一天,他去了她的家里。

    夏天很热,他坐在她的床沿边,莉莉拿起扇子为他扇风,用纸巾擦拭他脸上的汗水。

    他拿起梳子,为她梳理头发。

    他也只为莉莉一个人梳过头发。

    去大学报道的那一天,莉莉去火车站送他。

    临行的时候,他问她:“我可不可以吻你”

    莉莉红着脸,没有回答,只是闭上了眼睛。

    他凑过去,真的很想吻她。

    但这个女孩子曾很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过:“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他结婚的。”

    莉莉很天真,很干净,就像从来没有被这个糟糕透顶的世界污染过。

    他只是个贫困家庭的大学生,上大学都要靠贷款。

    这样一无所有的人,哪里配得上爱情呢?

    他没有敢吻她,只是用手指在嘴唇上沾了下,然后在她的眉心轻轻点了点。

    这是他对莉莉做过的,最亲密的动作。

    他明明那么喜欢她,却没有牵过她的手,也没有吻过她,甚至没有说过一句“我喜欢你”。

    莉莉这样的好女孩,配得上更好的人。

    她这样天真无邪的人,跟着你会吃多少苦啊。

    然后,他一个人上了绿皮火车。

    火车的汽笛响了起来。

    那个女孩子在站台边奔跑起来,小萝卜腿怎么也跑不快。

    一边跑,一边朝他招手。

    脑后的麻花辫在风中摇曳。

    就像奥黛丽·赫本主演的《黄昏之恋》,赫本为了追到库铂去追火车那样。

    莉莉不止一次跟他说过,她有多喜欢奥黛丽·赫本。

    后来他送了莉莉一本奥黛丽·赫本的个人传记。

    莉莉送了他《秒速五厘米》的小说。

    两个人的学校相隔倒也不算特别远,一去一回大概也就大半天的时间。

    如果真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

    他是个很喜欢睡懒觉的人,周末可以在床上睡一整天。

    但是为了去莉莉的学校见她一面,他可以早上五点起床洗漱,洗头发。

    细心打扮以后,坐最早一班的校车去光谷广场。

    因为有一天她睡不着,对他说:“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

    那时候的地铁还没有修到佛祖岭,他的学校是新校区,在三环外,去一趟光谷要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

    出门的时候天是黑的,公交车上很冷。

    到了地铁站,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到汉口火车站,接着坐半小时的动车到她的城市,再坐一小时的公交车去她的学校。

    花上这么久的时间,就为了见她一面,值得吗?

    他当时没有想过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就像秒速五厘米里,明里和贵树见面时火车晚点,等待了整整一天。

    但两个人见面后,一切都觉得值得了。

    或许是命运的玩笑,两个人后来的结局和《秒速五厘米》一样。

    尽管如此,他依然记得她眼含泪滴地看着他,对他说“我需要你”的时候。

    还有那天元旦,她和他一起唱的歌。

    来日纵使好多人陪我,都抵不过你陪我的那段时光。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来日纵使有千万首歌,也比不上你陪我唱的那一刻。

    后来的他遇到了很多美丽的女孩子,她们中的每一个都比莉莉好看。

    她们会说好听的情话,会穿白裙子,也会涂好看的口红。

    她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但他喜欢的,偏偏是那个不会打扮,也不漂亮的雀斑女孩。

    《千千阕歌》也成了他听得最多的歌。

    ……

    在酒精的作用下,公孙瑾的脸泛起淡淡的绯色。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飘渺,好像又回到了那天元旦的夜晚,莉莉陪着他一起唱这首歌的时候。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刚一开口,张雅娜就愣住了。

    这一遍,公孙瑾唱的感觉和之前完全不同。

    如一杯清酒,微微有些醉人,却又恰到好处。

    有情,但不浮于表面。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伱今晚共我唱。”

    公孙瑾唱完了这首歌,愣住原地发了好一会儿的呆。

    张雅娜看了他良久,然后欣慰地点头。

    “未来的歌坛,必定有你的一席之地。”

    千千阕歌人声部分,终于录制完成。

    再经过后期制作,这首歌就可以发行了。

    “真不容易啊,我们家小瑾就是厉害。”

    师晴一把搂住了公孙瑾的脖子,开心得不得了。

    公孙瑾回过神来,附和着笑了笑。

    “怎么样?收个学生,介意吗?”

    师晴冲张雅娜挤眉弄眼。

    “当我的学生,马马虎虎吧。”

    张雅娜故作嫌弃地道。

    “哈哈,小瑾,这位现在就是你以后的老师了。”

    “老师好。”

    “嗯。”

    张雅娜轻轻应了一声,嘴角微微扬起,心情倒也很是舒畅。

    跟随着师晴回家的时候,公孙瑾情绪有些低落。

    师晴没有问具体的原因,只是在车载音乐中放了些自己的歌。

    到家后,刚刚推开门换上拖鞋。

    一个娇小的身影就撞到了他怀里。

    “嘻嘻!”

    庄小鱼搂着公孙瑾的腰,亲昵地磨蹭起来。

    “哥哥,你总算是回来了!”

    怀中的温度很真实,屋子里也散发着让人心安的温度。

    公孙瑾的心情变得大好,抱着庄小鱼挠了挠她的胳肢窝。

    “嘻嘻!”

    小丫头扭得跟条鱼儿似的,咯咯直笑。

    冰箱里的食材格外丰富,他多做了两道菜,餐桌上的气氛很是融洽。

    庄晓梦吃着饭,递给了他一张支票。

    “给。”

    “这是什么”

    “空难的赔偿款,我妈找了律师帮你弄回来了。”

    庄晓梦说到空难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明显小了下去,有些不自然。

    在那天公孙瑾跟她说了这件事之后,她立刻就告诉了师晴。

    师晴动用关系找了业内很出名的律师才将这笔钱拿回来。

    公孙瑾接过那张支票,久久无言。

    原来还有人,会记住他漫不经心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