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恶女当家在线阅读 - 第026章 有本事你也作一首

第026章 有本事你也作一首

    沉浸在马上就要当姑姑的美妙时光中,林婉儿早就将去西凉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至于那道圣旨更是在爪洼国发霉生虫了。【】

    以前陈笑笑出门,是和大宝牵着手,如今陈笑笑一下床,林婉儿就如同幽灵一般飘出来,扶起陈笑笑的手臂,连说:“慢点,慢点,走路慢一点。”

    至于兵部尚书洪新甲的远房亲戚,被林婉儿认为“绝世好青年”的洪秀瑜受到了她一百八十度差别待遇,以前洪秀瑜在她眼中是笑笑夫君的不二人选,现如今却是我家大宝的最大情敌,如儒尔雅变成了装模作样,谈笑风生变成了哗众取宠,如火纯青的泡茶功夫变成了瞎讲究。

    总之洪秀瑜的一举一动在林婉儿眼里都是多余的:“笑笑已经是我林家的人了,有了大宝的孩子,你还是那边凉快那边呆着去吧,哼!”

    对于和大宝抢笑笑的人,林婉儿要以秋风扫落叶的无双气势和犀利言辞给予致命打击,不要欺负我家大宝痴傻,他还有一个jiejie呢,谁若欺负大宝,我就咬他。

    洪秀瑜听到陈笑笑怀孕的消息,脸上一僵,眼神在陈笑笑和大宝之间掠动,看到笑笑姑娘那坦然的表情,和微微点头的致意,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缓缓起身,抱拳作揖:“洪某恭喜笑笑姑娘和大宝能够喜结连理。在下……”

    声音有些哽咽,他略作停顿:“在下,就先告辞了。”

    陈笑笑回礼,道了一个万福:“笑笑谢谢洪公子抬爱青睐。”

    洪秀瑜一笑,转身离开。走出林家小院之后,他突然觉得心中空落落的,似乎心气儿被人掏空了一般,也听不到周围沿街小贩的叫卖声,看不到西边云彩的晚霞风景,只能够一步一步向前挪动脚步,被人撞了。他也只是木讷的道一声:“对不起。”然后继续前行,脚下的路越走越窄。心情越来越沉重,和夕阳一同沉到山的那一边去了。

    华灯初上,满街喧哗。上京城在夜幕中展现着自己的声色犬马和灯红酒绿,洪秀瑜蓦然觉得热闹都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以前他从不饮酒,可是走到一个酒肆之前。腿脚再也走不动了,他觉得很累。很想饮一口那酸辣入胃的浊烈摊边酒。

    酒肆掌柜是一个伶俐人,看到圆润如玉的俏公子眉宇之间都是愁苦,也就知道是为情所困,招呼着进了酒肆。浅浅倒上一碗:“公子,一醉解千愁,尝一尝。”

    洪秀瑜端起酒杯。酒水中倒映着他的脸庞,荡漾起层层涟漪。只变成陈笑笑的容貌,他仰头喝干,酒入愁肠,为伊消得人憔悴,一股苦辣入口,只呛得他眼泪和鼻涕横流,不过也格外爽快,叹一句:“好酒,再来!”

    若是其他酒肆老板一看对方是个饮酒的雏儿,定是要先要了银钱再上酒,可是此间老板是个爽利人,知晓情之一字的百般滋味,唯有杯中酒、眼中泪、伊人笑能够慰藉,其他东西都是难动其分毫的。

    老板引着洪秀瑜上了僻静的角落,将一摊度数略低的酒搬上桌子,一个空酒碗:“公子慢用。”一抬头,老板忍不住摇摇头,自家那位豆蔻年华的傻丫头正瞧瞧掀开帘子偷瞄那位俊俏的公子。

    洪秀瑜一碗接着一碗,心中多种情丝乱成一团麻花,越喝越是苦闷,直至眼前景物旋转成涡旋,一切事物都千奇百怪变换着形状。

    似乎连老天都感受到了他的忧伤,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雨不大,雨滴刚刚能够挂在人眼的睫毛处。他晃晃悠悠站起身来,走到酒肆门前,伸手敲打了一下,那悬挂着“酒”字的招牌,苦笑一声,缓缓走出酒肆,伸开双臂,闭上眼睛,任凭雨水轻打,他开始在雨中舞。

    酒店老板的女儿心中不忍,想要撑一把油纸伞,给这位公子遮挡雨丝,却被老板拦住,情愁需要癫狂解,多做无益。

    猛然停住身躯,洪秀瑜豁然睁开眼睛,快步走进酒肆,却被门槛绊了一脚,撞翻了桌凳一片。

    那姑娘忙走出来,想要扶起洪秀瑜,却听到对方焦急说道:“给我一支笔,快,快,给我一支笔。”

    姑娘不知何意,但也将笔墨递上。洪秀瑜眼睛神采奕奕,左右观看,最后眼神落在一面白白的墙上,疯癫走近,挥毫泼墨,一笔不断,自头至尾,洋洋洒洒。

    一阵疾风吹进酒肆,夹杂着春雨,将桌子上油灯吹拂的明灭不定,也将洪秀瑜的影子吹拂的左右摇摆。那风依旧不停,渐渐变大,最后终于将酒肆的油灯吹灭了,酒肆陷入黑暗。

    洪秀瑜却已然浑然忘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知东南西北,上下左右,就是油灯已熄,也不自知,啪一声,最后一个字写完,毛笔从中间断开,几滴墨水迸溅到他的脸上和嘴巴里,混杂着泪水,一同向下流淌。

    酒肆老板点着油灯,洪秀瑜已经耗尽最后一丝气力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在向墙上一看,心中更是惊讶,满墙笔走龙蛇,龙飞凤舞,狂草涂墙,似有蛟龙出海之势,烈风吹海,浪头层层,一层高过一层。

    再看诗词内容,却是极尽缠绵悱恻之情,愁思缕缕,缕缕断心房:

    晚雨未摧宫树,可怜闲叶,犹抱凉蝉。短景归春,吟思又接愁边。漏初长,梦魂难禁,人渐老、风月俱寒。想幽欢。土花庭甃,虫网阑干。

    无端啼蛄搅夜,恨随团扇,苦近春雨。一笛当楼,伊人悬泪立风前。故园晚、强留诗酒,新雁远、不致寒暄。隔苍烟。楚香罗袖,谁伴婵娟。

    第二日,日上三竿,洪秀瑜在一身痛苦的呻-吟声中醒来,头疼欲裂。再看到身旁那位扎着麻花辫的姑娘,开口问道:“我这是在哪?”

    那姑娘递上姜汤,解释道:“昨夜公子喝醉了晕倒,在我家留宿了一宿。”轻轻踢了一脚想要跳上床去宠物小花猫,脸色又红了,老板女儿有一颗懵懂之心,喜欢动物。平日里养了一些小狗小猫。还养过小羊和鸭子。

    洪秀瑜接过姜汤,心中大窘,觉得丢了我辈读书人的脸。忙着起身抱歉道谢,走到酒肆之内,眼睛被墙上的狂草吸引住了,站在墙下只看字形。不看字意,驻足良久。最后赞叹一声:“好字。”再看词句,似乎被触动了心中凄苦,感同身受,叹说道:“妙词。”

    扭头望向老板。洪秀瑜抱拳问道:“小生斗胆问一句,不知这字这词是何人所作?”

    老板摇头一笑,指了指洪秀瑜。开口说道:“正是公子所作。”

    “我?”洪秀瑜也是微微惊讶,却是又重重叹了一口气。“就是我做又有个屁用,不及笑笑姑娘分毫。”

    那酒肆姑娘记住了“笑笑”这个名字,心中多有不悦,觉得那笑笑真是不知好歹,不长眼睛,洪公子如此……想着想着她的脸就红了。

    多年之后,洪秀瑜登上庙堂,成为首辅林乾毅最大的政敌,三番五次在朝堂之上针锋相对,林翰林骂洪秀瑜“国贼”,洪秀瑜骂性格执拗的林乾毅是“拗相公”,两人亦友亦敌的关系,被人称为新一代的“潘春伟和陈贤”。

    当林乾毅罢官回家,众人以为洪秀瑜会喜出望外,他却暗暗叹气,首先召集同僚,一同送林乾毅回澶州,行至上京城外,洪秀瑜说:“终于能做朋友了,少了政敌,多了知己,我却觉得寂寥了不少。”林乾毅指着远处青山,笑说道:“我见青山多妩媚,天下何处不咫尺?”洪秀瑜仰头大笑。

    这是后话,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洪秀瑜那位有着“酒西施”之称的四品诰命夫人,一直都记恨着林家的陈笑笑,养了一只小猫就叫笑笑,养了一只小狗叫大宝,为此还将林婉儿从澶州激怒到了上京城,以老师的身份命令皇帝陛下赵廷整治这个洪氏,抽筋拔骨不用,打几板子还是可以的。赵廷左右为难:“老师,举世伐魏这洪氏可是立下了奇功的,为了这点小事就责罚,是不是有些不妥?”林婉儿抱着肩膀,冷哼一声:“我不管!”

    最终还是顶替林乾毅成为首辅的洪秀瑜当面道歉,林婉儿才咧咧嘴角,耷拉这眼皮回了澶州。洪氏替自家男人不平,却也无可奈何,林家各个不好惹,但是这口气却吞不下去,养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小老鼠,私下起名“婉儿”。

    洪秀瑜的字和词在上京城传播开来,引得无数文人前来观看,书圣王右军来了,捋须看了很久,最后感慨一句:“我老了。”

    纪昀大学士也来了,站在墙前,点头良久:“词是好词,字也是好字,用狂草写了一首婉约词,没看之前总觉得不妥,站到墙下才知道,竟有否泰极致的落差美,妙哉,妙哉。洪小子以前是个小家碧玉,作词写诗是家常小菜,色样味有了,却雕琢不够,上不去大台面,如此此词此字一出,可粉墨登场,一步跨入大雅之堂啦。”

    陛下穿着便服也来了,饮了一碗浊酒,眼睛却从来都没有离开过那满墙文字,喜爱书法和诗词的陛下私下寻思是不是让人将这墙都拆了搬回宫去,皇后看出端倪,劝道:“”

    林婉儿也知道了此事,来到酒肆,瞪眼看了半天,眯眼又看了半天,横着看了半天,竖着看了半天,趴在桌子上也看了半天,最后翻了翻白眼,颇为不屑的说道:“什么玩意啊,一通鬼画符,还不如我写的好。”

    引得酒肆老板女儿也是一阵白眼,今天早上一出门就看到这么一个女子,站在墙下啧啧出声,她觉得好生讨厌,就像在不屑洪公子一般。

    林婉儿指指点点,对墙上的诗词又是一通贬低。

    酒肆老板女儿终于忍不住了,冷哼一声:“有本事你也作一首啊,站着说话谁不会,哼。”

    林婉儿哟了一声,上下打量着这位姑娘,没想到站出来一个挑事儿:“你和小洪什么关系,莫非?”自从将洪秀瑜定义为阶级敌人之后,就连称呼也从“洪公子”变成了“小洪”。

    老板女儿脸色一下子就红了,害羞之极,就像被人戳穿了心事儿,也像喝了一壶清酒,酒清而后劲足,但是气势一点不弱,抱着那只小花猫说道:“既然做不出就不要说别人。”

    “我做不出来?哈哈,小丫头,知不知道jiejie作诗词和吃豌豆一模一样,张口就是一颗,怕就怕你听都听傻了,哼!”林婉儿双手握在一起,像是宝玉和玉宝大声念书那般:

    “洪郞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似我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酒肆老板微微一愣,心中惊讶异常,虽然这姑娘的词简单,而且有些骂人的嫌疑,可是这词做的妙啊,感情这世间遍地都是诗仙啊,随随便便站出一个人来都能做出格调如此高远的诗词。

    (兰英年轻的时候,情窦初开的时候,长发飘飘的时候,特别喜欢读宋词,还是那种不要脸的大声朗读哦,此外觉得每一首宋词背后都有一个或优美、或凄婉的故事,特别喜欢幻想作者写诗词之前经历过什么,写了之后又如何,就想着那一天将自己幻想的场景写下来,一首诗词一篇文章,开头和结尾以宋词内容照应,想想都觉得美。文中洪秀瑜写的那首诗词是南宋词人史达祖创作,兰英很喜欢,很喜欢,很很喜欢,你们也可以大声读出来的,试一试嘛,很爽的哦。)

    (哭,写到这,兰英还以为会嫁给一个会拉小提琴的标志文艺男青年,结果竟然嫁给了赵乾那熊样德行的理工小胖子,都能想象到这个小胖子看到这段话,会说什么:“哼,我不会拉小提琴,会拉翔算不算标志文艺?”哇,哇,受不了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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