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布丁
洗漱完,两人出来后换了家居的常服,这才打开门要出去。然而还没等沈唯安跨出门,她又把脚收了回来,然后低头,盯着门口那条狗看了好一会儿。 这是一条很漂亮的金毛,据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犬种之一。沈唯安低头的时候正见到它嘴里咬着一根绳子,尾巴摇的很欢快的样子。 “姐姐。”沈唯安思索几秒,退后一步看向澹雅,脸色露出点困惑,“姐姐,你有养狗吗?” “嗯?”澹雅正在调整手套,闻言微微一愣,随后想起来她的导盲犬,便是一笑,“有的,布丁在门口吗?是不是吓到你了。” “没,只是有点惊讶。”沈唯安摇摇头。 没一会儿就有一个女佣急匆匆赶过来,见到乖乖趴着的金毛时猛然松了一口气,跑到门口就是一个九十度鞠躬,“对不起大小姐,少夫人,我没有看好布丁。” “布丁吗?”沈唯安刚想问的,这时候又有一个女仆冲过来诚惶诚恐,她就抿了下唇,露出一抹微笑,夸道:“很可爱的名字。” “布丁吗?”澹雅这时候想起来她忘了告诉沈唯安这件事,便也轻轻一笑,眉眼温柔明艳,“我小时候最喜欢吃奶奶做的甜点,布丁来的时候正好迷恋上研究出新口味的布丁,就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想到那个画面,沈唯安不由轻笑,她冲女仆挥了挥手让她下去,然后弯腰试探性的想拾起来布丁嘴里的牵引绳,“真是可爱的名字,不过听起来像是想吃了它一样。” 原本女仆已经松了口气,见到她这动作又提起来心,话到嘴边欲言又止,生怕布丁咬伤了新主人。然而布丁不愧是最聪明的犬种,而且出身教养也很好,眼珠子转悠几圈,竟然主动把牵引绳送了上去。 完了还小声汪汪叫几声,好像在打招呼一样。 沈唯安莞尔,大胆的摸了摸布丁的脑袋,也没见反抗,还被舔了舔手心,只是之前嗅闻的动作好像在确认什么一样。 布丁是澹家从德国一家很有名的导盲犬培训机构买来的名犬,血统优秀的金毛本身价格就很昂贵,又是训练好的导盲犬,身价不低。金毛向来是导盲犬的优选品种之一,且本身也聪慧,由知名机构培养出来后被余蔚挑中,这才成为了澹雅的伙伴。 导盲犬的工作年限有限,布丁是继上一只拉布拉多之后澹雅的第二只导盲犬,那只拉布拉多名叫提拉米苏。 沈唯安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再次忍不住莞尔,被澹雅敏锐地捕捉到细微的笑声,她转过头来“看”向新婚妻子,脸色严肃起来,问道:“你在笑什么,亲爱的。” “没有。”沈唯安收敛起笑容,只是眼中笑意未减,似乎是仗着澹雅看不见,她直视那双漂亮的琥珀色双眸,“我只是在想,原来澹雅姐姐这么喜欢吃甜点的。” 竟然喜欢到以甜点名称来命名最亲近的导盲犬,以前怎么没有发觉这点爱好? “没有,只是一般喜欢。”澹雅摇摇头,“当然,奶奶的手艺除外。” 哦豁,看来奶奶做西点的手艺很棒嘛。 沈唯安再次get了昔日女神的一条优点,眼睛几乎闪闪发亮。 澹雅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点,事实上虽然没怎么表现过,但她一向以祖母为荣,薄慕云女士算是她最崇敬的几个人之一了。 当然,这并不妨碍她对奶奶的魅力感到头痛,尤其这种魅力体现在自己的妻子身上时。 “汪!呜汪!”布丁叫了两声,示意主人注意楼梯。 沈唯安回过神来,挽着澹雅往下走,这时候想起来很重要的一件事,“澹雅姐姐,我们去的这么晚,没关系吗?” “放心,他们不会在意的。”澹雅轻轻一笑,想当年澹琛和卫芷结婚的时候去的更晚,家里长辈们不也没什么表示,依旧乐呵呵的享了茶,再吃完饭,之后就是和和乐乐的一家人,没必要太过拘束。 “我还以为澹家的长辈们……”沈唯安略略斟酌,以她对这种顶级豪门世家的印象总结出了一个词,“比较严肃。” “哈哈哈,安安真是可爱。”澹雅莞尔,“你不都见过奶奶了吗,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昨天也是见过了家长的,不过那时候酒精侵蚀大脑,状态不太好,应该称不上多正式的,今天才是正儿八经的敬茶。澹雅酒量不行,就算当时压着酒意没有上头,后劲儿上来后也有些记忆模糊,便没有提。 沈唯安嗯了一声,勉强压下羞涩与忧虑,温温柔柔地充当澹雅的眼睛。 其实在这住了十多年,澹雅早就对自己房子的构造熟的不能再熟了,就算不熟,凭着强大的记忆力也能在走过几遍后记下路途,本应不需领路的,不过…… 温香软玉在手,谁愿意放弃? 庄园内有代步车,她们下楼的时候就准备好了,现在出门上车,越过花园,到主宅也不过用了几分钟时间。在主宅前停下的时候沈唯安心里的紧张几乎上升到了顶点,然而就好像盛极必衰一样,她看了看神色安然的澹雅,忽然就平静下来了。 “不紧张了?”澹雅察觉到她深呼吸之后平静下来的气息,促狭地笑着捏了捏沈唯安的手指。 沈唯安稍显窘迫地笑笑,而是握紧了澹雅的手,手指顺进去,和她十指相扣。 老管家早在门口迎接,看到小主人和少夫人这般模样也是忍不住笑的更加慈和,待上前亲自给二人打开车门,这位曾经也是俊秀美男子的老人家半鞠一躬,笑道:“大小姐和少夫人来的可是时候,老爷他们都在呢,连言少爷和小少爷都没有出门。” 言少爷是指澹之言,他是澹榆和薄慕云的小儿子,还是老来子,非常受宠,且尚未分家,老管家一直都习惯这么叫他了。 “小叔也在啊。”澹雅有些诧异地挑挑眉,不过想到大哥结婚那天他也乖乖在家便释然。 澹之言继承了薄慕云的好样貌,如今在娱乐圈混,受母亲的影响,他是个实力派偶像演员,虽然花边新闻多如牛毛,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在圈内是一顶一的,可以说是一股奇特的泥石流。人前段时间不知道接了什么工作出国去了,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余蔚找人的时候对着经纪人发来的行程表研究老久,再次怀疑起小叔子那不靠谱的品性。 不过好歹还是澹家人,说到做到,毫不含糊地请假回家了。 “嗨呀,不是我说,妈您瞧,您儿子我,国民男神!就嫂子看不起我……” 一进门澹雅就听到了某个熟悉的男声在自吹自擂,最后一句话还带点委屈。 “呵,你就吹吧,刚听说你前段时间跑旧金山豪掷千金。”余蔚呵呵冷笑,这小子虽然说是小叔子,其实也算半个她带大的崽,她还不了解人? “我不是,我没有!”澹之言想大喊出声,扭头就看到了写作侄女读作妹妹的澹雅,登时开心的眉毛都起来了。 “嫂子嫂子,阿雅来了,你别光说我了。” 余蔚笑骂一声,看到澹雅和沈唯安时转眼换上了温和的表情,沈唯安甚至能清晰的感受到那目光中的温柔。 和她妈妈一样。 直到这时,沈唯安忐忑的心才算真的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