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在线阅读 - 第140章 大义名分

第140章 大义名分

    几天之后,庞羲见刘备收下了他送还的人质、大致接受了条件,也就顺水推舟带着成都县全城军民投降了,府库封存,没敢妄动,只求刘备给他留个官职。

    刘备也算网开一面,给他留了个太守之职。

    庞羲原本打算在蜀、广汉、犍为三个富庶郡里挑一个,这当然不能答应。所以最终折衷的结果是:把犍为郡拆分为二,把靠近南中的一半地皮拆为“朱堤郡”,让庞羲当朱堤太守。

    朱堤郡的命名来历,自然是因为那里原本就有个朱堤县(昭通),拆郡时直接沿用新郡治的县名当郡名。除此之外还下辖南广、南昌、堂琅等四县。

    辖区大致相当于后世滇省的昭通和黔省的六盘水两个地级市。论面积其实是不小的,只是因为地处十万大山之中,汉人人口稀少,南蛮众多。

    庞羲也只好捏着鼻子接受了,去当他的五县太守,从此被边缘化出了益州政坛,对于这种投机分子,这也算是最好的善终了。

    庞羲解决之后,益州全境就只剩刘焉本人坐镇的绵竹孤城一座,刘备不想劳民伤财,把抓获的益州兵俘虏遣散归农了大半,免得军粮消耗太大,只留下大半嫡系部队围城。

    刘备来之前跟李素讨论过,知道益州的世家大族水也挺深的,所以他很怀念李素当初帮他拿下辽东时的神奇操作——那一次,张纯死之前,可是把辽东两大豪强家族田氏和公孙氏,在襄平城里的核心族人,以“通敌”罪名杀掉了一大半。

    所以刘备想等李素回来,捋一捋如何趁着把刘焉干掉的同时,不着行迹株连一些不太好描述的人,或者是让某些人因为“勾结刘备想要投降”,被刘焉所杀,为以后的治理铺垫。

    为此,哪怕晚一两个月再占领绵竹也是划得来的,反正过年之前一切必须搞定,而李素最晚十一月底之前,肯定也能赶回成都平原的。

    说不定现在的李素,已经跟皇甫嵩完成了最后的交界工作?在返程路上了呢?谁让蜀道艰险,从长安回成都?可能跑一趟都要一个多月。

    先围着吧。

    ……

    话分三头。

    刘备猜得不错?当他接受庞羲投降的时候;北线的李素,正在三辅之地为皇甫嵩的愚忠善后;东线的二弟云长?则已经杀入荆州境内,以“肃清道路?为讨董做准备”为名?攻打秭归县城。

    先说李素这边,他为什么会被皇甫嵩喊去,这里面的远因还挺复杂。

    如前所述,孙坚与董卓军之间的鲁阳、梁东两场战役?是发生在今年的八月份。

    但事实上?在梁东之战结束后不久,董卓就觉得雒阳不稳,八月中旬正式决定把汉献帝西迁长安——上半年董卓已经陆续把一部分朝廷机构迁移过去了。但正式、彻底迁移,还是以孙坚的梁东之战为标志,促成了董卓的决心。

    另外必须澄清一点?皇帝的迁移在先,后续的百姓迁移、挖掘雒阳周边历代皇陵等等行径则要晚一些。

    而至今为止董卓也还没有烧毁雒阳城?因为大军还在雒阳周边继续与讨董联军作战,所以城市周边设施董卓军自己也要用?放火一般都是最后一步,要军队都彻底走的时候才放。

    在演义里面?似乎劫迁天子、迁移百姓、掠夺财物、开挖皇陵、焚烧洛阳是一气呵成的?几句话就完事儿了?实际上是个大半年、分阶段的过程,每隔几个月才推进一步。

    东线酸枣盟军阵营里的曹操,是在得知了孙坚的梁东之战结果、以及听说董卓正式把天子迁走、并开挖东汉先帝陵寝后,大约在九月初,才决定率军西进与董卓一战。

    袁绍联军照例绝大多数人都没鸟曹操,但鲍信、张邈还是助战了。鲍信派出了全部人马,张邈派出了一部分兵力。

    两军最终在成皋、荥阳血战一场。由于徐荣被提前调走了,这次对付曹操的将领也换了吕布和张济、樊稠,但董卓军的兵力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最终的结果是曹操依然被击退,但并没有像原本历史上那么惨,好歹还能收拾残部撤退,卫兹赞助的五千兵马撤回来两千多人,曹操本人也没沦落到需要弟弟曹洪“天下可无洪,不可无公”让马的惨状。

    这不是曹操指挥能力不行,实在是卫兹花钱新募的士兵素质,远不如久战多年的西凉军老兵精锐。

    董卓击退曹操之后,有了充足的撤退时间,就让吕布好整以暇细细搜刮,把雒阳周边所有先帝诸王后妃陵墓一座也别放过,把值钱的东西仔细挖干净。

    同时,董卓还嫌弃雒阳宗庙各处礼器沉重搬运不便,坟里挖出来的陪葬铜器不值钱又不好用不吉利,就下令把太庙等处礼器和所有出土铜器全部熔铸成新铜钱,还表示到了长安之后,要把西都陪祀的礼器也全部铸钱。

    与此同时,因为皇帝已经在移驾去长安的路上了,而如今三辅之地的防务还在车骑将军皇甫嵩之手,董卓也害怕皇甫嵩趁他本人还留在关东跟诸侯打仗的时间差,挟天子以令诸侯。

    所以董卓就用天子名义把皇甫嵩先召到雒阳,改任为执金吾。然后才放皇帝出潼关至长安,不给皇甫嵩可乘之机。

    这里面的时间差是足够的,因为皇帝移驾行动是很慢的,历史上后来献帝东归,从195年6月走到196年7月,才从长安回到雒阳。这次从雒阳去长安,走上三四个月也很正常,估计年底才能入关。

    皇甫嵩此前是车骑将军,改任为执金吾明显是降职了,但这么魔幻的命令,皇甫嵩为了愚忠的名声,还是接受了——原本的历史上,此刻皇甫嵩的官职应该还是左将军,但董卓一样把他降了好几级,降为“城门校尉”,皇甫嵩都去了。如今车骑将军降执金吾,降职幅度还不如左将军降城门校尉呢。

    皇甫嵩的儿子皇甫坚寿苦劝,说这种时候去了雒阳肯定会遭遇不测,但皇甫嵩不听,依然坚持上路。

    皇甫嵩的行为,与原本历史唯一的蝴蝶效应差别,只是他被当初答应灵思皇后的“保护万年公主就藩”的密旨所束缚(是李素转述的口谕),所以决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离开三辅之前把万年公主的安全确保一下。

    皇甫嵩就派密使到南郑,鲁肃接报后又快马去江州,在江州通知到了李素,让李素千里迢迢北上跑一趟。

    因为李素当时接到信时,赵云已经被刘备派出去了,周泰也跟着关羽去了东线,李素就匆匆只带典韦一人,快马北上。

    ……

    李素是九月下旬,快马加鞭赶到陈仓城,见到的皇甫嵩。

    “末将李素,参见车骑将军。闻车骑将军有召,星夜兼程而来,不敢有误。”

    李素至今还是使中郎将衔,故而在皇甫嵩面前以军职自称。

    “不必多礼,此番前来,目的你也知道了。我很快就不是车骑将军了,不用跟一个老朽计较。”皇甫嵩今年刚刚六十岁,距离李素一年前见到他时,却头发都白了不少,显然是忧虑所致。

    李素当然也要再劝一句:“末将所见,与令郎相同,还请车骑将军三思!”

    皇甫嵩一摆手:“此事不必再说!我已年过花甲,诸子皆不成器,唯求以忠义汉臣之名了此一生,你们这是坏我晚节!董卓若果然倒行逆施至恶贯满盈,自有天谴诛之,不缺我一个老朽出力——

    伯雅贤侄素知天命,或许在你心中,刘益州早已被视为匡扶汉室的中兴之主了吧。不知后世修史,会如何写我皇甫义真,呵呵呵……”

    苦笑之中,充满悲凉,但又夹杂几分豁达。

    李素摇头叹息:“既如此,我多说也无益——时间紧迫,请车骑将军与我们同行回长安吧,我们边走边谈。”

    皇甫嵩目前在陈仓,坚持回雒阳,中间必然途径长安。他在拿到董卓以天子名义的召见诏书后,拖了大半个月,拖到李素快马赶来,已经很不容易。

    两人也不矫情,皇甫嵩就带着亲卫兵马,李素也带着典韦和五百骑护卫,一起沿着渭水东去。

    路上要走两三天,李素也趁机多了解一些外部世界讨董的近况,乃至和皇甫嵩交流对董卓暴行的认知。

    李素知道历史上董卓就对太学、太庙、皇陵各处祸害,自然要跟皇甫嵩一一说起,尽量让皇甫嵩多忌惮一些董卓,也让皇甫嵩为了保护长安三辅、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先做点布局。

    李素的劝说效果不是很好,但潜移默化说得多了,总有一些收益。

    比如,在第二天走到郿县的时候,李素骑马跟皇甫嵩深入聊了“董卓熔铸朝廷礼器为新钱”的话题,皇甫嵩便是叹息不已,还爆料了一些他知道的消息:

    “听说,董卓已经越过我,要求京兆尹配合他把长安这边的陪都礼器也都熔铸为钱,真是非人臣所当为……罢了,不如想想办法,让万年公主跟你走的时候,带走一些陪都庙库的朝廷礼器,算是公主的陪嫁吧。只是,如何让万年公主去南郑,甚至成都,还需要一些借口。”

    皇甫嵩一说可以迁公主送陪嫁礼器,李素一下子就不困了,他立刻出谋划策:“实不相瞒,灵思皇后薨前,曾有秘密口谕于我,说一旦她遭遇不测,且将来……废少帝也驾崩,则万年公主父母、亲兄皆已不存于世,愿请其叔抚养、将来代主婚事。

    去年我未将此口谕告知车骑将军,皆因灵思皇后、废少帝并未全部弃世。而如今,董卓果然倒行逆施,鸩杀废帝。灵思皇后遗言中所附条件,均已成熟,我也知将军忠义,才斗胆相告。”

    皇甫嵩眉头一皱:“先太后果有此谕?”

    李素神色凛然:“我若肯假传懿旨,多少好处都捞到了,会为了区区这点小利?车骑将军这是宁可相信董卓得挟君矫诏,都不信我辈大汉忠良了?”

    皇甫嵩一拱手:“并无此意,既如此,任你施为便是,有人问起,我也好解释,就说是先太后所遗懿旨。只是,先太后所言‘父母兄长皆不在,则将万年公主托付族中叔父’,这位是指……”

    李素:“当然是当今皇叔、征西将军玄德公了!灵思皇后素知先帝所任同辈宗亲之中,唯有曾任宗正的玄德公最为忠义,故而以兄嫂托孤女之礼,将独女托于玄德公,复有何疑?”

    皇甫嵩松了口气:“既如此,倒是好办了,我已让人将万年公主接去长安,等我们回长安的时候,她应该也到了。到时候长安陪祀诸庙、朝廷故旧宫室,你带万年公主自取陪嫁礼器诸物。”

    父母兄长都死了,把孤女托付给叔叔养,叔叔将来还要操心侄女的婚事,准备嫁妆,拿点儿侄女家的东西给侄女用,这太天经地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