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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顶你个肺》!

    “《顶你个肺》任务触发!

    分类:军事。

    简介:窝顶你个肺!

    某格斗高手在看完《疯狂的石头》后,决心创造出一招必杀之技!

    于是,他的对手从此在医院的诊断书上,就只有一个病症:肾脏肿大超过三分之一!

    看着你的对手,握起你的拳头,瞄准对方的腰子,爆发出超越自身极限的力量,狠狠去顶吧!

    当你的对手躺在地上惨叫时,那愉悦的声音才会让你明白:这一刻的爽快,值得你耗费大量的体力!

    任务提示1:你需要一个铁指套!

    任务提示2:你需要顶爆一个腰子!”

    林牧:“……”

    肉蛋:“hiahiahia!”

    林牧心中一动,望向肉蛋,笑容出现:“hiahiahia!”

    肉蛋:“……兄dei,有话好好话!不要这样看着我好不好?嘤嘤嘤……”

    天助我也啊!

    林牧算是发现了,这些500嘤气值抽奖的东西,其任务几乎相当于白送,纯粹就是让自己实践一遍,这也正常,都花了500嘤气值抽奖了,再搞事情,《十二天书》良心也过不去。

    但如果是那些自主触发的任务,其就需要一定的要求,才能完成了。

    像先前的《惊蛰十二变》,又是要精血,又是要“三白饭”,也就是嘤嘤怪提醒,否则林牧怎么知道“三白饭”是什么意思?

    三个白皙漂亮的女子大生,来给自己当饭?

    当然了,肉蛋曾经说过,因为目前世界的低阶灵气,导致其高层次的兑换没法用,一些入门的兑换,当然要求很低了。

    如果以后抽那些高级货,估计林牧就算是全国巡回果奔,都达不到要求的。

    林牧对这个抽奖无比满意,当下借辆“洋车子”就往刘庄街上的五金店跑。

    这时节,“洋人洋货”还很厉害,洋车子、洋油灯、洋钉的称呼依旧在普遍使用,虽然它们实际上,已经国产化了。

    指套这种东西,戴在五指根部,外面就多了一层铁凸起,真要是对起拳来,保证疼得对方一只手都废了,只不过那些小流氓戴这就是为了耍帅,知道这东西狠,周围也没听谁说打架用这玩意的。

    林牧手上一套这东西,“任务提示1完成”的提示就在左手显示,登时瞧见个人,不自觉就盯着对方胸膛下方瞧,寻思着从左边还是右边下手好。

    “呸!臭不要脸的!”一位路过的吴女士鄙视地扫过来一眼,仿佛林牧下一刻就要扑她一般。

    林牧“嘤嘤”一笑,满意至极地往《王氏中医铺》赶去,今天他来时,已经把准备好的东西都带上了。

    ……

    王氏中药铺里。

    两枚黑铁甲片同时被引动,腾腾黑气凝成一道小门,如同小叮当的任意门一般。

    从这边,林牧清晰地看到里面,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空无一人。

    “这时候,里面要是有只吕布,看见突然出现个门,直接冲出来把自己弄死……”林牧抹了抹额头的冷汁,实践中才发现自己的粗陋之处。

    只不过,既然孙连胜放心地把东西给自己,应该也不会想故意害死自己,这里面应该还有其他林牧不知道的传送规则。

    旁边的鹰爪王,嘿嘿一笑,把老式的连襟装脱掉,穿着个大裤衩进去后,就从旁边柜子里,拿了条麻布古衣穿上。

    林牧更干脆,全身脱得赤条条的,身上就斜挎了个单肩花布书包,进去后见没有合适衣服,干脆就撕了块布,随意地系在腰上,权当衣服,只瞧得旁边的鹰爪王眼皮直跳。

    他活了几十年,心思多,换身古衣不惹人注意。

    林牧就纯粹是不要脸了,仗着自己岁数小,光着屁股去京城广场,都不带有人抓他,平日里行事愈发没有下限。

    只是,一进这个世界,身后的黑色光门还没完全消失,林牧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太清新了!

    此时的整个中原大地,人口恐怕还没两个亿,空气清闲的不像话,哪怕这是闹市旁的一个木屋,那种感觉依旧极其爽快。

    这不同于氧气浓度的提升,更与“醉氧反应”没一丝相像,林牧只觉得全身细胞活跃得厉害,精神振奋。

    “这就是……灵气深厚的效果?”

    林牧觉得,自己要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寿命长短且不说,身体素质绝对一顶一的强,夜御十男都犹有余力的那种。

    屋子里没什么东西,林牧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木门。

    这是一处杂乱的小巷,明显是这个城市中的贫民区,林牧两人小心地瞧着四周,内心涌现出无可言喻的激动。

    这可是东汉末年啊!

    明明自己两人只是个普通小老百姓,但在这个世界中的感觉,却莫名地底气十足,这种奇怪的“穿越者”心态,也难怪那些小说中,前世只是普通人的主角,一穿越就心态非凡。

    巷子中,不时有平民行走,瞧见林牧两人,也不在意,近在咫尺的感觉,林牧新奇地就像在看大熊猫。

    肩头的肉蛋,就更是兴奋了,仿佛回到家一般乱飞乱飘。

    在他的引导下,林牧终于走出了巷子,整个世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这里是……都城洛阳!

    虽然繁忙程度,在林牧看来很是一般,但此时的洛阳,确实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都城。

    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这种情况下,过了二十多分钟,林牧也理解了孙连胜的用意:适应一下,这点时间、这点实力,并不用刻意去做什么。

    “可笑自己还准备了一书包的东西……”林牧摇了摇头,就准备招呼鹰爪王往前走。

    谁曾想一回头,原本还在身旁的鹰爪王,竟然不见了!

    林牧有些疑惑:难道汉末的同胞口味这么重,喜欢鹰爪王这种老头,老菊花有嚼劲?

    都城之内,想必也没人会对一个穷老头下手,那就是对方自己故意走开的?那货有小心思?

    摇了摇头,林牧放下疑惑,继续顺着人流往前走。

    背后,却有几双罪恶的眼睛,已经盯上了他麻布下,若隐若现的娇小身体……

    “嘿!好一个肤白水灵的小娃子,拐了卖去‘南风馆’,肯定是一等一的价钱!!!”

    PS:恭喜五行不缺爱的一万 200打赏,成为本书粉丝榜首。

    感谢心静方可志远、君莫笑的打赏。

    昨天码到800时,困得不行,定闹铃在早上,想早起码足这一章,结果就那么闹铃五分钟响一次,从五点一直响到七点……

    萌冲需要一个愿意监督我码字的百合妹子……

    有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