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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二章 白头鹰计划

    不得不说,林肯的新想法的确是一个很大胆,也很激进的想法,居然在战局如此不利的局面下,还要想着主动进攻,还要想着侵略加拿大。▲∴,

    但仔细一想,林肯的这个放弃南方,全力攻击北方的念头,可行性还是很大的,在这方面,林肯之前的解释已经足够多,唯一的问题就在于是否敢冒险。

    正常来说,以林肯目前的身份地位,他已经跟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捆绑在了一起,而且是很深的地步,一旦北方政府被南方政府所灭,那么或许其他人,包括乔治.米德也没啥生命问题的话,但林肯就完全不同了。

    无他,林肯在美利坚合众国的个人威望太高了,之前又是废奴制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可以想象到,一旦北方政府被南方军通过军事行动推翻,那别人至少还可以安稳无忧,但林肯是一定要死的。

    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的政治家看似大度,但那是在对方影响力不够大,不够影响己方利益的前提下,如果有人的个人威望太高,对大家,尤其是新上台的政治家构成太大威胁,那么他们也不介意给对方实行人道毁灭。

    古往今来的西方政治中,那种个人威望高的家伙,下场大都不怎么样,凯撒,拿破仑,都是活生生的例子,而很显然,林肯也属于这一类人。

    对目前的林肯来说,他已经是能上不能下的状态了,一旦北方政府下台,甚至是他的独裁体系结束,那同时也就意味着林肯个人生命的终结。

    因此,正常情况来说,目前的美利坚合众国谁都可能同意南方人打过来,重新统一南北,但唯独林肯是不可能同意的。毕竟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点。

    可谁知道,林肯总统居然真的肯做出这种牺牲,明明知道这样做的风险很大,有可能把自己都赔进去,但他依然选择了这么做。

    唯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林肯的确是把美利坚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的所作所为,的确都是在为美利坚的利益而奉献一切。

    的确够高尚,也的确值得敬佩。

    当然了。提出一个大胆而新颖的想法容易,但要想把这个想法变成更加有可行性的计划,进而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就不是个简单的事情了。

    尤其是,这不但是一个大规模的计划,也是一个需要做到绝对隐秘的计划,因为林肯的这个想法要想实现,必须在短时间内把部队运动到位,而且还要在短时间内发起进攻。在各方都反应过来之前,彻底击败英国人,造成既成事实,这才能最大限度的杜绝意外发生。

    由此可见。在这个计划当中,大规模的兵力调动倒不是问题,关键是隐蔽性的问题,除此之外。对波士顿地区的进攻行动还必须坚决有效,必须在短时间内决出胜负,一旦陷入拖延拉锯状况。很可能就要满盘皆输。

    因此,这次行动可以说是举国之战,虽然不敢说是一战定命运,但也相差不多了。

    但或许正因为这个计划的冒险性很大,困难很多,加上有些佩服林肯总统的决断,所以乔治.戈登.米德将军对这个计划十分上心,得到总统的最高授权之后,立刻就投入了工作当中,开始完善这个大规模的反击,或者说侵略计划。

    在综合了各方考虑之后,很快的,乔治.米德将军就给出了一个最稳妥的兵分三路的进攻计划。

    在乔治.米德的设想之中,这次进攻行动中,虽然波士顿是关键,可以说只要歼灭了波士顿的英军,其他的地方都好办。

    但问题是,英军现在并不是都集中在波士顿这一路,而且出于后勤补给的需要,五十万人聚集在一起,对进攻波士顿并无太大的好处,反而会给自己的后勤运输造成绝大的负担。

    所以说,最好的办法是兵分三路,一路从底特律开始,直接向空虚的加拿大进兵,夺取土地的同时,也可以动摇加拿大守军的兵心,并提升我军的士气。

    为了就近原则,第一路军的任务会交给詹姆斯河军团,这个军团建制完整,战斗力也比较有保障,而且因为曾经是防御西线的部队,得到过一定程度的加强,目前的总兵力已经达到了十万人,以这样的规模从底特律进兵,空虚的加拿大后方肯定抵挡不了。

    只要行动坚决迅速,肯定能拿下渥太华,之后的蒙特利尔,魁北克等城市也有很大的把握能够拿下。

    无论如何,魁北克可以先放一放,但渥太华跟蒙特利尔是一定要拿下的,这是这一路军最重要的两个目标。

    原因很简单,只有拿下蒙特利尔,才能对加拿大产生极大的触动,动摇波士顿地区的加拿大军以及英军的军心,否则如果只是打下一个渥太华,显然是无法起到这种作用的。

    第二路军,是从奥尔巴尼开始进攻,目标直指波士顿的外围防线伍斯特市。

    奥尔巴尼本来就是雪兰多河军团的驻地,是之前防御波士顿英军的主要防御据点,从这里进攻也算是合情合理。

    当然,考虑到奥尔巴尼方向是伍斯特市英军的主要防御方向,所以这个方向的进攻不会是主力,将会是以牵制为主,为第三路军的进攻提供方便。

    至于最后的第三路军,则是从纽黑文发起进攻,目标同样指向波士顿。

    纽黑文原本是新建的纽约军团的驻地,只有八万人左右,而且战斗力较弱,大部分是临时征召的民兵,因为威胁较小,所以波士顿英军的主要目标也没放在他们的身上,因此这里的部队主要是以防御波士顿方向的英军为主。

    一旦从波托马克军团军团抽调的三十万军队抵达纽黑文,就可以出其不意,对波士顿方向发起坚决有效的进攻,一举击破波士顿外围的普罗维登斯防线,拿下普罗维登斯城。

    拿下普罗维登斯城之后,按照计划,第三路军不会在这里多做停留。也不会直接进攻波士顿,而是会全军向伍斯特市前进,在那里配合奥尔巴尼方向的雪兰多河军团,一举攻占伍斯特,消除伍斯特这个波士顿英军最大的外围堡垒。

    等占领了普罗维登斯跟伍斯特,波士顿城就没有任何障碍可言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集中兵力进攻波士顿,争取早日把波士顿拿下来。

    在整个计划当中,第一路军的任务是单独作战。与进攻波士顿看似没有直接关系,目的主要是影响前线英军跟加拿大军的军心士气,占领多少加拿大的土地跟城市倒是不重要,所以最关键的就是要用最快的时间拿下蒙特利尔,打击前线波士顿地区的英军跟加拿大军的军心士气。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波士顿英军主力没有消灭之前,拿下再多加拿大地区的土地都是毫无意义的,只有彻底在波士顿地区把来犯的英军主力彻底消灭掉,那么加拿大就是成熟的桃子。随时可以摘下,毕竟没有足够兵力防守的国度,是没有威胁可言的。

    剩下的,真正对波士顿发起攻击的。就只有第二路军跟第三路军。在这其中,第二路军的雪兰多河军团,主要是起牵制作用,目的是吸引敌军注意力。让对方做出误判,为己方第三路军的快速打击提供便利。

    一旦波士顿方向的英军被伍斯特方向的战役所吸引,在纽黑文方向的防御必然空虚。在这个时候,由目前联邦军中战斗力最强的波托马克河军团一部发起进攻,肯定能够在短时间内拿下普罗维登斯。

    普罗维登斯这个城市虽然不大,但就目前来看,战略位置相当紧要,不但是大西洋沿岸纳拉甘西特湾的重要海港,还是波士顿外围的重要防御据点之一。

    可以说,拿下了普罗维登斯这个地方,就能够给波士顿造成直接威胁,已经可以直接对波士顿发起进攻了。

    但同时呢,普罗维登斯跟伍斯特的陆地距离也很近,两者之间没有艰难险阻,如果是强行军,就算带着大炮,用不了两天就可以抵达。

    因此,拿下普罗维登斯,就等于掌握了战役主动权,到时候从纽黑文出发的联邦军既可以直接攻击波士顿,也可以攻打伍斯特,而出于稳妥的考虑,乔治.米德选择了伍斯特。

    因为伍斯特市是波士顿英军防御奥尔巴尼的最前沿,当初的星光镇大捷之后,波士顿英军就认识到了雪兰多河军团的战斗力,开始不再谋求主动向西部进攻,而是进入全面龟缩防守的状态。

    有鉴于雪兰多河美军的战斗力比较犀利,加上人数也比较多,足足有十五万人,所以为了波士顿城的安全,特意在波士顿外围的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两个城市设置了外围防御据点。

    这其中,伍斯特因为是直面奥尔巴尼,而且还是内陆城市,所以是防御的重中之重,被当成了要塞来修筑,不说各种防御工事,光是这里的守军部队,就有足足十万人之多。

    要知道,整个波士顿地区的英军总共只有不到三十万人,其中从加拿大开过来的大概有十万人,从英国本土调过去的部队有不到二十万人,再加上海军陆战队,还有法国人,杂七杂八这才凑成了三十万人的数目,但其实是不到三十万人的,而且真正有战斗力的部队只有一半,也就是十五万人出头。

    这些部队里面,其中五万人分布在缅因州等新英格兰地区的城市中,剩下的二十五万人,则基本都集中在了波士顿地区。

    在波士顿地区的英军,或者说英法联军中,波士顿市区有十万人,伍斯特市有十万人,然后普罗维登斯有五万人,正好二十五万人,形成饿了一个严防死守的三足鼎立式的防御圈。

    这个三足鼎立的防御圈中,波士顿市毫无疑问是真正的防御中心,而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则是两个拳头,防御住美军两个方向的威胁。

    从英军的防御布置来看,这种把防御地点分成三个城市的做法,不但能有效的布置兵力,避免兵力过度集中而造成的后勤压力,同时还可以形成弹性防御。可以让伍斯特跟普罗维登斯这两座城市变成真正的前沿防御阵地,而波士顿则作为后方的支援方,做到最大的互补。

    因此,这个三点防御模式是相当紧密而有效的,攻击任何一个点都会得到极大的反击,都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波士顿方向的支援。

    这三个防御点中,伍斯特跟波士顿就不提了,兵多城坚,至于普罗维登斯这个城市么,虽然兵力不多。城防也不够坚固,看似比较虚弱,但这是个海港城市,能够得到英法联军的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防御力也是相当强大的,进攻这里的话,就算一时能够取胜,可一旦对方反应过来,从波士顿派兵支援。加上海军舰队的炮轰,那么普罗维登斯早晚还会重新落入英军的手中。

    所以说,英军之所以在普罗维登斯没有放置太多部队,就是因为这个城市是易攻难守。因此这里更多的是个鱼饵。

    一旦进攻普罗维登斯的部队不多,那么五万英军足够防守这里,可要是进攻的部队过多,那么英军就会撤退。再加上波士顿的援军一起,配合从波士顿出发的海军舰队,对这里重新发起反攻。一举用猛烈的舰炮跟庞大的陆军全歼这里的部队。

    因此,在海军无法取得优势的时候,这里是进攻者的噩梦之地,所以英军才会放心的在这里只布置五万人,而且也没有费心思的修建要塞,而是把资源都集中在了伍斯特市。

    毕竟伍斯特不像波士顿跟普罗维登斯,是个真正的内陆城市,无法获得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对陆地防御设施的需求更高。

    那么,把精力都集中在伍斯特,在这里修建要塞,然后增加兵力,也就是情理之中了,换了乔治.米德是英军指挥官,他也会这么做。

    可以说,英军的防御措施相当缜密,想要取巧的话,基本是不太可能。

    乔治.米德的做法,不过是在战术上稍微取了下巧,比如他先让雪兰多河军团对伍斯特发起正面进攻,牵制对方的注意力,方向出发,用速攻的方法一举攻占普罗维登斯。

    但是,普罗维登斯可以获得海军舰队的支援,所以这里不能多做停留,必须快速转移,这也是为什么米德要让波托马克河军团一部在打下普罗维登斯之后,立刻全军转进伍斯特的原因。

    可以说,攻打普罗维登斯,根本目的是为了调动波士顿的敌军,让英军无法准确摸准自己的战役企图,从而为自己赢得一丝时间。

    一旦英军发觉普罗维登斯被攻陷,第一时间肯定考虑的是波士顿的防御,然后考虑的就是如何反攻,重新夺回普罗维登斯,从而无法在第一时间内考虑到伍斯特方向的英军。

    这就给了联邦军一个时间差,让他们可以集中主力,从前后两个方向对伍斯特发动全面进攻,争取在三天之内拿下伍斯特,全歼这里的守军。

    三天时间,是乔治.米德给自己制定的一个关键点,因为他预估到,英军要想全面了解到自己的战役企图,进而重新派重兵支援伍斯特,起码需要三天时间。

    也就是说,三天时间就是生死时间,如果三天之内可以拿下伍斯特,歼灭这里的十万英军,那么这次进攻波士顿的计划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接下来再进攻十万出头的波士顿英军,就好办多了。

    相反,如果无法在三天内拿下伍斯特,让英军反应过来,及时派援军过来,那么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目的就破产了,最后大家只能硬碰硬的来一场对攻。

    一旦陷入那种硬碰硬的对攻局面,光靠雪兰多河军团跟波托马克河军团还是不够的,必须还得把正在加拿大地区进攻的詹姆斯河军团也调过来,那样的话,时间会越拖越就,很有可能就会出现极大的变数。

    “速度与时间,就是这次军事行动计划的根本点。”乔治.米德这么对林肯道,“不管是期间的调动部队,还是真正发起进攻,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只有速度跟时间,才是这次行动能否成功的最关键要素。

    要想成功,所有部队必须严格按照我的时间表行动,期间哪怕付出再大的牺牲也在所不惜,别说一比一,哪怕做到五比一的交换比,只要能及时有效的按照我的时间表运动到位,这场战役我们就赢定了。

    一旦这场战役全面胜利,那么总统阁下您的战略企图也就达成了,不算加拿大,至少新英格兰会重新回到美利坚的怀抱中。”

    “很好,就这么做吧。”林肯点点头,放下了手中的计划草案,抬头看向乔治.米德,“那么,为了成功实施这个计划,你需要我做什么呢?”

    “权力,绝对的权力。”乔治.米德道,“我必须拥有绝对的调兵权,物资后勤也必须优先供应。”

    “没问题,你的要求会得到满足的。”林肯轻轻一笑,“对了,你这个计划还没有名字吧,应该叫什么名字好呢?”

    “这是我们的国运之战,而且速度是关键,所以……不如就叫白头鹰计划如何?”

    “白头鹰计划?”林肯点了点头,“好吧,就叫白头鹰计划吧,但愿上帝能够继续保佑美利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