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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四章 奇怪的中国人

    约翰.威廉姆.史密斯上校今年四十三岁,身为一名骑兵团的团长,这位同样来自俄亥俄州,且同样毕业于西点军校的家伙,跟谢尔曼既是同乡,又是同学,按说有这几层关系,在军中应该跟谢尔曼关系很好才对。【】

    但事实上,这位史密斯上校跟谢尔曼少将之间的关系相当恶劣,史密斯曾经多次在公开或非公开的场合嘲讽谢尔曼,说对付不过是个神经错乱的疯子,只会蛮干的疯牛,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

    很多人都认为,史密斯上校是在嫉妒谢尔曼,因为严格来说,谢尔曼从军的时间要短于史密斯上校,年龄也比史密斯略小,但升迁速度却比史密斯快的多。

    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史密斯在骑兵团上校的位子上呆了快八年了,但人家谢尔曼在不到短短两年的时间,就从一个步兵上尉升到了少将,成为了一名独当一面的军长,而且统领的还是三万多人的大编制军,地位相差已经很悬殊了。

    但是,史密斯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嫉妒,因为他觉得谢尔曼缺乏实际的领兵才能,认为这个教员出身的家伙,除了会磨碎嘴皮子跟构思他那些不靠谱的作战计划,就不会干别的了。

    其实,史密斯并非完全出于嫉妒,他是真的看不惯谢尔曼这种没6≦,.有多少实际领兵经验,却依靠走关系,呆在后方胡思乱想几个偶尔成功的作战计划而获得高位的将领,觉得他们带兵太过儿戏,这才是他讨厌谢尔曼的真实原因。

    换言之,谢尔曼与史密斯的分歧,简单说就是学院空降派与基层实战派之间的矛盾,这也是美军当中比较普遍的一个矛盾。

    简单来说,史密斯很早就是美利坚合众国正规军的军官了,在内战爆发之前。他就已经是骑兵上校,而在更早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骑兵,后来凭着资历跟战功,尤其是跟墨西哥战争的功劳,才慢慢从一名普通骑兵少尉慢慢爬到了骑兵上校的位子。

    当上骑兵上校后,他一直在跟印第安人打,哪怕打了再多胜仗,也没多少功劳,几年来都是在骑兵团长的位子上呆着。没有一丝的升迁机会。

    这当然跟他的性格有关,因为史密斯喜欢呆在基层,跟下级军官在一起,却很少跟上流社会来往,更讨厌贿赂,所以才一直在团长的位子上呆了这么久。

    好在,内战之前的美利坚合众国正规军不多,所以他这个团长的分量还是相当足的,加上他对印第安人的打击是实实在在的。功劳很多,因此如果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再有个几年,他升少将估计也就是板上钉钉了。

    然而。内战爆发却让这一切都变了。

    自从南北战争爆发之后,由于兵力不足,合众国开始大肆征召士兵,在征召士兵的同时。又因为军官的缺乏,也开始大规模的征召军官,很多以前从来没当过兵的。只因为有点身份地位,或者有点钱,就可以很容易的弄到一个军官当。

    谢尔曼虽然不是花钱买的官,而且之前毕竟是军校出身,还曾经短暂服役当过兵,按说也是有点当兵经验。

    但在史密斯看来,谢尔曼以前不过是个开小差的逃兵,是不想吃苦才离开军队,后来谢尔曼干过不少行当,可都不太如意,是混不下去了,才重新混进军营里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懒惰者与投机者。

    至于谢尔曼的成功,也不过是因为运气好,会钻营罢了。

    因为谢尔曼过去在西点军校呆过,而且过去当过教员,数学不错,计划书也写的很漂亮,所以格兰特组建军队的时候,就把他招来当副官,实际上跟勤务兵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给格兰特将军制定过一个攻打亨利要塞跟多纳尔逊要塞的作战计划,计划在实战中也获得了成功,因此被格兰特将军赏识。

    再加上不知道为什么,谢尔曼跟格兰特十分投脾气,两人关系相当好,于是借着格兰特的关系,谢尔曼才平步青云,接连高升,很快就成为独当一面的方面军少将。

    相反,史密斯将军是后来调给格兰特指挥的部队,不是格兰特的嫡系,加上史密斯将军的脾气不改,依旧我行我素,不会钻营,所以至今格兰特将军也不太待见他,至今还是统领旧部,官位也是跟以前一样。

    或许正因为如此,让史密斯的内心怨气十足,不但觉得谢尔曼是个毫无才能,指挥钻营的小人,甚至连格兰特也看不起,觉得对方也不过就是个会胡乱盲干的幸运儿而已。

    就比如说这次攻打维克斯堡,格兰特的众多计划,史密斯一个也看不上,觉得之所以能成功,完全是侥幸,也就是攻打杰克逊城略有出彩,但那也不过是对方更蠢,算不上格兰特多高明。

    总而言之,史密斯是一个实际作战经验丰富,但却我行我素,自高自大的家伙,对上司都看不上眼,好在他军事素养很高,执行命令方面还是不折不扣,所以至今才没有被撤换掉。

    当然,史密斯能继续呆在这个位子上,继续当他的团长,也跟谢尔曼的维护有关。

    历史上,对谢尔曼的评论很多,大都是说他残忍,搞大屠杀,但实际上,谢尔曼是个不折不扣的文人性格,性格阴柔,而且对部下相当宽容,哪怕像史密斯这样的人,谢尔曼也可以完全容忍并驾驭住。

    正因为谢尔曼的宽容,甚至是对部下的放纵,他才获得了大多数部下的爱戴,而获得了部下的爱戴,那么这支部队的士气自然就高,执行命令也就更坚决,这也是谢尔曼兵团能打的根本原因。

    换言之,谢尔曼所带领部队的纪律并非最好,但因为谢尔曼本人对下属的宽容,而且谢尔曼制定作战计划方面也的确有独到之处,指挥作战的时候十分细致,因此他在**领兵之后。才胜多败少。

    当然,谢尔曼不是受虐狂,也不喜欢别人动不动就骂自己,尤其是还是自己的手下。

    只不过呢,谢尔曼比较注重大局,史密斯在他的骑兵部队中十分受欢迎,而且战功卓著,本人也的确有很丰富的骑兵经验,因此谢尔曼为了部队的战斗力,也就没有跟史密斯一般见识。反倒是经常暗地里给史密斯示好,希望扭转彼此之间的成见。

    比如说这次的战术侦查任务,看似危险,但实际上因为他们是骑兵,又只是做做前方侦查,危险性很低,而一旦回来之后,功劳却不会小。

    所以说,派遣史密斯出去侦查。不但不是谢尔曼给史密斯小鞋穿,反而是抬举他,只不过史密斯还没意识到而已。

    很显然,史密斯对谢尔曼的成见很深。他认为对方派自己来侦查,就是看不起自己,或者想要陷害自己,不想让自己获得战功。

    谁都知道。骑兵进行过大范围的战术侦查之后,马力会大幅度的缩水,也就是会提前劳累。那么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进行过侦查的部队一般是不会第一时刻派上战场的,除非是实在需要了,才会让这支部队重新出战。

    那么,现在这场战役明显是个大阵仗,谢尔曼百名态度是主力全出,要趁着对方立足未稳的时候来个全力压上,也就是说马上就要有大仗可打了。

    在这个时候,让史密斯提前做侦查的任务,消耗他们这支部队的马力,到时候真正进攻的时候,谢尔曼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史密斯这支部队放在后方,如此一来,史密斯上阵的机会也就渺茫了。而一旦不上阵,就意味着没有战功,没有战功,自然就不能迅速升迁。

    因此,史密斯认为谢尔曼这是在打击报复,是害怕他爬到谢尔曼头上去,才给了他这个侦查的任务,明显是整他。

    尽管不满,但史密斯是一名老派的军官,十分讲究服从命令,而且也认为除了自己的团队,别人去侦查似乎都不太靠谱,因此就捏着鼻子领了这个侦查的命令。

    但是,史密斯也多了个心眼,那就是他带兵前去侦查的时候,刻意放慢了马速,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省马力,不至于一上来就把马匹的力量给榨干。

    都说马匹的忍耐力不如人类,骑兵的战略行军速度不如步兵,其实那只是在极限情况下的说法。

    实质上,马匹虽然耐力不如人,但速度在那摆着,如果不追求极限速度,也就是不让步兵强行军的话,那么骑兵行军的速度肯定是超过步兵的,这里关键就是一个限度的问题。

    比如说让人匀速走路,肯定不如让马匹匀速走路快,那么在一定距离内,马匹的速度肯定要比人快的多。

    所以说,史密斯尽管放缓了马速,让人节省马力,但由于这些骑兵身下的马匹本身都是优秀战马,所以速度其实也不慢,很快就接近了梦之师的营地。

    史密斯虽然骄傲,但不是傻瓜,他虽然心底里也看不起中国人,但基本的军事素养还是有的,所以很早就下过死命令,让部队最多接近对面营地两千码就停下来。

    两千码,也就是大概1.8公里,之所以在这么远就让部队停滞不前,是因为史密斯忌惮对方的战舰。

    实际上到三千码外的时候,史密斯就发现密西西比河上那些舰队的影子了,正因为如此,他才如此小心,因为他知道,舰炮的射程是能够超过两千码的。

    尽管史密斯认为,一旦超过两千码,准头就惨不忍睹,不过人家船够多,就意味着炮够多,而且远程射击跟碰运气差不多,万一不小心自己人吃了炮弹,那就得不偿失了。

    反正他们只是来侦查,没必要触动对方的神经,因此在两千码开外,对方估计也就不会开炮了。

    另外,两千码的距离,rou眼是能够看清楚对面营地的情况的,而这个距离也够远,能给自己充分的反应时间,就算对方有所反应,要出来对付自己,自己也有足够的时间逃跑。

    所以。史密斯才下了那个在两千码外侦查的命令,而且是大摇大摆的在这个位置侦查,摆明了一副你奈何不了我的态度。

    对方的火炮打不到自己,而且这个距离进行侦查,自己也可以随时跑掉,因此史密斯这才慢悠悠的停下马匹,又慢悠悠的举着单筒望远镜往前看。

    看过对面的营地情况之后,史密斯不屑的撇了撇嘴,对自己旁边的副官道:“呵呵,看到了么。卡尔文少尉,我就说对面的中国人没什么了不起,你看,军营乱成这个样子,连基本的防御墙都没有设置,就在外面拉了两道篱笆了事,还真是粗心大意啊。”

    史密斯所谓的篱笆,就是指那两道铁丝网,这两道铁丝网实际上都是能够快速布置的环状铁丝网。

    这些环状铁丝网。其实就是所谓的刺丝滚笼,本质是一根铁丝,只不过平时卷成圈,在布置铁丝网的时候。会在地面上呈现一个圈一个圈的环状样子延伸出去,再通过配套的钢棍固定,就成了一道刺丝滚笼了。

    虽说叫铁丝网,但实际上是现代社会制造的钢丝网。还是那种类似钢丝绳那样的聚合丝,还加了刀片,所以这些铁丝网都是军用的刀片铁丝刺网。

    这种铁丝网的特点是展开与收纳都相当迅速。具备很好的便携性,而且韧性强,防护力足,一般的剪刀轻易剪不断的,能有效的阻拦人员跟动物,是现代社会相当普遍的一种铁丝网。

    不过,在没亲自接触过,亲身尝过这种铁丝刺网的滋味之前,这前后两道刺丝滚笼,在表面看去是相当单薄的,尤其是才一米高,感觉还不如木栅栏或者木篱笆看起来有威慑性。

    在一般人看来,这么矮的篱笆,一两步就迈过去了,就算那些刺看起来有些麻烦,到时候随便找个衣服什么的一垫也就成了,根本形不成威慑。

    尤其是在面对大部队进攻的时候,几千人一起过去,这种铁丝篱笆最多也就能阻拦个一两分钟,而且都是空隙,又不是防御墙,没有丝毫战术价值。

    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些铁丝网不是用来给中国人当防御墙用的,只是起前面阻拦进攻部队的作用,先不说这些铁丝网并不好解决,就算能解决,就算不过一两分钟就能迈过去,可在这个时间里,进攻方的部队必然会停下进攻速度,后方的机枪火力就可以横扫过来,像割韭菜一样一片片的收割人命。

    换言之,这种铁丝网,是为了配合机枪等速射武器来用的,没有速射武器,这种铁丝网的效果的确会大打折扣。

    只可惜,史密斯等人都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人,思想守旧,以前也没见过机枪,还停留在原来的排队枪毙时代,所以没这种见识,看不出这种铁丝网的可怕,也就十分正常了。

    “上校。”那名叫卡尔文的副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倒是说起了别的事情,“您看,他们的衣服有些奇怪啊,花花绿绿的,跟我们的完全不同,不仔细看,差点认错了。”

    “哦?”听到卡尔文这么说,史密斯再次举起单筒望远镜,果然发现对面的部队都穿着一种花花绿绿的衣服,带着一种同样花花绿绿的半圆头盔。

    别说,样子好看不好看先不说,但的确跟卡尔文所说的那样,在这个距离上不仔细看的话,真的会认错,以为那不过是一块石头什么的,而不是一个人。

    这当然就是迷彩服的作用了。

    梦之师的部队官兵不但武器先进,连作战服也与众不同,他们的服装都是正规的数码迷彩服,而且是山寨版美军acu迷彩服,也就是美国陆军数字迷彩通用战斗服。

    虽说是山寨版,但其实无论从衣服的材质还是性能上,跟美国陆军的acu没什么区别,毕竟这种衣服贵在一个设计上,一旦产品出现,要山寨那是轻轻松松。

    实际上,制作这些山寨acu迷彩服的中国工厂,以前还真的给美国陆军定制国这种服装,以前都是走出口的,可惜后来美国改了政策,像这种作战服装都要本国生产,所以才断了路子,但设备还是有的。

    后来。张信达重新联系了这家厂,直接再次生产acu,无非一些小细节做了点改动,对那家服装厂来说完全没压力,甚至还欢天喜地,因为又有了订单,可以大量开工了。

    换言之,这种山寨acu迷彩服,质量数跟美国陆军的acu没有两样,所以在伪装性能上。要比禁卫军身上那种普通四色迷彩服强不少。

    至于为什么没有用现代中国的07式迷彩服,原因很简单,那就是07式迷彩服在伪装效果上比acu要差一些,而价格么……李永吉不得不吐槽一下,07式迷彩服居然比acu迷彩作战服还要贵!

    虽然说这里面也有不少别的原因,比如这批acu迷彩服实际上是偷税版,也就是张信达直接在工厂产地,直接把货送到李永吉这里,期间减少了流通环节。也少了不少税,但是,这也不是成为acu比07式迷彩服贵那么多的理由,毕竟就算加上这些因素。其实也贵不了多少,因为服装本身就是个薄利多销的产品。

    其实这个问题说清楚的话很简单,那就是07式是红色中**队的定制服装,民间轻易不能乱用。而军队中的军品07式迷彩服收购价格,为何比质量更高,材料费更贵的acu出厂价贵那么多……中**队的那些事儿。大家都懂的。

    所以说,既然有质量更好,价格更便宜,且问题更少的山寨版acu,又何必去买那些问题多多的07式迷彩服呢。

    虽然梦之师作战服用的是山寨版acu迷彩服,但头盔却不是美军的那种pasgt凯夫拉头盔,而是红色中**队的芳纶头盔。

    中国的芳纶头盔在防弹能力上比美军的凯夫拉头盔还要强一些,价格却更便宜,虽然人性化方面与做工方面比美军头盔略有不如,但总体来说是相当适合李永吉的部队的,毕竟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李永吉的士兵不需要在头盔上安装那么多数码设备。

    这里面其实就是个性价比问题,因为美军其实也有更好的头盔,比如mich2000头盔,就比中**队的芳纶头盔强不少,但价格太贵了,所以芳纶头盔就成为首选,这是因为性价比的因素。

    同样的,虽然采用了芳纶头盔,但头盔罩方面,却采用了与acu相同的布料,从而让头盔与服装在整体上能够和谐一致,不至于产生突兀感。

    穿戴了这么一身衣服,中国士兵的伪装性大大增强,尤其在1.8公里以外,用清晰度很低的单筒望远镜观看,是很难轻易发现的。

    事实上,如果不是那些中**人在营地里不断的走动,卡尔文也没那么容易发觉。

    仔细看过之后的史密斯点点头:“奇怪的中国人,总是搞这些诡异的东西,营地不说了,就连衣服也这么怪,不仔细看还真的很难发觉。

    我就说呢,怎么这么大一个营地里竟然没几个人,原来是穿了这种奇怪的衣服啊,他们穿了这么一身东西,简直就是一群难看的土拨鼠,根本毫无荣誉感可言。”

    “可是上校。”卡尔文道,“那些中国人的衣服虽然难看,但的确很难轻易发觉不是么?如果他们不是乱跑的话,我们用望远镜都很难发现,这要是开枪的话,真的很难射中啊。”

    “不不不,你错了,卡尔文。”史密斯一脸不屑的摇摇头,“我承认,那些中国人有一些诡异的小玩意儿,可是那只能让我们无法在远处轻易发现他们,一旦接近到足够的距离,发现他们一点也不难。

    要知道,我们现在是在两千码范围外观察,这才不容易发现,可一旦接近四百码,甚至两百码,这些衣服就没有作用了,所以说,如果他们指望靠这么一身衣服来躲开我们的视线,让我们无法发现他们,那就太天真了。”

    “但是上校,如果是天色很暗,就算近距离也很难发现吧?”卡尔文再次道,“万一他们……”

    “闭嘴,卡尔文!”史密斯脸色不善的道,“这是一群胆小鬼,知道么,是胆小鬼!

    只有胆小鬼,只有那些弱者,才需要把自己伪装起来,怕被别人发现,你什么时候看见狮子老虎需要伪装?

    总之,中国人穿这种衣服,就说明他们自己没信心,没骨气,不过是一群胆小鬼组成的军队罢了,有什么可怕的!”

    看到史密斯这个样子,卡尔文张了张嘴,最终还是迅速点头道:“是,将军说的对!”

    “嗯。”感觉教育了这个年轻少尉的史密斯上校点点头,重新拿起单筒望远镜,对准了中国人的军营。

    “咦?”就在这个时候,拿着单筒望远镜观察的史密斯上校居然一脸的惊讶,“那是什么东西?好像是钢铁的……蒸汽车?可怎么没有烟囱?哦,上帝啊,谁能告诉我,那到底是出来了一群什么鬼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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