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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首座

    林逸从未想过要在这样的喜宴上出风头,毕竟这喜宴出风头的该是新郎倌和新娘子,可是现在,他真的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之前,那些说他写的不好看的,也都改口了,说这字写得出神入化,一般人绝对看不懂,哦不,是欣赏不动。又说林逸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大的本事,以后可了不得,咱们村也算是出了大书法家。还有的人则说,字如其人,看起来林逸有出息了,以后也是腾龙驾凤的大人物。总之,大家都把好话说了一遍,貌似不夸一两句就显不出自己也懂书法。

    这里面最高兴的恐怕就是三叔了,原本是没办法,希望林逸能写写字,做了喜联应应景,没想到人家的毛笔字写得这么好,就是飘逸了点,看不明白写的是啥,还好老先生有教---

    永结同心作佳偶,天作之合结良缘。

    另一幅是:

    龙凤呈祥结良缘,鸳鸯福禄成佳偶。

    不管这毛笔字咋样,这对联的意境却是喜庆的,尤其很适合这结婚大事儿。所以三叔就很高兴,立马吩咐了人,把那龙飞凤舞写好的喜联拿浆糊贴上,老先生则在一旁慢点轻点小心地地大叫,貌似只要谁损伤了这对联他就跟谁急。

    老先生如此模样,搞得林逸更是不好意思,其他人则七嘴八舌地对着他称赞起来,大都是“没想到你毛笔字写的这么好”,“厉害啊,连老先生都服了你”,“什么时候也给我来一幅”……

    老曹就像赶苍蝇般驱赶,“去去去,一边去!懂不懂规矩,先来后到---”然后涎着脸对林逸笑道:“林逸啊,好兄弟,你看啥时候有空闲了再给我来一幅字画……”

    林逸瞪他一眼,“我不是给你写过了吗?”

    老曹搓着手:“送人了---你那字画谁看了谁喜欢,就差跪地下求我割让了,你曹哥我又是义气中人,岂能见死不救……”

    不等老曹把瞎话说完,林逸:“滚一边去!”

    ……

    宴席即将开始。

    林逸自认辈分比较低,就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然后抓了一把瓜子花生喜糖,和同桌的人说起话来。

    就在林逸和大家伙随便交谈的时候,三叔忽然带着新郎过来,直说坐错了,非要拉着林逸去首席坐着不可。

    林逸莫名其妙,不明白三叔这玩的是哪一出。

    林逸坐到了席位的首座,觉得浑身不舒服。要知道,婚宴中的“首座”,俗称“上扛子”,在乡下像这样的宴席可是很隆重的,尤其坐座位很讲究,能坐在首位的基本上都是辈分很高,或者德高望重的长者,林逸何德何能,能坐在这样的位置。

    可是周围人的眼神却是羡慕和敬佩,觉得林逸能够做“上扛子”是应该的,是理所应当的。

    既然是首座,那么其他人就都要恭敬着,又是让烟又是上茶,还要有有人专门和他聊天,免得“上扛子”寂寞。

    这给林逸的感觉就是老别扭了,自己像是胡子花白的老头,旁边老头还要给自己端茶倒水,这……很不好意思啊。

    就在林逸尴尬的时候,曹光头过来了,眼巴巴地看着林逸说,“你跑哪儿了?我上个厕所你就没影了,害得我找你好大一圈。”然后就冲服侍林逸的老头说:“哥们,麻烦你让一下,我坐这里。”

    那老头不明白啥地方冒出个傻帽,还哥们,我这岁数都快当你爹了,不过见老曹和“上扛子”貌似很熟,就心不甘情不愿地挪动地方,给曹一刀腾出位置。

    曹一刀一屁股坐在陪客席位上,抓把花生嘎嘣嚼起来,然后就对林逸说:“再跟你说件事儿啊,昨个不是下大雪吗,我借了你那四婶家小子的摩托,一溜烟跑到了县城,去网吧查了一下午,最后终于被我查出来了,你那本绝对是真的,真品呀!我看了网上历时拍卖记录,然后差点都把我吓尿了,你猜怎么着?”

    林逸也吃了一粒喜糖,含糊问:“怎么着?”

    老曹猛地一拍桌子,把同桌的人吓一大跳,一个喝水的直接吓得水都抖了出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就在今年那个啥……你稍等一会儿,我抄下来了----”就见老曹翻衣兜,最后摸出一张纸片,神情抖擞地念道:“就在2011年11月13日晚,中国嘉德秋拍夜场中,傅山草书从1800万起拍,以3277.5万的价格成交。此前拍品的估价为2800万-3500万。”

    听到这样的天文数字,周围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老曹,仿佛在看神仙,外星人。

    林逸还在慢吞吞地吃着喜糖,不过对老曹搞来的价格记录也是大吃一惊,没想到傅山的字画这么厉害。

    老曹感觉到了周围眼神的炽烈,他就更加来劲儿了,嗓门更大声地念着纸条上的小手抄---

    “傅山,明末清初被人尊为‘清初第一写家’,与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李颙、颜元一起被梁启超称为‘清初六大师’。说起傅山的书法,人们常常会想到他论书的四宁四毋:‘书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的美学观点,想到他那恣肆飞动的狂草。在他的大幅狂草立轴面前,我们会感受到他那金戈铁马、长枪大戟、狂风骤雨般的感情宣泄魅力。此卷为友人戴枫仲而书,使转纵横,姿态百出。洋洋数千言,行间结构,气力神韵,诸美兼具,更有一气呵成之妙。是他书法作品中法备气至的极精之品。”

    还别说,老曹这一番话抑扬顿挫,很有感觉,周围那些听众就算不知道“傅山”是哪颗葱,也知道这家伙厉害,了不得,是个大人物。

    说完这些,老曹就厚着脸皮又凑到林逸面前说:“要不这样,兄弟,我老曹跑腿给你找个大买家,咱那手抄本就算卖不到1000万也能卖个上百万,到时候你只需要抽点跑腿费给我就行了,你看可好?”

    林逸白他一眼,“不好。”

    “为啥?”

    “因为我根本就没打算卖。”林逸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有财不发,你瞎呀?”

    “我又不缺钱,干嘛要发财?再说了,这是我父亲的遗物,你让我卖掉,好意思吗?”

    “这个……”老曹哑住了。

    再看周围的人全都傻愣愣地看着他们,剥花生的不剥了,嗑瓜子的不嗑了,吃喜糖的也不吃了----全都拿眼瞅着林逸和老曹。

    作为老实巴交的乡里人,他们概念中的钱都是几十,几百,成千上万那已经是顶大的数目了,可是现在,竟然……没听错吧,几千万,几百万?

    狗曰的,我耳朵没聋吧!

    幸好这时候酒菜上来,喜宴开始了,那帮听了“大新闻”的客人们这才回过神来。

    “酒呢,把酒打开,老子要喝酒!”老曹气呼呼地喊道。

    旁边有人忙不迭地帮他倒上。

    老曹菜也不吃,一饮而尽。

    其实林逸对自己那本手抄本价值多少心里有数,他已经向德叔和康叔打听过了,像这样的手抄真迹,要比上次那本袁世凯手抄的还贵上百倍,至少二三百万是杠杠滴,不过林逸从头到尾就没打算卖掉。原因很简单,这手抄本是父亲的遗物,就算给再多钱,他林逸也不会卖,永远不会!

    林逸见老曹喝的太猛,就只得出口安慰他,告诉他自己手抄本不卖,但家里的一些旧书是可以请老曹帮忙处理掉的。

    老曹一听这话,立马有转忧为喜,他可是知道,林逸家中藏的那些旧书大多都是精品,自己跑跑腿儿,多少也能占点便宜。

    他又哪里知道,林逸收藏书籍的方向和档次已经提高了,对于他来说,价值不大的书是该处理了,免得占地方。

    ……

    农村办喜事的流水宴基本上没啥变化,鸡鸭鱼rou,几个大菜,牛rou羊rou梅菜扣rou,几个扣碗,再加上一瓶十几块的白酒,宴席就开始了。

    一顿大吃大喝,林逸算是彻底融入了农村生活。

    吃宴席很有趣,基本上拖家带口,扶老携幼,仿佛打仗一样,菜一上来,很快就光光。吃到最后,大家伙基本上都吃不下去了,于是那些来时揣着塑料袋,或者饭盆的,就把剩菜往里面装,看谁手脚麻利手脚够快。

    林逸有些醉了,没办法,坐“上扛子”人人都要向你敬酒,即使老曹充当好大哥,帮林逸挡了不少酒,林逸还是喝了很多。

    以至于到了酒宴结束,林逸醉醺醺的,走路不稳,脑袋裂开。老曹更是被人搬了腿脚,像死猪般抬了回去。

    回到家,林逸被老妈搀扶到床上,只听老妈一边给他擦脸,一边劲儿地唠叨:“喝这么多干嘛,以后这种场合多了,看你咋办!”

    “还会有酒宴吗?不会了吧,我又不是什么当官的大人物,就这一次,就够了!”林逸醉呼呼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