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七人骑兵队
一共只有七匹马可用。 何平挑选了王大力和另外的五名能骑马的兵卒,这五人清一色都是来自寰州杂兵里的吐谷浑人。没办法,汉人能骑马的,而且体格健壮,能使得动沉重的马刀的,实在是一个手掌都数不出来啊。 所有的马刀也优先装备了这支只有七人的“骑兵部队”。何平自己抢了从那契丹百人长那里缴获来的马槊。一槊在手,提起来沉沉的,舞动起来惯性和节奏感特别好。有了这种强力武器,何大仙感觉自己安全了不少。 这支七人骑兵对很快就开始了队形训练。 “知道等会怎么打么?” “还能怎么打?冲上去,砍死他们!”王大力以前当过骑兵,却从没冲过阵,都是听老骑兵讲的,现在又有马骑了,巴不得立刻显摆一下,冲过去大杀一场。 “蠢货!你能砍几个?契丹人可是起码有两百骑,我们就七个,冲上去不到两个呼吸就全完蛋!” “那,师父,该怎么打呢?” “现在大概还有三注香的时间,契丹人就会来了,我们抓紧时间先练个七星阵。” 说实话,王大力和另外五个吐谷浑人都是骑兵,马战技术是没有太大的问题,主要就是怎么组队配合的问题。 就在王大力和五名吐谷浑人一脸懵逼地跟着何大仙以奇怪的姿势跑来跑去的时候,其他人则按照何平的指示继续挖坑。 对付两百骑的契丹骑兵,挖坑才是主要的应对。 刚才杀掉18骑契丹人,自己这边的步卒才死了一个人,这个战果彻底颠覆了唐军步卒们脑子里的“骑兵无敌”的惯性思维。 原来骑兵也有很脆弱很无助的时候啊。 既然都已经看到了这种小坑对骑兵的伤害那么犀利,大家挖坑的积极性也就空前高涨起来。乙字队的人都在土墙前面,在原先寰州杂兵挖的两千多个坑的基础上,又多挖了两千多个坑,密密麻麻将近五千个坑,布满了将近两百米的长度。而三百寰州杂兵则在阿钵的带领下,按照何平的要求,在土墙后面又挖了三千多个坑。 “阿钵,我们为毛要在后面挖坑?” “赵长官要挖的呀。” “我知道赵长官要挖的,其实,我问的是赵长官为毛要在后面挖坑?” “你比赵队长聪明?” “呃......这个,不敢,不敢。” “既然都不敢了,还问个屁啊,赶紧干活!” 骑兵部队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快速跑动的,一般正常的行军,也是按照马匹走路的速度慢慢行进,甚至有时候骑兵也会下马步行,以便节约马力。尤其是知道前方有数以百计的唐兵步卒在挡道,一场恶战马上就要打响的时候。 收到消息时,他们距离事发地还有十几里路,带队的契丹校尉决定节约马力,就这么保持速度,慢慢走过去。所以,当两百三十七骑契丹骑兵从山脚边上无声无息地涌出来时,距离刚才歼灭最后一名契丹骑兵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一个多小时前,二十多名契丹骑兵出现时,曾经给唐兵步卒们的感觉是恐惧,而现在两百多骑出现在前方,水银泻地似的乌泱乌泱挤成了一大堆,这种压力给人的就不是恐惧了,而是麻木和绝望。 按照常规的战场经验,两百多个骑兵,实际上的战力时可以超过两千名步卒的,而他们的前方正在企图螳螂挡车的,却是不到一百名的唐军步卒,以及三百名装备极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寰州杂兵。 虽然山上还有黄强校尉带领的几百人在埋伏,但整体计算战力的话,唐军仍然不占优势。 今天恐怕会是一场苦战了。 何平转头看了一眼站在土墙后面早已被大批骑兵的气势吓得眼睛发直的唐兵们,一拨马头,单人单骑迎着对面的契丹人跑了上去。 “某乃唐将赵平,尔等满头小辫子的胆小鬼,哪个有胆来跟爷单挑?” 何大仙挥舞着手中的马槊,分别用汉语和契丹语大喝了两声,嚣张跋扈不可一世,丝毫没有将对面黑压压的骑兵线放在眼里。 身后的几名伙长和什长,已经开始按照何大仙教的,领着一帮五音不全的唐军和寰州杂兵,一起唱响了一支慢摇滚来给何平助威,大家一边唱,一边用手中兵器敲打着一切可以敲响的东西。 没办法,这支小部队里可没有带着大鼓,只好搞个大合唱了。 “meimei你坐船头,呕呕呕, 哥哥我岸上走,啊啊啊, 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呦呦呦。” 咳咳......总之,唱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要有节奏,有音量就可以了。 对面那帮可是契丹兵,没文化的草原人,哪里听过这么高级的音乐啊,吓傻了肯定。 当然这帮唐兵和吐谷浑杂兵的文化素质也不咋地,整个一帮穷酸流民而已,半斤对八两,只是幸好有我们何大仙现场指导。 回头说那何平跑到人家契丹兵的阵前,一阵胡言乱语耀武扬威,想要找人单挑,哪知对面的这些契丹人根本就没人理他。 眼见身边的骑兵们已经排列成一个整齐的方队,带头的契丹校尉面无表情地将手中马槊向着前方唐军的阵地一指,身后已经排成五排的骑兵方队开始梯次加速小跑,迅速淹没了立在原地的契丹校尉。
每一排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大,速度越来越快,契丹骑兵们如潮水般开始冲锋。 现代人离开骑马的时代已经相当久远,根本无法想象两百多名骑兵分成五个梯次一起向你冲锋,是一种怎样惊心动魄的体验。 按照骑兵冲锋时发出的动静,我们可以这样来比喻:两个骑兵冲锋时,大约等于一辆SUV以100公里的时速在疾驶。 现在的情况,你大概可以想象成五排SUV,每排20辆紧紧挤在一起,以100公里的时速向你冲了过来。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你特么的就挡在它们的前方,而且你正准备以血rou之躯来抵挡和阻止它们! 何平早就知道古代步兵部队通常采用列阵的方式来对抗骑兵,实际上是个逗逼了几千年的超级大错误。 古时文人要读书,武人也要装逼读书,然而,书那可都是文人写的啊,这下就完了,大家都一起读傻掉了。一天到晚之乎者也不知所谓的穷酸文人写的东西,哪里可以真的用来带兵打仗。 古代读书人写出来的东西,写白话文可是要让人笑话的。必须写出别人看不懂的,字面意思理解起来起码十几种完全不同的意思,那才叫牛逼,那才叫大文学家,那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 步卒列阵?你自己站在数百上千的正在冲锋的骑兵面前试试? 最可笑的,后世明朝末期的文人还总结出一条所谓的规律:满人过万不可敌。 当然不可敌,过万骑兵的冲锋,你还让步兵列阵抵挡?真是脑子坏掉了。 他也不想想,他家的明朝太祖朱元璋可没读过什么书,还不是以步卒出身,打得全民骑兵的元朝人毫无还手之力么?几次北伐都差点将蒙古人赶到北极去了。 数百骑战马奔驰起来,低沉而有节奏的马蹄声,如重锤般持续击打在每一名唐军的心上,大地轰鸣,风卷云残,天空中的颜色也开始变得越来越黄了。 契丹骑兵冲锋带来的让人窒息的压抑感,让所有唐军步卒们都处在了极度紧张的状态。 不过,最让何平感到没面子的,还是后排的那帮寰州杂兵,也不知道是谁,哇啦一声哭喊,扭头就跑,然后两百多个杂兵一起哄然崩溃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