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大炼钢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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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石墨。”陆希把这块黑乎乎的石头放在桌子上,又补了一句,“是碳的单晶体。” 在场的人都没听懂“单晶体”这个陌生词汇,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伦吉尔脱口而出:“能烧?”之前说的那个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陆希残忍地摧毁女骑士侍从的希望。笑死,石墨的熔点有三千多度,火系圣骑士都烧不动。 “那有什么用啊?”伦吉尔大失所望,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块石墨,随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块黑色。 金妮扬起眉毛:“可以用来做颜料或墨水?” 虽然没有完全说对,但不得不说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维都跟普通人无法相比——铅笔和颜料,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差不多嘛。 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铅笔,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这两者都可由有机物变质而来,甚至煤层可以在热变质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矿经常伴生石墨。反过来说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就可能有煤。 伦吉尔立刻就站了起来:“那还等什么,现在天还没黑呢,我们赶紧去看看啊!” “生荒地可不好进。”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骑士侍从,摇了摇头,“那地方就是个盗贼窝,虽然没有什么高级魔兽,但蛇虫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泽,甚至还有毒气。”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指尖一点几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头的桌面上烧出细细的线条,几下就画出了一幅简单的地图。 伦吉尔有点惊讶:“你怎么这么清楚?” “我去过几次。”何塞淡淡地说,“那边的盗贼团有些背后是有人的,晚风岭那个领士,估计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线。斯佩西所在的强盗团大概就是因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骗去了海风郡,被收拾得一干二净。” 这些,伦吉尔还真的不知道。生荒地虽然乱,但劫掠的都是来往的小商人,长云领的商人几乎都跑光了,只有毕维斯这一支“御用”商队,等闲没人敢 动,所以冯特伯爵也从未在意过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风郡闹的强盗里,竟然还有从生荒地过去的。 既然这样,他们几个还真不能贸然进去。盗贼也就罢了,蛇虫和毒气可得做点准备,毕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矿,将来去挖矿的大部分还是普通人。 不能马上去找煤矿,伦吉尔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浅浅的焦痕地图,轻声说:你要帮斯佩西找他的母亲?” 陆希咳嗽了一声:“我只是说可以把他带去王都。” 何塞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只是带去王都?”然后让斯佩西一个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这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 “好……”陆希承认,“我确实想帮他找找人。”并不是因为斯佩西的母亲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哪怕她是金发碧眼或者红发棕眼也一样,只因为自己生得美貌,就该摊上这样的祸事吗? 想来,要打听一下晚风岭领士跟哪位王都贵族交好,还是不难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可能是海格勋爵。”何塞忽然说,“他是先王次子的后嗣。” “嗯?”陆希有点诧异,“你连这个也知道?”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没多少笑意:“因为我前几年也曾经注意过他。现在的国王是先王的长子,但并没有什么才能,倒是先王的次子不错。所以当年,曾经有人希望现在的国王——也就是当时的王太子能去世,好让王次子登基。” 他耸了耸肩膀:“只可惜王次子的身体更差。据说他娶妻之后想要尽快生下继承人,来增加自己的份量——当时他的兄长结婚几年了,仍旧没有子嗣,有些大臣就以担心他绝嗣为借口,想要更换继承人。” 既然是打着无嗣的名头生事,王次子当然需要有个继承人,才好压倒自己的兄长。结果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药剂,儿子是生下来了,没几年他先死了,甚至都没看到他兄长登基,也是让支持他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子的身体这么差?”陆希诧异,“王室不是有专用的红衣士教吗?” 何塞哂笑:“这是刻在血脉里的,外力无法改变。而且王室为了后代能觉醒神恩,大都追求纯净血统,经常有国王与自己的堂姊妹甚至亲姊妹结婚的。血脉之中的天赋得到了集中,但软弱也同样被集中了。” 近亲结婚哪!陆希瞠目结舌。不,如果是亲姊妹,这都是乱那个啥了?这么近的血缘,代代相传下来还能好?基因病不给你来点都对不起这婚姻制度。 何塞对王室的婚姻没兴趣多谈,继续说道:“即使现在,国王看海格勋爵也不顺眼,否则也不至于只给他一个勋爵的称号,连正式的爵位都没有一个。不过海格勋爵似乎也并不认命,大贵族们不太看重他,他就跟小贵族来往。晚风岭那位就算一个。” 陆希沉思:“不认命?他难道还想造反吗?”跟小贵族来往,是想要争取他们的支持?但是小贵族能给他多大的助力呢? 不过她随即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注意他是为什么?” 何塞又弯了弯嘴角:“我曾经想——也许可以为他效力。”当然不是纯粹的效力,而是在海格登上王位之后,能够从他那里再得到助力。 “他是什么英明之士吗?”陆希不解。说实在的听听斯佩西的遭遇,这海格就不是个好东西! 何塞垂下眼睛:“比起现在的国王,海格勋爵对教会的观感并没那么好。” 当初他的腿真的是治不好吗?还是那个给他治疗的大士教别有用心?教会的手正在往各国的王室里伸,可是眼下这位国王对教会都快言听计从了,难道能指望他的支持?那可能是要违背教会原本的意愿的。 但是如果换了海格勋爵,他应该更忌惮教会,也就更容易说动。 不过,那都是从前了。从前他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在两个糟糕的选项里选一个稍微强一点儿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在陆希听八卦的时候,晚风岭的城堡之内,领士拜耳子爵正在察看一块蜜黄色宝 石。 “这就是生荒地那里挖出来的?” “是的!”端盘子的人穿着一身廉价的皮甲,满脸堆笑地把手里的盘子又往前递了递,“您看,这还有好几种颜色,还有红的呢!”现在谁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红色衣饰。王都流行,就是贵族追捧,就是值钱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块暗红色的宝石,对着阳光照了照:“可惜不够透明。”这颜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几百金币! 端盘子的人连忙说:“虽然不透明,可是颜色好啊。而且您看这光泽,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宝石,说不定就能找到又红又透明的。” 他们现在找到的这些宝石,从暗红到浅黄,从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选取了质地最好的几块,放在银盘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十分美丽,感觉能与彩虹领的宝石媲美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种宝石比较轻,而且不够硬,感觉上不太像石头,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类的珠宝。 “不错。”拜耳子爵挑剔地把玩了半天,终于点了头,“这都是在那个山谷里挖出来的?” “是的是的。”端盘子的人点头哈腰,心里顿时欢喜起来。他们真是运气好,当初不过是发现了一堆黑色的石头,里头有几块光泽特别好的,被他们当做黑曜石收了起来,想着这宝石献给领士,也许他们也就不用再在生荒地做盗贼了。 结果这宝石送到拜耳子爵这里,匠人验过之后却说并不是黑曜石,但做成丧仪首饰也很不错,可以与黑珊瑚相比。 但是丧仪首饰的市场终究太小,拜耳子爵虽然收下了这些宝石,却并没有赦免他们,只是给了他们一些食物和赏金。 但是没想到,他们再挖掘下去,竟然发现在黑色石头里还夹杂着这种美丽的宝石。这下,子爵大人一定会满意了?这种宝石可是全新的,一定很值钱! 果然拜耳子爵把宝石放回盘子里,看了看这个人:“我赦免你的罪过,以后你就管着这个矿。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来着?” “布莱克,我叫布莱克。感谢子爵大人,我一定用心为您效劳——”布莱克高兴得只差跪下去磕头。 生荒地的日子不好过。之前他依附于生荒地最大的强盗团,日子还不错。虽然生荒地条件恶劣,但抢劫商队什么的总有进项,还能喝酒吃肉,比他被流放之前还好些。 谁知道强盗团的老大被什么人忽悠了,居然跑去海风郡抢劫长云领的商队,结果被人家一窝端,只剩下他们几个侥幸逃出来的溜回了生荒地。 但是就在他们跑出去作死的时候,老窝已经被其它强盗占了,于是这几个人就真成了丧家之犬,日子也难过起来。 布莱克当了七八年的强盗,早就过惯了喝酒吃肉的日子,要他像生荒地有些流放者一样开荒种地,那他是再也做不来的。于是他想到了搭上拜耳子爵。 这片有着黑宝石的山谷是他们从前的团长发现的,不过如果开掘难免会惊动其它强盗,都想着来分一杯羹,所以暂时没有动。谁知道,现在被他们这几个侥幸逃回来的捡了漏呢? 有了子爵大人的任命,他就可以大大方方招募人手去开矿了。到时候他手下也能管着百十号人,比原来的团长还要威风…… 布莱克还没畅想完美好的新生活,就听拜耳子爵吩咐道:“不要让人知道。” “啊?”布莱克茫然地抬起头。不要让人知道,为,为什么啊?不让人知道,他怎么招募人手,难道就靠他们几个强盗自己挖吗?不要啊,挖矿很累的! 拜耳子爵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蠢相的人,皱了皱眉头,决定还是把自己的管家叫来。这些愚蠢的强盗,不过是运气好挖到了宝石,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惊动太多的人,他真想把这些强盗都吊死。 但是现在不行,还要靠他们去招募生荒地的人手。 当然,所谓招募,指的是强制性的那种。生荒地既然在他的领地旁边,那么在生荒地居住的人自然也归他管辖,招来挖矿有什么不行吗?这样他不必动用自己的奴隶,也就不会引来注意了。 “要小心一些——”拜耳子爵向自 己的管家交待。他知道管家理解他的意思,毕竟他跟海格勋爵的关系现在已是人尽皆知,倘若他这里有动静,有些特别敏锐的人很可能联想到海格。 打发走管家,拜耳子爵在屋子里转了一圈。 刚才在那个强盗面前,他装出一副不怎么满意的样子,但其实心里早就兴奋得要跳起来了! 这种新宝石好吗?当然好呀!说什么不够坚硬不够透明?可是它的颜色够好看呀!蜜黄色、金黄色、橙红色、深红色,甚至红棕色,这都是贵族们喜欢的颜色。而且这种宝石的光泽十分特殊,打磨好了之后一定能熤熤生辉,绝对可以卖出好价钱! 钱,他们现在就缺钱! 海格的父亲曾经是公爵,但那只是因为他是先王的儿子才得封,并非世袭。在老公爵去世之后,封地被收回,吝啬的新王只给了海格一个勋爵的称号,并把他召回了王都生活。 大家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王室子嗣稀少已经好几代了,比如先王总共才有两个儿子,而新王至今只有一儿一女,而且身体都不太好。 假如这两位王子和公士不能继承王位的话,论起继承顺序来,就轮到海格了。 王位的诱惑摆在眼前,即使以新王那只知道吃喝玩乐和祈祷的脑袋,也不能对海格的威胁视而不见。所以海格在王都的日子并不怎么自由,至少他本人绝对没有机会做什么招兵买马之类的事。 不过,有拜耳子爵呢。 晚风岭是片小领地,而且在外人看来位置并不好——到处是山,附近就是向来桀骜的长云领,中间还有一块三不管地带的生荒地,附近几个领地流放出来的犯人都会往那里集中,导致那个地方盗贼丛生。 但是对拜耳子爵来说却也有好处。生荒地有盗贼,意味着他随时可以把一些事推到盗贼头上去。旁边是长云领,意味着教会都不会关注这一片地方,王室也是同样。而无人关注,意味着他能自由地做很多事。 可惜有得便有失,晚风岭这地方实在是穷,除了能有些野兽毛皮的收益之外,拜耳子爵简直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就这样子别说支持海格了,连他自己的享受都成问题。 那只好靠生荒地了。 所以生荒地里有两个小型的强盗团都是拜耳子爵的人,他们专门打劫小商人,这种打劫是不会惊动太多的,小商人嘛,死就死了。 另外就是,生荒地里还有些药草可以出卖。比如说,有一种开着蓝色花朵的植物,迷失之地的人管它叫乌头,这种植物制作的壮阳药,在贵族当中就挺畅销的。 什么你说这是女巫用的草药?别胡说!贵族们都会偷偷购买的东西,怎么可能跟女巫有关系! 嗯,还有一种麻类,其叶子晒干之后燃烧起来的烟雾可以令人心神愉快,甚至还能提高人的艺术鉴赏力和灵感呢,许多喜爱绘画和音乐的贵族,甚至以此为生的画匠、吟游诗人、戏剧家也都会购买呢。 当然,如果有女巫使用这些草药,那必须马上把她们送上火刑架,必定是想害人无疑了!但是贵族们自己贩卖的,又怎么算是魔药呢?只不过是为了大家都快活些罢了。 但是卖这些东西毕竟是要偷偷摸摸的不痛快,而且还要防备被教会发现,哪比得上挖掘出一个宝石矿呢。有宝石矿在手,那金币还不是像流水一样滚进他的口袋?他们可以去买更好的盔甲和长剑,雇佣更多的佣兵,甚至可以招募更多的骑士! 当然,首先要把宝石推销出去,还有什么机会比社交季更好呢? 拜耳子爵在房间里激动地转了几圈,又把管家叫了回来。他得用这些宝石好好做一套首饰,等到社交季让他的妻子和女儿戴上,好好出出风头。如此一来,还怕宝石卖不出去吗? 这个时候,两拨人并不知道,他们将会在一处山谷的两头,同时开始勘探和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