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 迷失碎片(四) 那我们也去长云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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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郡的原大教堂,现医院。 原本镶嵌在围墙内部的魔晶已经被抠掉了,所以围墙失去了神术阵的加持,也没有了那种润泽的宝光。但石头原本的白色并未因之而改变,在阳光下依然看起来干净明亮,也衬得上面贴的画纸颜色格外鲜艳。 “卫生……宣传……栏?”守夜人当然是认得字的,但是这些词汇却陌生而绕口,要稍微思索一下才能明白。 不过不明白也没关系,看看那些画的内容,也就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了。 画很大,一米见方,颜色鲜艳,老远就能看得清楚。每幅画的上方有黑色的大标题,下方则有小字的详细说明。 “不喝生水。”猎犬看着第一幅图,那上面画了一个土灶,正用陶锅煮着一锅滚沸的水,下方的小字写着,“从井里或河里打来的水,藏着眼睛看不到的小虫子,会导致腹痛、恶心、孩子瘦弱,应煮沸之后放凉再喝。同理,不能吃生肉,蔬菜水果也应用煮沸过的水洗净才能吃。” 他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河水里确实……”以他的能力,自然能够发现野外的河水看起来清澈,其实并不那么干净,只不过像他们这种级别的觉醒者并不必在意罢了。但对普通人来说,一些虫子和污物喝入腹中,确实没有好处。至于蔬菜和水果,那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但是谁会对平民说这些呢?而且,就算平民知道了又怎么样,他们有足够的柴火来煮水吗?难道柴禾不要钱,不交税吗? “虚伪。”疾风在旁边嗤了一声,说了同样的话,“平民用什么来煮水呢?” “用蜂窝煤啊。”旁边却有个半大的女孩子答了话。 “嗯?”猎犬很有兴趣地看向女孩,刚才她站在围墙旁边,又只是个半大的孩子,所以猎犬根本没有注意,还以为她只是在这里玩呢,“你说什么?” 女孩子并不胆怯,反而用手比划了一下:“女公爵大人运来了一些蜂窝煤,是这么大小的,中间扎着蜂窝一样的眼,很便宜的,一枚铜币能买两块,可以烧整整一天呢,只要盖一个用来烧煤的炉子——现在的新房子里都有,非常好烧的。柴禾也有人挑来卖,两个铜币一捆,烧煤要用这个引火。烧上一大锅水,一家人都够喝。” 她看起来有十一二岁,身上的麻布衣服显然是好几块碎布拼起来的,但洗得很干净。有些发黄的栗色头发梳成辫子,辫梢上还用一根红色的绒布条扎了个蝴蝶结。 这个蝴蝶结确实有点扎眼,因为那种绒布绝对不是穿麻布衣服的人能用得起的,那是贵族才能用的丝绒!即使这么一小条,也不会落到平民手里。 “你这个发带是哪里来的?”猎犬微笑着问。 但是他不笑的时候还好一点,一笑起来不知怎么的就让人心里发毛,仿佛看见一条恶狗龇出了牙齿一般。女孩子倒退了两步,但转头看看医院门口站着的两个守卫,仿佛心又定了下来,挺胸抬头地回答道:“这是女公爵大人奖励我的,因为我学字快!” 现在女公爵大人经常要贴告示,还要宣传各种各样的事情,很需要识字的人。但是识字的人一时很难找到,于是就召集了他们这批半大的孩子来学习,也不需要他们一下子识很多字,先能把宣传画上的字都认识了,能够讲给不认字的人听就可以。 她学得最快!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字她就都认识了,但她很聪明,女公爵是先让人把宣传画上的字都念给他们听,她就牢牢地记住了,然后有不认识的字,她就对照着背下来的内容去回忆,至少给别人讲的时候是不会出错的,而且这样反复地对照和回忆,她既牢牢记住了宣传画的内容,又认识了那些字,一举两得! 所以她现在已经跟那个瘸腿男孩一样,能够独当一面,专门给人讲解宣传画啦! 因为她是最能干的,所以女公爵奖励了她五根发带!整整的五根哦,都是这样精致的布料,鲜艳的颜色,而且还各不相同,有红、绿、黄、紫、蓝好多种可选,随她自己挑! 而且在这里念宣传画,每天还有三个铜币的薪水,并且包一顿午饭——午饭可好吃了,有一碗酸辣粉和一些蔬菜,还有一块面包呢。她吃酸辣粉就饱了,面包可以带回家给妈妈。对了对了,酸辣粉里有油花,有时候还会有些鱼肉碎呢! 她越说越高兴,已经忽略了猎犬那让人有些后背发毛的笑容,很骄傲很得意地告诉他,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她家那一条街上的所有孩子,谁都比不上她挣得多! 猎犬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一边看着后面的宣传画。 这些画上有的在讲“使用公厕”,有的讲“受伤清创”,有的讲“肥皂洗手”,有的讲“消灭四害”,有的讲“勤换内衣”,简直是从吃到拉全部包括了。 女孩炫耀完了,猛然想起来她的任务是给人讲解宣传画,于是连忙又挨着每张画给猎犬讲解了一番,并且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如果能够做到这些,人就很少会生病了,也不用花钱去买圣水!” 圣水这个词跳进猎犬的耳朵里,刺得他眉梢一动:“这样就不会生病,也不用买圣水了?” “对!”女孩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有一些病是可以避免的,有一些病可以自己治疗,但是方法要得当,比如说受了伤就不可以用土去止血,那样反而会污染伤口。只有一些比较重的病,要来医院看病。” 猎犬咧嘴笑了一下:“医院什么病都能看好吗?” “还不能。”女孩却摇了摇头,“女公爵说了,医生的能力是不同的,有些病他们治得好,有些病治不好,所以我们日常就要讲卫生,减少自己得病的机会,不让小病变成大病。” “呵呵——”猎犬又笑了一声,“治不好病的医生,又有什么用呢?” 女孩反问:“那圣水也有治不好的病呢?” 猎犬的眼睛里猛然闪过一丝杀气,但是被他压下去了:“圣水治不好的病,是因为他们做了渎神的事,是神在惩罚他们!” 这话如果说给那些成年人听,大概他们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毕竟渎神对他们来说是刻进了骨血里的罪行,谁也不敢对此有什么抗议。 但半大的孩子就没那么好说话了,他们更相信女公爵的话,毕竟是女公爵给他们的亲人或他们自己治好了病,然后又让他们有活儿可干,有钱可赚,有饭吃有衣穿的:“那为什么同样的病,大主教能治好,见习牧师就治不好呢?难道神的惩罚,遇上大神官们就没有用了吗?” 这个问题猎犬也无法反驳。他鼻翼抽动了两下,眼睛开始有些泛红。 女孩子感觉到了一点危险,下意识地想往后退,但又倔强地站住了跟猎犬对视:“难道不是这样吗?”她觉得女公爵说的特别对,而且,抛弃海风郡逃走的神官们,算不算渎神呢?神为什么不惩罚他们? “咳!”疾风重重咳嗽了一声,拉了一把猎犬,“我们该走了,还要去买盐呢。”他已经看见那两个守在教堂门口的守卫把目光移过来了。这两人中有一个应该是初级骑士,还有一个只是普通人,但两人手里的武器有些不太寻常,疾风从那看起来并不像神术武器的黑色奇怪长管上,感觉到了一点危险。 女孩很高兴自己驳倒了一个成年人,她并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毕竟医院门口的守卫不单看守医院,也包括要保护她的。所以她心情不错,听见他们说要买盐,就提醒了一句:“现在买盐不在精盐工坊了,你们要去市政厅,那边有接待商人的分部。盐,罐头,都要去那里才能买。” 疾风当然不是为了买什么盐,所以只是随便答应了一声,就扯着猎犬走了。 他们走过一条街之后,疾风才问:“你确定了?” 猎犬眼里的红丝还没有褪净,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海风郡那些人玷污了神的荣光,他们都该死!” 疾风吓了一跳:“你想屠城吗?这不行!” 猎犬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我是说教堂的那些人!” 疾风顿时又吓了一跳:“你说什么?你想杀神官?” “他们玷污了主的荣光,让主的尊名被这些贱民质疑,他们就都该死!教会什么时候这么丢人过?”猎犬低声地嘶吼,眼睛又红了。 疾风皱起了眉头:“你冷静一点!”他知道守夜人都是些狂信者,但他真的没想到,猎犬对于海风郡教堂的那些神官竟然也如此痛恨,“瘟疫是主降给海风郡的惩罚,他们离开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是主的旨意,一向如此。” 猎犬烦躁地在路边转了一圈,忽然问:“那为什么那个女公爵能治好瘟疫呢?她凭什么能与主对抗?” 疾风噎住了。其实“瘟疫是主降下的惩罚”这种话他是听惯了的,教会一直都这么说,所以他也就顺口说了出来而已。现在被猎犬问得答不出话来,于是另一句听惯了的解释也就那么顺口说了出来:“她说不定是用了女巫的能力,她不是双黑吗?” 只是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对上了猎犬的眼睛——虽然眼底泛红,但猎犬的眼珠是黑褐色的,而他亚麻色的头发根部,也有短短的一截黑色,那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有染发,新长出来的头发就是原本的颜色了。 “我,我不是说你——”疾风暗暗后悔,他说这些话说得太顺了,竟然忘记了猎犬也是个双黑,同样是堕落血脉。他恨自己的血脉,所以对于女巫和堕落者从不留情,但同时,他也讨厌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双黑的话,有一次他就是因为这个,差点手撕了一个其他教堂的见习牧师…… 本来他是要被处死的,但他自愿去试新出的炼金药剂,并且成功晋升到了高级,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不过也许是后来给他配的圣女太差,所以他的疯狂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善。而疾风能做他的搭档,其实是因为他们两个小时候是邻居。 开始的时候疾风比他的级别高,但现在两人已经是同级了,疾风这个搭档也就做得越来越胆战心惊,总觉得像是面对着一只危险的野兽一样,很想换个搭档了。 “我知道……”猎犬缓缓点了点头,“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真正的堕落者,而我在为主守夜……”他两眼越来越红,喃喃地像在念什么咒语一样,“我会赎清自己的罪,主将会接纳我的灵魂升上光明之山……” 疾风战战兢兢地跟着念诵:“虽生于黑暗,行走于黑暗,但你脚下所踩的是主之道,你所守卫的是主之荣光,每一夜的守卫皆是赎生来的罪,待你魂归那日,主将接引你登上光明之山,你的灵魂将被涤为纯白之色,永离黑暗……” 这段话被反复念了两遍,猎犬眼睛里的红丝终于褪了下去,变成了正常的模样。疾风悄悄地松了口气,又问道:“那么,你确定黑翼到过那里?” 这次猎犬正常地点头回答:“确定。而且他在那里应该停留了一段时间,我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如果我没搞错,他死在那里。但奇怪的是,我还闻到了光明的气味。” “光明?”疾风不明白他的意思。 “在那里——如果他是被人杀掉的,那么对方使用的是光的力量,是神术!” “光明系!”疾风悚然一惊,“你没搞错吗?”冯特公爵是阴影血脉,他身边的两名骑士一名是植物系,还有一个比较古怪,经常用有冰冻力量的神术长剑进行战斗。这几年他们可能又添了一些新骑士,但没听说过有光明系的。 “不是光明系。”猎犬纠正他,“是光。” 疾风倒抽了口气。 光,与光明系,那还是有区别的。而公认的,纯正的光的能力,只属于最虔诚的人。如果是神官,他在教会里的前途将是光明无限的,如果是骑士,教会一定会让他成为圣骑士。 所以杀掉黑翼的人,不可能是冯特公爵和他的手下,而是一位神官? “这不可能吧……”疾风喃喃地说,“他死在教堂前面,难道说,真的是教会的人……”这不成了自己人打自己人了吗? 猎犬耸了耸肩:“我是不会搞错的。那是极其明亮的光。” 他对于自己这些守夜人同事其实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们都是魔鬼,都身负罪孽,都在努力地为自己赎罪。死是他们的必然结果,区别只在于当他们临死的时候,有没有得到神的宽恕而已。 如果得到了宽恕,那么灵魂将升上光明之山,这是守夜人心愿得偿,是值得庆祝的;如果没得到宽恕,那么灵魂仍是有罪的,有罪的灵魂,也没什么可惋惜的。 所以猎犬并不为黑翼难过,他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查清黑翼是否已经死亡,可以说他现在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但疾风觉得没有:“我们总要弄清楚,是谁杀了他。” “这里的人太多了。”这个“医院”门口有无数的气味,即使是猎犬也不可能准确地找出杀人者。不过他可以分辨出特定的人,比如说埃里克·冯特还在海风郡,而他的女儿,那个女公爵的气味已经离开了。而且,他有一个发现:“我还闻到了魔鬼的味道,并且不止一个!” 海风郡里曾经有过魔鬼,现在这个气味也已经离开了海风郡,有没有可能,它是跟着女公爵的呢? “我们去找她吧……”猎犬咧开嘴,露出了一点白森森的齿尖。 “你不要冲动。”疾风连忙阻拦,“连黑翼都死了!” 猎犬不为所动:“我没打算冲上去,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真的随身带着魔鬼。” 疾风有点头痛:“那你要保证,绝不动手!”黑翼都死了啊,他们两个还不如黑翼…… “知道知道。”猎犬不怎么耐烦,但还是做了保证,“我听你的。” 这还好。猎犬的许诺还是很可信的。疾风于是稍微松了口气:“行,那我们也去长云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