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天人一指折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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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声起,洛河之上,水浪滚滚。 天幕低垂,浓云吞噬,天光暗淡,迫人心神的威压隐隐自头顶袭来,令人呼吸不由急促起来! 狗爷,万樱珞珈山的三少爷! 其真名:苟寻欢! 狗爷的身份一经爆出,洛河清风明月楼畔围观众人无不噎言静谧,表情呆滞地凝望这位悬于半空的悠然老头。 此时,呆立人群的双目中除了惊色与难以置信,更多的则是匪夷所思。 先忧后惊,黑黝黝的肥硕大脸又瞬间充满吃惊的黑悍妇,一双与神庙雕像绝无二致的外凸眸子,充斥着如梦初醒却有实在不愿意清醒的自欺。 “狗爷......他是......十年前折剑的珞珈山三少爷!” 甄夫人不置可否,脸上娴静如水,眉宇间显露一抹妖艳风骚,她轻轻摇动蒲扇:“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 粗鄙悍妇自然不懂甄夫人文绉绉的诗文里到底蕴含什么深意,她只知道如今的自己,哪里能配得上狗爷的一根手指头! 很快,失落的表情占据黑悍妇的整张脸,随着这份失落在心中发酵,一抹追悔又跃眉梢:“早知他是三少爷,就该趁他上回醉酒,把生米煮成熟饭!” 闻言,我和陆尧皆是哗然窃笑,若上次真被黑悍妇得逞,狗爷的小身板还不被这虎背熊腰的魁梧女人榨干了! 挤在人群中眺望,目中既无震撼,也无任何明显表情的韩寡妇,此刻柔和的目光汇聚在半空之中的郑太白与狗爷二人身上,原先眼中那抹避之不及的厌嫌与鄙夷,竟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淡漠,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好奇。 非但是这群市井巷民,就连我和张麻子也大感讶异,如苟寻欢这等早已闻名遐迩的强者,世间又有几人不知? 纵然天下多薄情寡义,表里不一之徒,又总习惯性忘却那些酸楚往事,可天下真若拎出一二位真性情的血腥汉子,又并非炎凉市井中夸夸其谈的闲聊着想象的那般轻而易举。 这位本该按部就班继承珞珈山道首之位的酒鬼,落魄到如今这副脱相难辨的地步,究其原因,为一个字。 情! 只是这份不被家族任何人所接受的爱情,乱了狗爷的心智,成为他与家族反目的根源。 狗爷于珞珈山孙子辈中排行第三,其上有两位兄长。 兄长于永盛初年剑出东海斩孽龙,于无境中降服孽龙,身负重伤。 因久治不愈,不愿接受自己成为废人的事实,其兄长在东海蓬岛之上自缢,留下一位刚过门的嫂嫂在宗门守活寡。 狗爷的二哥天生残疾,双脚不能直立且心智不全,故而珞珈山偌大基业便顺理成章落在狗爷的肩上。 狗爷八岁学剑,十三岁得剑道于危崖,到我这个年纪时,他已经是洞庭两岸有名的白衣剑客。 西风烈马披白霜,一剑光寒十九州,一时可谓风光无二,独占剑道鳌头。 而立之年的狗爷,经洞庭西去,一人一马一壶酒,开启了三年的列国周游之路。 他一路由湘入蜀,先后力挫乞伏坤圭与韩立、茅十八等一众成名剑客,而后在大悲寺问鼎释教,于九天浮屠塔力战五百禅僧,一剑斩袍四百八,逼得三戒大师披裟持杖亲自应战,与狗爷手中春风得意剑打了个平手。 自此,江湖之中的剑客中,唯狗爷与李承影独树一帜。 只是,这两位年少成名的剑客,却从未交手,有关二人剑意与剑道谁人更胜一筹,天下十多年间未有定论。 彼时天下,可执剑道牛耳者,非狗爷与李承影莫属! 此二人,成名至今未分高下,不失为一个遗憾! 明知山一行后,狗爷的剑势剑意已炉火纯青,若非云海仙宗之行挑战董如风无疾而终,狗爷或不至志得意满回珞珈山,因锐气太盛,错失入圣的绝佳机会,断送了大好天资。 林玉秀,风必摧之。 “情情爱爱真是个奇妙的东西,狗爷的嫂嫂,会比韩寡妇俏?”陆尧捏着下巴望着天际快速聚集的密云,一脸不解与不得其解的复杂表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无情剑伤有情人。 “剑是杀人器,杀意由心起......或许狗爷与李承影的剑道不同,但出剑之人,由不得半分感情困扰!”无关剑道,张麻子眼中的剑,只有肃杀! 初入修行,初学真灵外放,我对剑道知之甚少,领悟不够,尚不敢与张麻子狂悖论剑道,不过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不管是冷漠无情,还是有情有义,凡事总得区分情况......李剑神若真能冷漠无情,应该一剑刺破柴夫人的心脏,他自废双眼,不为繁花遮望眼,未必就不是自欺。” “心中有桎梏,剑便难以所向披靡!”张麻子语气阴冷,目色沉沉道:“无关对与错,人一旦握了兵刃,入了江湖,世间纷扰就接踵而至......剑道于心不于手,可别人的刀剑未必长眼睛,有分寸......所以想要活着,刀剑相向,就必须有一人要倒下!” 如果在实力相当的情况,我与张麻子刀剑相向,我绝对是那个率先倒下的人,而他绝对傲然而立,活到最后。 我终究成为不了一个杀伐果决的剑客,不知这是剑道之幸,还是世道之悲? 这个问题,同样无关对错。 剑随人心,有时又未必事事如人愿。 狗爷十年前在珞珈山祖祠为破陈规旧念,敢以大盘修为越境战自家天人级别的老祖,不惜折了春风得意剑,境界大退,这是何等的勇气与胆略,这样敢爱爱恨的有情之人,我心中除了钦佩,别无其他! 冲冠一怒为红颜,不惜折剑葬落花。 天人一指断春风,断的又何尝不是狗爷意气风发,春风得意无往不前的志得意满? 那一场实力悬殊的抗争,狗爷不但毁了手中之剑,更毁了心中的锐气。 难怪不拘一格的狗爷会创出“一剑和稀泥”这等令人闻所未闻的稀奇古怪剑招。 人生如烂泥,可不得一剑和之! 也难怪他会认为心中有剑,无敌于天下,别出心裁,自创一招天魔大幻,心之所向,剑由心意而出。 大开眼界的众人瞧着天色暗淡,不由缩着脖子后怕聚拢,目光惊惧。 望着以清风明月楼为中心上空的密云形成乌云盖顶之势,我和陆尧也是后背生汗,不由生起一丝担忧。 入圣与止步圣人,纵然与圣人境界存在一线之差,便是一道小小的灵力护盾,都是实力上难以逾越的鸿沟,何况狗爷体内暴涨的气势,看似入圣,其实与圣人境界才会产生的灵气铠甲存在巨大悬殊的气势,足以说明他的修为,仅仅是接近圣人修为。 张麻子方到此时才看出狗爷端倪,剑眉之上蹙起一道道褶子,十分不解。 “按狗爷的声势,明明已是圣人境界,可周身灵气汇聚的状态,又非灵气铠甲,这中诡异情况实为少见。” 同样诧异的还有陆尧,他端看狗爷的架势一时双眉一紧,蹙成一道细线,挠头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嘴巴里蹦出一句:“这小老儿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严阵以待的郑太白面色稍改,充沛的灵力自身体游走,跃出手掌之中。 郑太白浑身散发着森白肃杀的气势,充盈的灵气将其周身瞬间包裹,好似一道天然屏障,坚不可摧。 “寻欢兄,既已入圣,何不就此破瓶颈,朝无距境界更进一步?” 郑太白虽为一介儒生,却也有着过人的实力与天赋,否则他何以拥有坐镇清风明月楼六层的资格。 “圣人与我如浮云,不入也罢......”狗爷付之一笑,须发飞扬,淡淡道:“当年我便说过,不为圣人,便做妖孽......所以太白兄不必手下留情,你我全力便好,只求打个痛快,也算检验我这十年有没有荒废!” “你我胜负,只在一剑!” 郑太白点点头,不置可否:“求得寻欢兄十年一剑,何其幸哉!” 手中无剑胜有剑的狗爷气势于此时再起,浩然剑气自周身怒放,舒尔洛河水面忽然暴涨,三丈剑气水逆流,洛河之水凌空而起。 望着洛河之水宛若瀑布倒流天上,众人惊得眼珠子险些从眼眶中掉落。 “以洛河为剑,破虚空而来,郑太白接剑!” 喝声又起,滔天河水被巨大灵力牵引,自狗爷身后涌入半空。 我凝眉细细观之,躁动四溅的水花竟如同一柄柄银光闪闪的袖剑,蕴含可怕的毁灭力量。 郑太白望着盖顶乌云与洛河汹涌的湖水,面目不由一紧,这阵势怕是连他也是头一回剑势。 一捋长须,郑太白身体陡然攀升,宽大的袍子在半空发出猎猎声响,如迎风旌旗般飘然。 陆尧瞧此情形,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与喜悦,拍手叫好道:“这一剑的气势可比一剑和稀泥强上百倍千倍,以整个洛河之水为剑,还不把天下剑客惊得不知如何寻剑道练剑,改学刀法!” 我见张麻子看着狗爷的剑意剑势默不作声,眉宇间似有忧色,小声问了句:“狗爷这招天魔大幻,有没有取胜的把握!” 张麻子先是点头,而后又奇怪地摇了摇头,令人不解其意。 “狗爷明明距离圣人只在一念,他却不入圣人境,以圣人修为战圣人,反而采取越境之举,实在让人……” “实在让人看不懂是不是?”我接过张麻子的话,望向天际之中愈发焦灼的二人,稀松平常道:“狗爷向来不按常理出牌,他的想法若是能被我们猜透,那才奇怪。” 张麻子忧色更盛,语气略显凄凉道:“以大盘修为使出圣人境界的剑意剑势,意味着燃烧生命……狗爷似乎不是为战,在我看来更像是完成某些夙愿,追寻一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