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凄美的爱情函数
书迷正在阅读:傅总,俩萌娃带着妈咪炸了财团、季如歌、被宠就暴富:萌娃有挂!全员奶爸!、携带空间物资重生:小炮灰觉醒了、重生后,我成了权臣心尖宠、万古源天师、救命!暴君说他要娶我、赘婿之医路逆袭、登鼎记、重返埃德加
早就褪去了日光的浮色,迎来的却是傍晚的黄昏。 趁着晚自习还没有到来,假牛梓豪就约出了那两个毁坏了规矩的魔星兵。 他们三人依偎在一起,并肩坐在二号教学楼背面的一个小沟沟里。 看着来来往往学生们读书的身影,他们丝毫都没有感到恐怖。这有什么好怕的,要知道,站在它们身后撑腰的人,可是伟大的魔星咒巫啊。 那两个魔星兵,似乎也早就进入校园角色了,穿着校服,貌似还洋溢着青春的年华气息,它们各自拿着许苁和钱濛的书,装的倒挺像的。 一辆教师的奔驰车,从正在晚读的同学身边经过,假牛梓豪他们立即停止了对话,纷纷背起了书来。 能不这样吗,在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以前,没有人能够确定那辆车里到底坐的是谁。 当然,也有例外。 还是在同样的地方,有一个傍晚,真牛梓豪在和李虎聊着天,是有关于《和平精英》这款益智类游戏的。 李虎说他无论如何怎么也吃不着鸡,可真牛梓豪却显得很淡定,他就算是隐藏在草丛里,身上不带一把枪,就静静的躺在那儿,依旧会是最后的赢家。 可李虎却不是智谋类型的玩家,他将尽可能多的装备都捆绑上,然后就开着一辆车,在那绿油油的大森林里驰骋,最终就被人给打死了。 要么是死在车上,要么就是死在水里,再甚者,就是远离了信号区,体力不支而倒地。 总之,李虎横竖都是死,真牛梓豪横竖都是赢,关键还是他赢的方式还很特别,是躺赢的。 你说气不气,估计就只有李虎才可以感受到了。 恰巧在这个时候,一个高三女老师的车开了过来,是那种限量款的面包车。 而真牛梓豪他俩,压根就没把这当会事儿,还在愉悦的聊着《和平精英》的故事。 在那辆面包车停下来的时候,却是从车上跳下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并不是别人,而是牛梓豪的班主任吴老师。 吴老师其实早在车窗上看到他俩说话了,便在晚自习的时候,召唤牛梓豪和李虎去办公室。 可是他俩死活就是不肯承认,最终,他俩因触犯“晚读之时不好好背书”这一条规律,而被罚写了检讨。 “你俩觉得人类好还是我们魔星家族好啊?”假牛梓豪看了看手上的表,估摸着大概的时间,然后才问道。 “我虽然不知道魔星咒巫会派你来干什么,但依照我这几天的观察来看,我觉得还是人类比较好一些。他们都是充满感情的,人与人之间都懂得如何去帮助,可是我们魔星兵呢,就只知道相互残杀,要是再这么持续下去的话,最终估计也会全面消失的。”一个魔星兵说出了他的内心想法。 “放肆,岂有此理,你知不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吗,这我还是在牛梓豪的生物书上所看到的。从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最强者,才能主宰这个世界。”假的牛梓豪道。 就这样,他们各说各的,各执己见,争论了半天,也没有分出胜负来。 见没有办法了,他们也只好沉默了良久。 天已经黑了,晚自习的铃声也开始在校园里悠长地响了起来。 看到同学们都在收拾着书,然后回教室的样子,可牛梓豪他们三人,却始终是无动于衷。 “你们两个跟我走,去后操场上,魔星咒巫给过我一颗可以增强魔星能量的水晶,我要考你们几道化学题,如果谁答对的多,那这颗水晶就是属于他的。” 两个魔星兵一听到有这等好事,纷纷跟着牛梓豪来到了后操场。 依旧是那个小房屋,曾经埋藏过魔星兵尸体的地方。 “喂,你有事就说啊,带我们来这种地方干嘛?” “就是,这里好像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残留着,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一定是我们兄弟的血液。” “怎么,你为什么不说话,魔星咒巫给我俩的水晶呢,这个你总得交给我们吧。” 假牛梓豪一转身,露出了阴恻恻的目光,就算是有水晶,他也会独吞的,又怎么可能会交给如此愚蠢的两个魔星兵呢! “没错,这里的确埋藏过魔星兵的尸体,只不过那都是牛梓豪干过的好事,我这次假扮他,的确有很多事要干,不过,你们两个或许就看不到了。” “你要干什么?” 两个魔星兵受到了惊慌,纷纷向后退去,后面有一堵墙在,他俩也不可能一直退吧。 假牛梓豪二话不说,直接就用双手掐住了两人的脖子,左右手各一只。 在月光照射的房间影子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假牛梓豪吸干了他俩的元神。 那书本,也纷纷从两个魔星兵的手中掉落,最后一起掉落的,则是那两个尸体。 在暗夜中,假牛梓豪不动声色的冲进了教室中。 “喂,你怎么迟到了?”高鼎文却是问道。 而假牛梓豪则是根本没有搭理他,径直的回到了座位上去。 “唉!”无奈之下,高鼎文只得连连摇头。 于此同时,程咬铁也在手机上搜索到了一条消息,是关于如何向女孩子表白的。 在百度引擎上,他搜索了笛卡尔的爱情函数,这是一个心型的函数图像,在直角坐标系上画出来的话,更具有数学的味道。 不用再翻了,就这个吧。 =a(1-si θ),看着这个公式,程咬铁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如果将它给画出来的话,那将是一个展现爱情的心型函数,想想就觉得很是浪漫。 在中途的下课休息十分钟,程咬铁哪儿也没去,就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一支荧光笔。 这种笔有一种很神奇的特点,在有光亮的地方写字,是看不见的。只有在黑暗里,才能看见荧光笔所写的荧光字。 程咬铁在自己的手背上随便画了一笔,晚上的校园里,四周不都是黑暗的吗,他当然看得清了。 当程咬铁走到教室里的时候,手背却是什么都没有。有什么呢,当然是肉了,因为手心手背都是肉嘛,这还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