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屈世途和照世明灯返回天策王朝,夜沧澜在将装扮换回来后,突然想离开腾龙殿外出,屈世途也不管她,起码……让他们消化一下夜沧澜带来的冲劲,再加上她很久没外出过,就当作是散散心也好,与外界隔绝的太久,总是不妥,放她个大假……什么时候想回来便回来,横竖暂时没她什么事儿。 算算时间,从她莫名其妙的穿越开始算,她在这个时代,也生活了将近两年。过去的一幕幕,如走马观花般重现眼前,很容易让人质疑,哪一个才是真。 活过,是证明,活着,更是证明。 曾经有人讥讽她,说她若是憎恨生命,不如自杀,人死如灯灭,一死解千怨。她不以为意。若是自杀,她有太多的机会,不论遇到什么事,她都没有想过作此选择。她恨过人生,逃避过自己,但绝不会想到用自杀来解决一切,如果自杀,就真的输了,输的什么都不剩。 难道,她之前的人生,为的便是如今么。其实,从心底,她还是想过是否能回去。但逐渐的,这种想法动摇了。 是回到那个……只有四面墙壁,和冰冷家具的房子,还是留在这里。就算是可以选择,她或许……也会选择这里么。 在乎也好,不在乎也罢,都是她自己说的。可是记在心里的东西,她不会说出口。 回去,空无一人,留下,尽是牵挂。 即使不愿承认,这个世界,依然是有兄弟,有义父。 那位客官……不会是想要跳下去吧,是说,就算想跳,二楼也不会出人命,可她维持那个样子很久了,很有随时坠落的可能。但……不得不承认,夜沧澜这个样子很有感觉。 这间酒楼的二楼床边,她倚栏而望,一般人第一眼只能看到她一个侧脸,被长发挡住一半的侧脸,明明看不出任何表情,但却是……极度危险。仿佛一个偏差,便会登仙或成魔。身上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犹如闯入阳光中的一抹透明黑暗,想逃开,却不得不投注目光。 这个小镇很宁静,宁静的不像是曾经经受过战火的洗礼,半年的和平,足够恢复生息。所以,游动的客流,为小镇再度带来了生机与商机。突然,一阵嘈杂的声音从对面另一间酒栈中传来,是争执,间或掺杂着不甚入耳的谩骂。投传目光,可以看到那间酒栈内部,虽然只有柜台,但也够了。 “想不到看你温文儒雅的书生,竟然也住霸王店,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掌柜生的便是一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样子,说出来的话更是刻薄无比。他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那俊美的公子依然柔和的不食人间烟火:“掌柜见谅,适才我已说过,该是我不慎将钱袋遗落,请掌柜容后,我这就去寻家当铺典当些事物还你酒资。” “这位客官,我拜托你行行好,你说你去找当铺,我让你走了,你一去不返,我找谁去?现在世道不好过,柴米油盐都很贵,我们是小本经营,人人都像你一样,没带钱来赊账,你要我们喝西北风?” 小白脸一个,靠着皮相很容易讨得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欢心,找个人付钱,很容易。掌柜盯着书生的面容。有些嫉妒。 这掌柜的说话真是过分,围观的众人无不如此作想,但要想他们替不认识的人掏钱付账,也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人性。 “够了。” 冰冷的声音将掌柜喋喋不休的讥嘲打断,掌柜才想将不满发泄到来人身上,不过对上那双冷如利刃的黑眸,立刻消了音卡了火,连带的,说话也不自觉颤抖起来:“客,客官,你要做什么?” “……” 夜沧澜也不多话,轻轻抬手便是一锭金元宝拍进柜台桌中,也不曾用什么力道,只是将元宝嵌入木头之中罢了,那掌柜费了很大力气才抠了出来。看着金元宝的样子,好像连眼睛也变成了元宝的形状。 乱世见真情,盛世现人性。无论哪个世界,世道,永远有趣。 “姑娘请留步。” 夜沧澜转身走出酒栈,那书生也追出去,叫住了她:“我与姑娘萍水相逢,怎好受姑娘相助。” “举手而已。” 她现在钱多,烧手。 在天策王朝待了半年,屈世途完全比照步双极的标准给她发薪俸,但她又没有开销需求,吃喝住都在天策王朝,半年下来,她已经不需要考虑怎么维持生活,而是要考虑该怎么把钱扔出去。 这……书生无语,他走南闯北见过多少人,唯独没见过这么特殊的,夏天看到她,完全可以起到防暑降温的作用。 “也罢,这倒是显得我不大方了。”他本就不是喜欢将事记挂在心中的人,解嘲地笑笑,再想说什么,却发现面前空无一人,而怀中,莫名多了一袋金银。夜沧澜……不知道什么时候翩然离开。 这姑娘……很奇特,书生面露微笑,只怕这又是一个背后有故事的人。 离开小镇,回想起方才一幕,夜沧澜自己亦是觉得稀奇,她竟然也会做替人付账的事,换做以前,她是压根注意不到这类争执小事的,她这一辈子的人生,绝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封锁自己之上,直到换了世界,才逐渐改变。 看到那书生,想到那气质,便想起了许久未见的人,或许,可以称为老朋友。半年多了,始终没有通过音信。心筑情巢,那个因为素还真,至始至终都未曾肯向天策真龙妥协的温雅公子莫召奴,如果说,朋友之间的份量很重,那就以……去探望莫召奴,来作为这沉重感情的第一步。 久违的景色,依稀可辨的山路,心筑情巢比起外界,少了几分尘世喧嚣,一如战火未曾起过,然而,期间的愁丝,却是透过洁净的空气,隐隐逸出。 “是……夜姑娘么。” 心筑情巢的守卫依然是泪痕与风随行,两个不爱说话的人搭档到一起,必然要有一个人选择出声,和风随行相比,泪痕……好歹有点正常人的反应。 再说,眼前出现的,是他的救命恩人,而不是什么牛鬼蛇神,自然不存在拦阻的必要。 而风随行,他看到夜沧澜就会想起那一日她当着自己的面给泪痕缝伤口,想起缝伤口就会想起看到的那一堆会蠕动的器官,想到这堆蠕动的器官就会回忆起莫召奴问泪痕夜沧澜是怎么救人时,这个脑袋一根筋的实诚家伙竟然眼巴巴地看着他,看得他没法逃了,一口气讲完了一年份的话,一字不漏地重复一遍当日看到的场景,后果就是,他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止住了对动物内脏之类的食物一见就想吐的感觉。 当然,泪痕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万分地后悔知晓了自己是如何被救活的,风随行只是旁观者,他是亲身经历的啊!!没看到现在为止他都依然坚持着素食么!对此唯一没受到影响的就是莫召奴吧,莫召奴甚至表示,夜沧澜的手法甚是高超,很可惜他当时不在场,不然一定要好好观摩一番。 咳,扯远了。 泪痕在看到夜沧澜的一瞬间那是相当的不自然,这不是她变化大,而是他……自动脑补了一下这位面无表情的女子满手血腥地塞好了自己的内脏随后飞针走线地快速缝合了伤口……不行,他要死一会儿去。 将夜沧澜让进了大厅之中,泪痕忙不迭逃了出去,别说素食,估计今天他一天可以节食了。 你倒是给客人泡了茶再走。风随行无言地吐槽着搭档,丝毫不觉得自己悄声无息地走掉是一件多么没礼貌的事,直到莫召奴一脸笑容地捂着嘴走出来坐到夜沧澜对面,顺便带出了由他这个做主人的亲自泡的茶,才让夜沧澜这个客人的身份得到了坐实。所以,泪痕和风随行的小心肝,其实是承受不住太大的冲击的。毕竟——没有几个人能面对一个收拾折腾过自己内脏,还能让自己活蹦乱跳的人保持一颗平常心。 “夜姑娘,你这半年多,气质变化甚大,乍见之下,险些让我不敢认啊。”莫召奴轻笑着为彼此斟满了茶,如果不是容貌未曾改变,他真的很难将如今的夜沧澜和初见时的联系到一起。 那个时候,她虽也是满身邪气,却是如同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凭着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虚张声势地四处行走,没有依持,却硬骨的可怕,可笑,也很可爱。因为坚持内心所想的,眼中所认定的,便不管是否会成为乱世刀剑下牺牲的亡魂。而随着时光变迁,一个本不知江湖多残酷的外行人,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变得比任何人都适应这个江湖。境遇磨人,此话从来不假。 而且,以她过去心性,是绝不会想起探望他人的。探望就是牵挂,牵挂就是麻烦,麻烦就是不愿接纳他人,这一切的原因是因为她害怕失去。而得失之间……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学会逃避,不如懂得接受。乱世之中,只求能保证一颗赤子之心,便是成功。其余功名,不过一场烟云。 “你救了泪痕,我还未曾当面致谢,这次你来,正好了却我一番心事,夜姑娘,多谢了。”
莫召奴站起身来,向夜沧澜正色而道,随后一躬扫地。泪痕是他的兄弟,她让他免受失去手足的痛苦,这一礼,她当得。 好像……脸红了? 见夜沧澜似是愣住,莫召奴抬眼观去,正是看到她脸颊上飞起一抹可疑的颜色,未等他诧异,她的反应已证实了他的猜测:“你,不必谢我。”有些断续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她错开了自己的目光,不敢对视,那是……在被真心道谢时升起的不知所措么。 “噗。”莫召奴忍不住笑了出来,能见到她这姿态,也算是千年罕遇的奇缘了。 “我只是尽力避免无谓的死别。”做法医,是为了阻止更多的死亡,不做活人医,是因为她对活着的人望而却步。 傻小孩啊。再强硬的伪装,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莫召奴相信,她这性子,是不管多久都再也改不了的了。 不需要指责,不需要接受,所以,更不需要道谢么。她做的,只是分内之事,所以觉得担不起别人一声道谢?正因如此,才看不到更得被需要吧。 “你的身上,真是……有些三哥的影子。”同样傻的固执,傻的痴妄,只是素还真为的是天下而傻,她却是想为了守护天下的人而傻。 说到底,嘴硬而已。不过,被这样的人认定,也是一种自豪和幸福。像夜沧澜这样的人,对人性是极为挑剔的。她可以与人一言成友,也可以与人一言成仇,天下的舆论,俗世的礼教,统统都是空话。唯有自己的道,才是道。 笑吧笑吧,最近看见她就笑的人太多了,多到她练就了自动无视的能力, “素还真无事,引灵山已开,一页书大师不在其中。” “嗯,多谢。” 其实这些莫召奴早已通过泪痕知晓,但,作为夜沧澜来说,肯专程来心筑情巢告知他,这是他所乐见的。人不可活的太封闭,何况,能让她前来,不正是说明,她拿自己当朋友了么。 “悦兰芳。” 夜沧澜只说了三个字,但她要问的话莫召奴知晓,她是想问他,要不要杀悦兰芳。 “武林四公子已是一个笑话,如今这归隐的生活我已经过惯了,这些仇怨……”放下,还是……不放下? “我明白了。”他还是下不了手,知交一场,落到如今立场,是各自的选择造就的命运。但他下不了手,不代表她做不到。她要的只是莫召奴的一个表态,若是杀悦兰芳,他不阻止,那便各听天命。 “你还是比我更适合在这个江湖。” 看到夜沧澜,莫召奴才会升起岁月催人老的感觉。不变的是容颜,变了的,是心境。 “人力有限,何须勉强。” 说的总是比做的容易,而她,正是喜欢勉强自己的人。要别人不勉强自己,那她呢?她能做到的,是什么?似乎她除了会勉强自己,什么都不会。 谈话中,莫召奴流露出了不想再入江湖的意愿,至少现在不想。天策真龙六星汇聚,自然不会再找他的麻烦。而素还真未死,他对天策真龙的恨意,也不是那么明显了。不过,心无芥蒂地去相助却是万不可能。那么,就这么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别有一番趣味。 “沧澜,若是你有三哥的消息,请通知我一下吧,泪痕他们虽然会去打探消息,终是不如你这来的快捷。”只要素还真伤愈,他是一定会再度投身入江湖的。 这就是武林名人的代价,中原正道支柱的责任。就算被人出卖,背叛,满身伤痕,到头来依然还是要为了自己的念想付出。只是不知,诛天已死这件事,若是素还真在,该如何解决? “呵呵,想到就做,做了便不后悔,沧澜,多愁善感不适合你,还是……快意恩仇吧。出了事,会有很多人愿意与你同行。你以我为友,我以你为知己,是知己,便不会背叛。” 经历过接二连三背叛的人,最是看重兄弟情。 同行什么的,不重要,至少她现在还没遇上过不能解决的事,说出这种话,莫召奴就不觉得脸红吗?其实……还是她自己不适应吧……嗯,一定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