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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九霄金莲丹书

    “振江水流湍急,水面开阔,快船顺流而行,势如奔马,可一日千里。”

    石远站在甲板上,得意洋洋的给高欢解说着。

    首阳距离甘州天都山数千里,石家常年采药,人面极广。为了送石远,特意找了关系搭上一艘去甘州的大船。

    不过,他们所乘的大船却不是石峰所谓的快船。此船长七丈,宽丈五,深两丈,分三层,有二十一舱,一半用来载人,一半用来载货。这种大船,再如何快法,也不可能日行千里。加上正是春初,河水枯干,船速自然更慢。

    两岸青山起伏,天青水远,站在甲板上远眺,让人心旷神怡。高欢嘴上有一搭无一搭的石远闲聊,心里却有几分豪情壮志。

    在首阳城安心待了三个月,终于要进入太一道,面对传说中的无上大宗师元阳道尊,以高欢的深沉,也禁不住有几分激动兴奋。

    世间有七位公认的无上大宗师,每位大宗师都堪称无敌强者。其中,地位最为显赫的当然是轩辕皇朝国师法定乾坤原天衣。元阳道尊作为太一道长老,比之贵为国师的原天衣也是不遑多让。

    在大元国内的飞龙寺内,还有另外一位大宗师十方佛尊。飞龙寺只收本国人为弟子,以高欢的身份是怎么也不可能进入其中的,更别说学习无上秘法金刚五相轮。

    “兄台,又见面了……”一个清朗声音在高欢耳旁响起,打断了高欢的漫游神思。

    高欢早察觉到身旁来了人,不过既然没敌意也没有异常气息,也就没有在意。闻声才转过身,见说话的之人正是一天前在宝隆堂内见到的那名公子。

    此人剑眉星眸,五官比例匀称协调,肤如白玉,俊美绝伦,竟然是让人挑不出一丝瑕疵。头戴束发玉环,一身白衣胜雪,腰悬宝剑,气度雍容高华,让人一看就是不敢有任何轻忽。

    “我叫林河,不知兄台如何称呼?”林河很客气的攀谈道。

    高欢拱手还礼,“在下高欢。”高欢言行举止颇为生涩,但他气度从容自然,到别有率直洒脱不拘一格的意味,是以并不显得失礼。

    林河洒然笑道:“我见兄台风姿超卓,心生敬慕,前日仓促,没想到今天却能共乘一船,真是有缘啊……”林河俊美无匹,气度高华,谈吐温雅随和,主动和高欢结交,却没有一点架子,极容易给人好感。

    高欢虽然本能的有些抗拒陌生人的接近,但这个林河热情随和,到让高欢很难拒绝。衣饰装扮可以改变,但人的气质却几乎没办法改变。林河骨子里那种高贵骄傲,是无法掩饰的。林河的身份肯定不凡,接近他也许是无聊,也许是喜欢结交朋友,却不应该有什么特殊的目的。

    林河博闻广识,谈吐幽默,加之毫无架子,一番攀谈下来,到是很快的和高欢热络起来。不过林河虽然和高欢谈笑无忌,却从不和石远说话,甚至都不正眼看他。

    要照石远平常的憨直性子,早就火了。但在林河面前,石远却是自惭形秽,绝不敢多说一句,乖乖的低头站在一旁,好像个称职的跟班。这也让高欢心中有些好笑。

    说起来其实也并没什么奇怪的,石远身份低微,那是真正的草民,林河虽然不知来历,身份却肯定是贵不可言。面对林河,石远骨子里就感到敬畏。高欢虽是高手,可高欢却没有那种慑人的威势,加上高欢一向温和平静,从不给人压力,石远对于高欢可是没有一点敬畏。

    几天下来,林河已经和高欢称兄道弟,关系极为亲近。就是林河的小侍女柔儿,也是暗自称奇不已。她这个公子,眼高于顶,别说的江湖草莽,就是高官显贵子弟,林河也从不放在眼里,更不会这样毫无架子与之结交。

    在三层的贵宾舱室内,红毯铺地,四壁镶嵌晶光石把室内照的亮如白昼,酒桌上摆着几道小菜,数量虽少,却都极为的精致。还有一坛百果酿,金黄的酒水宛如琥珀,粘稠而香醇之极,哪怕是不饮酒的人,看了也忍不住想要尝尝。

    “高兄,不知此行要去哪里?”举杯相邀后,林河问道。

    高欢也没什么可隐瞒的,直言道:“太一道三月山门大开,我准备去拜师。”

    林河亮如星辰的眼眸神光一闪,嘴角露出几分笑意,“我和高兄还真是有缘,我也正是要去太一道拜师。”林河笑容很清雅,却又有种奇异的真挚味道。

    几天相处下来,高欢发现林河骨子里是和高贵骄傲的,却不知为什么,对他就特别的友善亲近,高欢也觉得此人颇为投缘。听到林河也去太一道,高欢也是颇为高兴。

    林河举着酒杯悠然道:“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人和人之间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整天在一起待十年二十年一辈子,到老也都是点头之交。有些人萍水相逢,却能一见投缘,相交莫逆。我看高兄,就觉高兄从骨子里都透出一种明净,不染一尘,直若天人。这不是骄傲,就像是鸟在天鱼在水,这是因为你和其他人有着截然不同……”

    高欢微微摇头道:“林兄你太夸奖我了。不过是一个不知礼仪山夫罢了。”

    林河道:“高兄什么都好,就是心思太深,沉稳是沉稳了,却少了几分可亲。还不到二十的年纪,比花甲老翁还有沧桑。”

    高欢失笑,“林兄说的好,不过我自幼在山中长大,也没人说话,落得这个性子到也怪不得我。”

    两人边喝边聊,直到深夜才兴尽而散。

    等高欢走后,侍女柔儿才打着哈欠走出来收拾碗筷,不情愿的道:“公子,这个高欢有什么稀奇,值得你这般关注。”

    林河捏了把柔儿小脸蛋,低笑道:“你不懂的。别人不是敬畏我权势,就是羡慕我才貌,再或是嫉恨我,又有几个人能把我当做普通朋友,不敬畏,不羡慕,不嫉恨,有话直说,只是单纯结交,并无其他任何心思。”

    柔儿不服气的道:“那高欢也不是傻子,如何看不出公子你身份不凡。也许表面故作淡然,心里却不知打什么主意。”

    林河只觉酒意上涌,微微摇头道:“他这个人,骄傲的紧,心思又深,想的决计和旁人不同的。你若是这般心思去猜他,就太可笑了,呵呵……”

    柔儿把林河扶上床,脱了外衣和长靴,又用早就准备好的热水给林河擦脸擦脚后,口中一变担心的自语道:“这般跑出来,只怕老爷会生气的……”

    林河迷迷糊糊的道:“生什么气,他要不放行,我们都上不了船,更别说走这么远了。不用担心的……”话没说完,困意上涌,人就已经睡着了。

    柔儿给林河盖好被,轻手轻脚的收拾好桌子后,并没休息,而是悄无声息的出了房间。黑暗通道之中突然闪出一个人影,低声道:“公子如何?”

    柔儿摇头道:“公子一心要去太一道,是不肯回去了。”

    那人有沉声道:“这几天和公子来往的那个高欢是什么来历?”

    柔儿道:“没什么来历,不过公子觉得他投缘,就折节相交。别的没什么,我就怕公子一时兴起把《九霄金莲丹书》也送他,那就麻烦了。”

    黑暗之中那人眼眸中寒光一闪,“这个人没什么来历,居然还跟在公子身边不走了。我去警告他。”

    柔儿有些惶急的道:“公子十分看重他,你们不要乱来。”

    那人冰冷道:“天狼秘卫的事,你就不要管。只管侍候好公子就行了。也不要在公子面前乱说话。”

    说完,那人闪身而去。柔儿不意为然的摇头回了房间,自语道:“自作主张,公子最讨厌就是你们这样的人了。”

    高欢在黑暗中静卧调息,经过三个月的潜心修炼,他已经修为虽然没有更进一层,却把修为彻底巩固住。四相轮对应天时自发运转,日夜不息。元气生生不尽绵绵不绝。不用刻意运功,也能时刻保持着最佳状态。

    一天里,只要入定一个时辰,就能弥补所有的消耗。睡觉、吃饭这些正常的需求都降到很低的层次。

    高欢才入定没一会,就感觉到窗户被人打开。寒光一闪,一把飞刀就像他激射过来。那一刀正取小腹位置,高欢屈指一弹,把飞刀弹飞。这一刀并不太快,高欢却不喜欢冒险,并没有伸手去接。

    一刀没有得手,外面那人并没有继续,而是转身就逃。

    高欢看了眼熟睡的石远,觉得不会有人为他用什么调虎离山。身形一动,从窗口翻出,向那黑影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