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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龙火(4)

    丑鸡匍匐在蓬草里,一动不动,在成为伊尔摩特的牧师之后,她的身躯再一次违背常理地膨胀起来,她原本就强壮的像是一个诺曼的男人而不是女人,现在她甚至不像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兽人,就连茂盛的蓬草也很难遮挡住她全部的身体,不过他们的皮甲经过了巧妙的伪装,让她的脊背看上去就像是一块坚硬的岩石。她最为信任的一个同伴就在距离丑鸡不到十五尺的地方,他曾是一个铁匠,所以即便身为兽人的奴隶,他也是最后一个被舍弃的,平时也能被赏赐到兽人们的残羹剩饭,以及被允许保留着他那身坚实的肌rou——因为兽人们需要他为自己打造与维护盔甲刀剑,但他的妻子和儿子没有那么幸运,虽然他们在同一个部落里——酋长的儿子吃掉了他们的儿子,并且将那只小小的头骨作为装饰挂在脖子上,而他的妻子,在被迫生下了三个半兽人后也死了,当然,她也没有被“浪费”,可笑的是,在她死去之后,兽人们居然还奖励给了他一个人类女人。

    铁匠接受了,表现出了令人满意的恭敬与温顺,但他知道,总有一天兽人们会发觉,人类并不全都是甘心情愿成为工具与牲畜的懦弱之辈。他交付出去的盔甲和刀剑总是被打磨的闪闪发亮,刃口也锋利的让人喜欢,试刀的时候似乎也没有留下什么令人质疑的把柄,但就在一些关键的连接部分,譬如说,刀身与护手连接的地方,他混合了一种少见的特殊金属,这种金属可以让钢铁的颜色变得明亮,但最致命的是,它会在温度降低的时候毫无预警地化为粉末——兽人们总是喜欢在冬季即将到来的时候进攻雷霆堡,对吧,那时候他们一定会喜欢他们的人类奴隶给他们的大惊喜的。

    但让铁匠没有想到的是,他所在的部落,还没等到秋季到来就遭到了灭顶之灾。最一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另一个兽人的部落袭击了他们,但他乘机从混乱的牲畜腿间爬出来的时候,他在燃烧着的帐篷边看到了一个人类的战士,“他”正在与部落的首领,也就是他们最强壮的战士战斗,虽然他平视的话也许只能看到那个即便在部落中也算的上高大的兽人胸口,但他非常的狡猾,或是不那么宽容地说,带着些许卑劣,他的弯刀刺入了兽人的膝弯,又剜走了敌人的***在发狂的兽人几乎要抓到他的时候,铁匠投掷出了一块着火的毛皮,准准地落在了兽人的头上,遮蔽了他的视线,而那个英勇而又机敏的战士乘机割开了兽人的喉咙。

    在那之后,铁匠才知道那个战士不是男人,而是一个看上去很像是男人的女人,他被询问是回到高地诺曼,还是留在这里,继续成为兽人喉咙里卡着的一块骨头的时候,铁匠选择了留下,他已经失去了一切,他的村庄被焚毁了,邻居与朋友不是被杀死就是被劫掠,成为了和他一样的奴隶,他回去做什么呢,看着焦土和坟墓发呆吗?

    他们身边都是和丑鸡,或是和铁匠差不多的人,他们被丑鸡拯救,聚拢在一起,对着亲人的尸骸发誓要将兽人从呼啸平原上驱逐出去,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坚持到最后,仇恨与憎恶也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浅淡的,尤其是他们曾经回到过高地诺曼,一些仍然抱有希望的人开始怀念自己的故土,对于这些人,丑鸡没有愤怒,也没有斥责他们意志不够坚定,或是感觉到被人背叛,她可以说是很高兴地答应了他们,在下一次进入雷霆堡或是回到王都的时候把他们留在那里,修爵爷和王后殿下会很好地照顾这些人,丑鸡这么说,在她的声音中听不出哪怕一丝勉强,她是真心希望还有人能够忘记痛苦,忘记耻辱,忘记悲哀而重新开始他们的生活的。

    但丑鸡不是。她早就死了,行走在呼啸平原上的只是一具复仇的化身。

    这也是为什么,铁匠从来不敢说出自己对丑鸡的爱慕之情的原因——啊,他可以想象得到,人们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会多么地惊讶,尤其是在王都,他们看到丑鸡,发现她不但如此丑陋高壮甚至还是个女人的时候,几乎都要认为她有着兽人的血脉了。大概没人可以想到,她也是一个会被人憧憬的女性,铁匠爱自己的妻子,犹如爱着一朵美丽的花,但他爱着丑鸡的时候,他就像是在对着一棵饱受摧残但仍然巍然而立的树木表示无上的敬意。但他不能,不能说,不能让丑鸡发现,之前他们之中也有人不彼此相爱,但丑鸡一旦发现,就会立刻把他们送回到高地诺曼,因为这里最不需要的就是爱和温暖,它们会让人变得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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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鸡当然不知道就在她身边就有一个爱慕者,她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那一顶顶帐篷上。

    七年的时间并不能说短暂,兽人们即便再愚笨,也知道有一些可憎的人类正在与他们作对,在格什的召唤下,像这样零散的小部落已经越来越少了,而且他们也学会了警戒与陷阱——除了值夜与巡逻的兽人之外,在每个帐篷的外面,还用铁链挂着一个人类奴隶,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在看到敌人的时候大声喊叫——就像是人类在庭院里放着的狗。这些“狗”,如果丑鸡和她的同伴攻破了部落,都会被杀死,和兽人一样,当然,他们可能是有苦衷的,或是无法辨别出丑鸡等人与其他兽人的区别,又或是自己的孩子,亲人,或是爱人受到了威胁,但……有很多事情,原本就是无法以对错来判定的。

    真香啊,铁匠在心里想。

    兽人的部落中正在预备晚上的食物,强壮的兽人女性鞭挞着奴隶催促着他们尽快收拾好肥美的盘羊,羊的油脂滴落在火焰上散发出的香味可以让一个饱足的贵人都为之垂涎三尺,更别说是连着三天只能用草籽与根欺骗胃部的人类了。

    兽人们并没有怀疑过这些突然闯入他们视野的盘羊,他们如同每一个自认为幸运的人那样肆意地享用了肥美的羊rou和酒,在星河升起的时候,他们就睡了,也许是因为这里距离兽人们所谓的王都只有数百里的原因,这些兽人几乎可以用懈怠与松弛来形容。

    丑鸡没有等待很久,在星辰的光取代了原先残留的阳光的那一瞬间,她就如同野兽一般,四肢着地地向前爬去,她的动作协调而又优美,速度迅疾且隐蔽,当她在一座帐篷前支起身体时,那个人类的奴隶才看到了她,那是个人类的少女,成为兽人奴隶的时间还不是那么久,这点从她尚算圆润的胸膛可以看出——她张开了嘴,想要叫喊,可又突然停住了,为了将这声尖锐的高声叫喊吞咽回去,她几乎用尽了自己全身的力气,但她确实没有发出哪怕一点声音。

    好孩子,丑鸡用唇语说,接下来就是杀戮的时间了,少女看着帐篷中火光升起,奇异地感觉不到一丝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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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人?”丑鸡问。

    “一百一十三个。”铁匠说。他看了一眼被区隔在人类奴隶之外的一些……人类,在丑鸡他们出现的时候,他们都大声地喊叫了,所以是对于丑鸡等人,他们已经是如同兽人一般的敌人了。

    就在丑鸡的同伴准备结束他们的性命的时候,其中一个人突然疯狂地大叫起来,他喊着一个陌生的名字,人们沿着他的视线看向丑鸡身侧——那个没有喊叫出声的少女正站立在哪儿,身上裹着一件兽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劫掠而来的斗篷。

    “他是你什么人?”丑鸡问。

    “我的……爱人。”少女说,但丑鸡无法从她的眼睛中看到一丝爱意。

    “你要我留下他的性命吗?”

    “不,”少女说:“他是一个商人,”她说:“也许是突然发现兽人这里奴隶买卖的利润才是最可观的,所以……这里都是他的朋友和伙伴,只是他没想到兽人从来没有想过和他做所谓的生意。”

    丑鸡点点头,她明白了,那个男人是第一个被拖去宰掉的,在被砍断脖子之前他还在不顾一切地大声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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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人的王庭没有任何固定的建筑,只是一顶接着一顶的帐篷,在最大的那个帐篷里,坐着格什,还有他所相信的一些年轻兽人们,所以缅怀过往的部落首领,祭司还有战士,不是被他驱逐和处死,就是留在了高地诺曼——他们坚持自己的意见,那么格什就让他们坚持,最后的结果每个人都能看见。虽然格什知道还是有一些祭司在嘀咕他jian诈的不像是一个兽人。

    今天格什是来宣布一件事情的,不过这件事情刚一宣布,帐篷里的兽人们就不禁喧扰起来了。

    “距离冬天还很远。”一个兽人战士迟疑地问道:“我们的王,难道我们现在就要去进攻雷霆堡吗?”

    格什笑了笑,发自真心地说,他并不介意地位低于自己的人提出疑问:“是谁规定的,”他说:“兽人们只能在冬季来临之前攻打雷霆堡?是谁?是伟大而强大的卡乌奢,还是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一个神祗?没有。”他威严地环视周围,尤其是那些祭司们,“那么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在人类做好准备的时候去攻打他们的堡垒?”

    “我们能够拥有多少武士?”一个祭司问道。

    “两万个。”格什说。

    “但他们仍然很小,”另一个祭司说:“他们还都是崽子。”

    “崽子一样有爪子和利齿。”格什一把抓过身边的一个兽人,他的毛发颜色还很浅,也有点稀疏,表明他确实还是一个幼崽,但格什掰开他的嘴,让兽人们看到口中尖利的牙齿。

    “我们应该继续等待。”先前的祭司说:“最好能够在卡乌奢的旨意之下。”

    “卡乌奢已经给了我们旨意,”格什粗暴地将展示用的兽人武士扔到一边,“我听到了他的声音,从高地诺曼的王都传来,”无视于祭司们的sao动,他继续说道:“也许你们还未能知道,卡乌奢的追随者们,高地诺曼激怒了一条古老的红龙,他们的王已经死了,而他们的王的儿子还在吃着mama的奶水。”

    他站了起来:“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让我们注视着雷霆堡,按照人类的礼仪与法律,在城墙上升起黑旗的时候,就是他们的领主要回归王都,参加国王葬礼,或许还有新王的加冕仪式的时候,而我们还要等他结束这一切,回到雷霆堡,做好防备的时候才去攻打雷霆堡吗?恕我直言,那仍然将是一场令可敬的卡乌奢震怒的失败。”

    祭司们交换着眼色,他们几乎不怎么敢与这位兽人之王对视,卡乌奢在上,看看他们的年纪,他们之中连一个毛发发白的祭司都找不到……没人想要,或是敢于继续与格什就这个问题针锋相对下去。

    但他们仍然有那么一点不甘心。

    仿佛冥冥之中,卡乌奢回应了他们无声的祈求,一个兽人武士突然高声请求进入帐篷。

    “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吗?”格什问道。

    “野鼠已经叼走了诱饵,”那个兽人武士说:“诱饵的香味飞散在呼啸平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