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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1996年的第一场雪】

    吃巧克力的陈言突然说:“小哥哥,咱们去放火吧!”陈诺马上附和说:“对!去放火!我把家里的火柴都拿过来了!”说着从兜里一盒火柴递给陈繁。

    林静一惊,忙阻止说:“不能放火,很危险……”

    陈诺和陈言一齐转头看她,充满敌意的问:“你是谁?为什么和我小哥哥躺在这里?”

    林静弄了一个大红脸,支吾说:“我是他同学……”

    陈繁向林静解释说:“放心,没事的,不是烧房子,咱这叫烧荒,你看那边的枯草,多诱人啊,简直就是在勾引我烧她啊,不过这可不是瞎胡闹,刀耕火种你知道不?咱们祖先都这么干……”

    秋末冬初,万物枯尽,田埂塘边有着无数的枯草灌木,正是放火的大好时机啊!

    陈繁和两个堂妹找来一些枯萎的树叶,堆积在田埂上,然后点燃,用它们引火。

    开始时,火苗又细又小,几不可见,只能目视着草地上的黑色的灰烬在迅速扩大。火借风势,眨眼间火苗就蹿到数尺开外,而陈繁和陈诺陈言这三个“纵火犯”心中也开始有了莫大的成就感。不一会功夫,原本宁静而祥和的田野中窜起了一条条火龙,清冽的空气中充塞着烧焦的味道,灰白的浓烟中一个个欢快的身影闪动着,呼喊着、欢叫着……

    大片的荆棘丛是陈繁的最爱。缘于荆棘上的细刺,荆棘丛中的枯草又深又厚,点起火来,火苗一下子就可以蹿起数米之高。再加上荆棘含有油脂,燃烧起来噼里啪啦的炸响,就像远处有人放鞭炮一样过瘾。

    两只小萝莉兴奋得直跳乱叫,林静也一脸惊叹,火光照在她可爱的脸蛋上,通红通红的。

    ……

    ……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进入12月份的第一天,初雪便降临清江市,这天是星期天,陈繁刚刚和林静在乡下被两只小萝莉纠缠了一天,累得要死,躲在暖暖的被窝里睡懒觉,听见母亲李香兰有点兴奋的喊他起床:“小繁,小繁,快起床,下雪了!……记得多穿点衣服!”又兀自叹说:“今年终于下雪了,这雪下得可真早啊!”

    陈繁这才把脑袋探出被窝,抬头朝窗外看去,由于角度问题,看不到大地和远山,但见窗台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天空则是灰蒙蒙的一片。

    他长出一口气说:“哦,终于下雪了。”仿佛等待了千年一般。

    如果不重生,他两年没见过雪了,算上重生,自从前世他大学毕业南下广东之后,已经有快十年没有见过这故乡的雪了,广东那里自然是不下雪的,虽然每年过年时他也回清江呆几天,但总是不巧,从来没碰到过下雪。

    他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好让自己能够将这雪这世界看得真切些,看得清晰些。

    雪依旧在下,轻盈的雪花,从灰白色的苍穹纷纷而下,翩然起舞,整个天空仿佛在举行着一场盛大的舞会,那些身着白色礼服的舞娘,踏着旋律,以优雅的舞步从天而来,在他眼前飘然而过。

    雪并不大,而且落地即融,化作雪水滋润干涸的大地,但房顶上,树枝上,草皮上,窗台上,都落了一层薄薄的积雪,与苍灰色的大地相映,仿佛一幅在宣纸上泼墨而成的山水画。

    前世的他就很喜欢雪,很喜欢下雪,下雪对于他这样一个江南出生从未到过北方的孩子来说,实在是一种奇妙而难得的经历,他记得他还在乡下的时候,每年一下雪,他便和陈思一起去捉野兔,那时候陈大虎有一支自治的**,还有一条土狗,他总是在下雪的时候领着他那条忠实又可爱的狗出去打兔子,他一天能扑捉到好几只,他引领了一场捉兔子运动,雪后,总能看见一些孩子在漫山遍野的搜寻,希望能邂逅一只野兔,于是整个冬天热烈起来,作为陈大虎的侄子陈繁自然也不甘人后,起先他是求陈大虎带他一起去,陈大虎嫌他太小,不能帮忙反而会是个麻烦,就死活不肯,于是陈繁就缠着堂姐带他一起去,堂姐疼他,又经不起他的缠人神功,只好点头答应了。

    抓野兔的时候,陈繁一般会戴一顶红色的帽子,那是堂姐为他织的,当时她不会呈圆形织帽子,于是以平针,象织围巾一样织了个长条,然后圈起来形成一个桶,把其中的一头封住,然后用剩下的毛线弄个球,挂上,就变成帽子了……在充分发挥了想象力完成杰作后,堂姐郑重了送给了陈繁,不过因为水平实在有限,线不均匀,再悲伤的加上:线拆自一个她自己的一件旧毛衣。当时陈繁很不喜欢,觉得好丑,而且是大红色,看起来像是女孩子戴的……堂姐伤心了,不理他,威胁不陪他抓兔子,他也就只好妥协了……于是从此他在堂姐面前多了一个外号:小红帽……

    那时候山里野兔很多,两个人经常走着走着看见一只兔子飞奔而过消失不见,这样正常的野兔跑得很快,也很狡猾,成年人都很难捉到,更别说陈繁和陈思这两个小孩,不过下雪时尤其是大雪,就有点不同了,因为雪太大就会越积越厚,兔子就蹦不起来了,只好找个厚厚的雪窝,顾头不顾屁股的一头扎进去,老老实实的躲着它的天敌。这个时候,既不用牵狗也不用架鹰,只要在雪没有把它的脚印全部掩埋时,沿着脚印追去,然后捉住它就可以了!但这种情况实在太少了,可遇不可求。陈繁和堂姐的运气不太好,所以总是空手而归,不过他们并不沮丧,反而兴高采烈的,因为捉兔子本身就是件好玩又刺激的事情,哪怕是从来没捉到过。后来陈思学着别人,用细铁丝做成套设置陷阱来捉兔子,不过由于材料有限,他们只做成了三个,然后小心翼翼的装在山上的雪地里,分在三处,隔得很远,生怕浪费了资源……然后就是每天来巡查,他们查得很勤快,一天几乎要来看二十遍才肯放心,陈大虎嘲笑说:“你们俩干脆一天到晚都守在边上得了!你们这样频繁的去看,有兔子来也给你们吓跑了!”这样他们才按住了性子,把每天巡查的次数减到了十八次……结果是,他们依旧还是一次次的失望,一来他们的套子实在太少了,二来他们根本不懂哪里下套好,三个套子都是想当然乱下的。不过,后来似乎是老天可怜他们姐弟俩,于是在某天傍晚派了一只笨兔子踩中了他们的陷阱……

    陈繁至今还记得姐弟俩在那片雪地上欢呼庆祝的情形……可怜一旁那只瘦瘦的兔子吓得直蹦……

    陈繁穿好衣服从床上爬起来,翻开自己的衣橱,在最底下的地方,找到了那顶红帽子,试图戴到头上去,不过太小了,根本戴不上,于是就顶在头上,然后照了照镜子,笑说:小红帽,你真帅。

    之后和堂姐分开,到镇里来读小学,认识了林静,他对林静最早的印象,就是他们二年级那年的大雪时,她跟在他后边,一路走一路摔跤,然后一路哭,哭得让他心烦意乱,于是拉着她的手,扶着她一路走到学校……嗯,与其说是“扶”,不如说是“拖”……

    那是他第一次拉她的手——小小的,软软的,暖暖的……

    这种感觉,哪怕是隔世经年,也不能淡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