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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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求个前程,那倒也没多大问题,总归是亲表弟,又不是外人。她连张琼都愿意帮,许行文自然不在话下。但她也不能一口应下,若是许行文半点魄气没有。她答应了,小姑妈回去一说,他就一心等着她给安排工作。若是这样不求上进,预备混日子,她才不愿意搭理。 “只要他肯努力,还愁找不到工作?您就是太cao心了。” 求人的事,小姑妈也不好逼迫太过,便转了话题。 “飞飞和他mama怎么没回来?” “飞飞舅舅二号结婚,他们去上京了。”楚天歌暗暗叹了一口气,已经猜到小姑妈要说什么。 “这样巧,也是,现在都工作忙,也就这两个节气都空闲些,”又说:“听说飞飞舅舅的工作就是肆肆安排的,她嘴巴也紧,一两年了,半点口风也没漏。” 楚天歌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把明丽雅的嘴巴缝起来,虽然她心里明白,这事其实也不怪明丽雅。只能说社会在进步,交通一天比一天方便,人民的消息也越来越灵通。 但是,能不能别盯着她呀。 “什么安排不安排的?不过,您也是不知道。我躺在医院里,他跟学校请了假回来的,见我那个样子,就没回校,直接和导师联系了,在家里写论文。他一边照顾我,一边写论文,公司的事他碰都不碰。当时他小叔家的儿子,就是鹏鹏,和熊熊一届的。也是学的计算机,专科毕了业。那还是他嫡亲的堂弟,过来找他,他一句话都没说,出了个题目,叫他写程序,写得不好,直接就打发回来了,连简历都没让他投。为什么?他能力不够,进去了什么都不会做,周围同事也要笑话他的。人家可不会管你是谁谁谁的亲戚,没有能力的人谁尊重你?再说他,若是个人就往公司里引,也不管人家能力好不好,谁还信服他?您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你一说,还真是这么回事。”小姑妈连连点头。 楚天歌便又说:“您说,飞飞舅舅要是没有能力,能进得了公司么?我一点不瞒您,我之前根本不知道飞飞还有舅舅,也不知道就在上京,还就在盛世里工作。他从来没去我们那边玩过,还是今年结婚送请柬过来,我才知道的。哪里知道,就是这个请柬,闹出一堆的事来。回来那天去我家家家里,我大舅妈也是问我,想把他什么侄儿弄进去,被我堵住了没说出来。” 又怕小姑妈不好想,连忙又说:“您还是先问问文文的意思,他要是真喜欢这个行业,就接着读个研,或者去外面报个班,最好还是读研。多用点心,别混日子。” 话说到这个份上,小姑妈也真不好说什么。就像她开纸厂,也喜欢那些手脚麻利的姑娘,做活快呀。那么明肆开着公司,自然也想找能力好的。理是这么个理,但搁到自己身上,还是不大舒服。 但她是长辈,也一向待人和气,心里不高兴,却哪里好意思发作出来? 正好二妈找过来,便起身出去打牌。 料着小姑妈走远了,莫芳华就说:“文文读书虽然不怎么好,但人踏实。学学你们也是知道的,比文文读书要强些,但聪明不用在正道上,有什么用?上初中时那么好的成绩,结果上了高中玩起游戏来,就倒数了,考的学校还不如文文。我看,考研文文还有希望,学学是指望不上了的。” 楚天歌也十分认同,不过许行学比起别的那些不学好的孩子,又强了许多。待父母孝顺,暑假也知道出去做事贴补家里,这些,便是很多好学生也办不到。家里亲戚六眷里,也不止莫芳华一个人这么说,但是楚天歌仍旧不愿意应和。从心里来说,她觉得许行学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也许他已经知道自己曾经错了,现在正努力改变呢。 “这几年大了,倒是陌生了,想一想,似乎几年都没见面了一样。” 见楚天歌这个样子,莫芳华看出她的想法,也不在意,顺着说:“你们都在外面上学,也就春节时能见个面,你这几年又总在那头,自然见得更少了。” 第二天见了明肆,楚天歌就问他。 “你说幺娘娘这回怎么什么都没说?连大娘娘还问了一句,她倒是一句话都没说。” 让人都以为她改性了。 “我资助他开了个店,娘娘还有什么好说的?” 明丽鹏那毕业证,完全就是混的,毕业时学分不够,找了楚天雪想法补够了才能毕的业,只怕连程序的格式都不清楚。明肆虽拒绝了他进盛世,但是都没要人开口,主动提出借钱他开店,绝对是看在是亲堂弟的情分上。 开店没要他们夫妻出一分钱,幺娘娘要真说了什么,那才是不识好歹。 这事明肆好像还和她说过,楚天歌脸一红,扭着手指,眨了眨眼,干脆装忘了算了。 “哦。” 又装傻,不会装还装,低着头那心虚样,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明天陪我去取衣服。” 明丽雅订了一件旗袍,绣花是纯手工刺绣,非常花时间。到楚天歌他们回来还没有做好,便约定做好了空运过来,时间正是明天早上。 大红暗纹绸缎,吹落一地的桃花,栩栩如生。 明丽姝等人都觉得旗袍太土气,穿着不好看,因听明丽雅花几千块钱做了一件旗袍,都顾着她是新娘子不好说什么,但那表情,让人一看就知她们有多觉得这衣服买得不划算,弄的明丽雅也后悔了,人前人后再不提。 拿回来,明丽雅只说好,却怎么都不肯试。 楚天歌知道很多人不喜欢旗袍,尤其是这村里,穿一件新潮点的衣服都有人说,便以为明丽雅是不好意思了。 “旗袍就得合身穿着才好,你现在不试,到时候穿着不好看,你自己也遗憾,是不是?” 每个女孩子都希望自己的婚礼的完美的,当然不愿意有一丁点的瑕疵,这才勉强同意进去换。 这件旗袍做得精致,用拉链就显得太粗糙,盘扣全都是手工做出来,十分漂亮。 明丽雅肌肤雪白,在正红的颜色映衬下,更显得肤如凝脂。高领显得她的脖子修长,贴身的衣裳,少女美妙的曲线顿时显露无疑。 她性子温和,略有些淘气,却让人觉得娇俏可人,粉色的桃花恰到好处地把这点点出来。 少女略显羞涩,微微颔首,竟透出一丝风情来。 整个人都亮起来。 明丽姝和明丽珊都是一脸的惊喜,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 楚天歌早见她穿过旗袍,是以并不惊奇。只是上前查看腰身袖子等地方,看要不要改动。 “若是把头发挽起来,效果会更好。” 明丽珊立马就说:“那赶紧盘起来,我们看看效果。” 又十分遗憾地说:“早知道旗袍这么好看,我当时怎么没想着穿旗袍呢?” 楚天歌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她,当时她还建议了,是她自己说太土气,连看够不肯看。 其实真说起来,明丽珊会是穿旗袍最好看的人。楚天歌和明丽雅都瘦得点,显得有些单薄。 明丽英就说:“没有东西,怎么盘头发?再说,我们也没人会呀。” 满脸笑容,眼睛粘在明丽雅身上就没挪开,可见也是觉得好。也许,还有羡慕。 哪个女孩没有一个新娘梦,只是现实总让人无奈罢了。 一时说得明丽雅也心动起来,看着楚天歌。 楚天歌好笑,她的包里真有簪子,是一对琉璃龙凤簪。一时兴起买的,买了才想起明丽珊盘头发不一定要用簪子,才没拿出来。 明丽雅春天烫的卷发,修剪后,痕迹仍在。楚天歌没有梳,直接用手粗粗梳理了两下,随意挽起,拿一根簪子固定。 几缕碎发随意飘在耳旁脸颊,或是垂落肩头,又添了两份娇媚。 头发才弄好,明丽娜和明母两个也上来看,正见着,都说好。 “没想到她倒是合适穿旗袍。”又说:“就穿得这一回,不该买这么好的。” 明丽姝笑着接过去,说:“可不能这么说,结婚一生才一次,就是浪费,也只得这一回,能有多少钱?” 明母只是摇头,却不再反对,问起头发。 “这是谁给你弄的,这样好看,我看比理发店盘的还好些。” 明丽珊和明丽姝两人立马指向楚天歌,说:“还能是谁?也只有她的手才这样巧。” 明丽娜就问:“这刚做的,只怕要过个水?” 楚天歌干笑道:“不用,我和那家的老板熟,早和她说了的,做好就送去干洗店洗了再给我寄过来。” 怕明丽雅当了真,又小声和她说:“这用丝线绣的花,可千万不能沾水,你过去穿了后记得送到正规的干洗店洗,别把衣服弄坏了,得不偿失。” 明母和明丽娜背对着她,都没注意到,明丽姝看见了没说。 明丽娜在问明丽雅。 “又是婚纱,又是旗袍,你准备出门的时候穿哪一件?” 明母也跟着问:“你婆婆那边怎么说?她要是不喜欢你穿白的,就穿这件红的出门。要我说,这一件穿着比那一件好。” 女孩子都有一个婚纱梦,明丽雅也不例外。 唯恐明母不许她穿婚纱出门,连忙说:“现在年轻人都穿婚纱,他mama不在意这个。出门的时候穿婚纱,头天晚上的正席和去他家里脱了婚纱后都穿这一件。” 楚天歌听着奇怪,不是做够了衣服么,怎么一件衣服穿两道?她想着,就问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