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狼烟起
过了七月,那佟搏术就带着一家人还有旱九春去京城了,而今年的透秀定在九月份,时间是相当有些紧张,不过他们一行一路上骑着马,再加上七月的天气还算不错,道路要好走的多,应该会比文茜他们来时花费的时间少。 说到这个旱九春,文茜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一件事,那就是在后世,宁古塔一直有一个黑妃的传说,其原形就是康熙的淳怡皇贵妃,也不知这旱九春会不会就是后来的淳怡,不过,这事儿到选秀结束也就能知个分晓。 佟搏术走后,十一阿哥就暂时接管了宁古塔的行政工作,较之前些日子那是忙多了,再加上他还在鼓捣着那枪,就更忙,尤其是这段时,东北各族都送来给朝廷的贡品,十一阿哥每天都要接待各族的使者,反正一早文茜送他出门,就基本上要等天黑才能见十一阿哥回来。 十一阿哥的身体,是经不得cao劳,因此,几天下来,刚被文茜补出来的rou又飞了,文茜心疼之余,也只有补药,膳食,再加上针灸的全方面帮他调理。 七月十八日,二年前,也是这天一大早,文茜从那拉夜香的太监手上接过小凤儿,所以,她就把这一天订为小凤儿的生辰。 这天一早,小凤儿就被打扮一新,一身粉红,绣着卡通图案的旗装将小凤儿衬的可爱非凡,一挂长命锁挂在胸前,走起路来便晃晃荡荡的,特别惹人眼,而那小腰间挂着的小荷包里,被塞的鼓鼓的,全是家里各人送的小礼物。 傍晚的时候,文茜正在厨房里同金嬷嬷一起做着小凤儿最喜欢吃的小点心。一边的炉子里炖着山参鸡汤,另一边捂包里捂着牛奶玉米羹,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了。 “小凤儿呢,怎么这一会儿都没看她来闹了。”文茜起身,站在门边问正拾缀着东西的二莲,二莲拿起地上的拨郎鼓,这是刚才小凤儿玩时丢在这里的:“小凤儿被文哥儿带出玩了。” 文茜点点头表示知道,等二莲下去,一边的金嬷嬷却道:“侧福晋,朱小子最近这段时间不太对劲啊。” “怎么不对劲了?”文茜好奇的问道。 “前段时间下雨的时候,我这腰疼的历害,早上躺不住,常常天没亮就起来活动,却无意中看到朱小子从外面回来,我问他了,他说是去外面打拳,我信了,可昨个半夜里,我睡不着,听到院子里有些响动,就出来看了一下,正好看到朱小子出去,我就奇怪了,再怎么早打拳,也不至于半夜里出去啊。”金嬷嬷皱巴着脸道。 这样啊,那到是挺可疑的,到是要找个机会问问他,文茜心中暗想。 “娘。。。”这时,小凤儿小跑着从前厅过来,小脚又快又急,还不稳当,朱文在她身后小心的护着。 “小宝贝,过来。”文茜张着手,让小凤儿投到怀里,然后将她抱起,狠狠的亲了两口小脸蛋,这小娃娃的皮肤就是好,软滑着,还带着香甜。 看着小凤儿舞着两手,文茜才注意到那手上抓着几个小人,每个小人都只有中指大小,但却刻的十分精致,各具形态,眉目分明,连发丝都能根根分清。 “这是谁给你的礼物啊?”文茜问道。 “是大胡子大叔送凤儿的。”小凤儿喜滋滋的道,两眼黑瞳清亮亮的。 “大胡子大叔是谁?”文茜望着朱文问道,有这一手雕工的那可不是普通人,似乎小凤儿的人缘还真不错呢。 “马屯街,大胡子木匠。”朱文茜回道永远是最简洁的。 “那小凤儿可要记得,要谢谢那个大叔哦。”文茜点着小凤儿的鼻尖道,心想着,这木匪哪天倒是要去拜访一下,手艺不错,正好请他帮忙在院里搭些适合小凤儿的玩具,比如后世常见的那种滑滑梯,摇摇椅,文茜还有个想法,就是结合了凡大师那木牛流马的技术,做出碰碰车。 “娘,我饿了。”小凤儿抓着文茜垂下来的发丝,奶声奶气的道,她在外面玩了这么久,小肚子都咕咕叫了。 文茜好笑的拍了拍她的小肚皮道:“阿玛还没回来呢,小凤儿不等阿玛了?” “要等的,阿玛没回来,小凤儿就不饿。”小凤儿拍着巴掌一幅很有义气的样子道,可随后,却有些委屈的道:“可是。。。阿玛为什么还不回来。” “唉,小孩子,哪能饿得。”一边的金嬷嬷听小凤儿饿了,那还得了,连忙冲着小凤儿招招手道:“小凤儿来,嬷嬷带你先吃碗牛奶玉米羹。” 小凤儿一听吃牛奶玉米羹,这个香香甜甜的,她最喜欢了,不由的笑眯了眼,然后又偷偷的瞧了瞧文茜,文茜好笑的摇摇头,将小凤儿放到地上,让她自己去金嬷嬷那边,心道,金嬷嬷你就宠呗,隔天,宠出个女霸王来。 瞧了瞧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早上出门的时候,文茜还特意叮嘱过让十一阿哥今天早点回来的,可还是晚了,小凤儿早等不住,吃好睡了,文茜有些不放心,便带了二莲出门,反正家离那官署不太远,便去看看。 到了官署,衙门差役进去禀报,不一会儿,就出来领文茜进去。 进了书房,文茜看到十一阿哥正趴在书桌上,面前,厚厚的一叠子拆子,边上也是厚厚的一叠。 看到文茜进来,十一阿哥站了起来,拉过文茜的手,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天色,有些抱怨道:“天都这么黑了,你怎么还出门。” “我不来成吗,凤儿等你吃饭都等睡着了,你也知道这么晚了,也不珍惜点自己的身体。”文茜有些轻微的抱怨道。 “瞧我这脑子,一忙起来就忘了,小凤儿没饿着吧。”十一阿哥一拍额道。 “有金嬷嬷在,谁能饿着她。”文茜笑着道,金嬷嬷疼凤儿已经疼到没边儿了。 “也是。”十一阿哥笑道,然后揉了揉有些发涨的眉心,整理好拆子,吹了灯,同文茜一起出了官署。文茜将带来的一件袍子披在十一阿哥的身上,七月的宁古塔,白天挺热,但晚上却是有些凉的,早晚温差比较大。 宁古塔街面上,一到了晚上就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冷冷清清的,只有一轮月亮挂在天上。 文茜同十一阿哥并肩走着,十一阿哥突然发出一声长叹,然后道:“今天戍边营那边送来消息,他们安排在边境的几个暗哨被拔了,尸体还让人丢在营门前。” “谁干的?”文茜惊呀的问道,这宁古塔周边的势力太多了,东北各族,俄国人,再上加土匪,还有马贼。 “拔暗哨的应该是俄国人,可我就有些想不通,即然他们只拨暗哨,不动明哨,显然是不想惊动戍边将士,那为什么又把尸体丢到宫门前呢?” “会不会是两拨人,一拨人拔暗哨,而另一拨人发现后,将尸体弄到营地里,算是报警。”文茜道。 “有这可能,不过也有不太合情理之处,一般人发现这事,只要报到营里,会有赏金的,还有那戍边营周围都是岗哨,要想将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丢到营门口,那也决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十一阿哥道。 文茜听着,心里不由的有些担扰,似乎这宁古塔要乱了。十一阿哥最担心的是俄国人,两国虽说已签定的和平协议,但私底下却是小磨擦不断,特别是俄国一些封地在边境的公爵,时常借机扩充地盘,在边境上游荡的好几股马贼,背后的支持者就是这些俄国公爵。 “文茜,我明天要同甘虎去一趟大山里,找一些鄂伦春的猎人来。”十一阿哥又道。 “找他们干什么呢?”文茜问道。 “怕是要起战事了,我想找人配备上我研制的那种连珠枪,相信到时,一定具有绝强的杀伤力。”十一阿哥有些兴奋的道。 十一阿哥研制的那种枪虽比不上后世的枪支,但较这时代的却便利多了,射程也远的多,杀伤力也强,绝对可算作奇兵,可文茜好奇了,这宁古塔侍卫和兵士最多,为什么一要去找鄂伦春猎人呢,便好奇的问了。 “这个我也说不上来,但是这枪我让侍卫和一些士兵试过了,虽说威力不小,可这些人准头太差,一时半会儿不能用,倒是那些鄂伦春猎人出身的士兵,几乎拿了就能上手,知道整个官署的侍卫和士兵,谁射的最准啊,是甘虎,而甘虎的父亲是鄂伦春人,他小时候也是个猎人,只是后来被挑选当了侍卫,据他说,最近的山里就有一支鄂伦春族人,我想去看看。”十一阿哥道。 原来是这样。 第二天一早,文茜准备好山林间必备的物品,药品和一些干粮,然后就送十一阿哥进山了。 接下来两天,宁古塔还显得比较平静,可就在第三天的傍晚,文茜当时正在饭堂里,听到街上一阵乱哄哄,出来一看,便看到一个将士,单人独骑,一身血衣的从那城门口冲进来,手里高高的举着战报,东边敌袭,俄国人的火枪队越境了。 同时,一堆堆的狼烟自东边升起,直达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