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只要相爱就足够了吗?
“我能不能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如果明美酱真的因为我的关系要和贵社解除合约,请问大概要多少赔偿金?” 当高岛佐江说完了这番带有警告意味的话之后,林修一语气严肃的向对方询问道。 “林警官,我想您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了!我刚才的那番话并不是想用赔偿金的问题来威胁您。事实上,平田事务所也从来没有因为艺人个人的情感问题而真的向旗下的艺人索要这笔赔偿金!” 听到了林修一有些不忿的语气,高岛佐江首先调整了一下自己说话的方式和态度。她的目的并非是想要和林修一闹个鱼死网破。而是希望通过坦诚的交谈,让林修一明白明美现在是不能和任何的异**往的。明美今年只有16岁,可是她还有着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在明美的身后,还有一个团队再为她的梦想而努力着。 高岛佐江沉默了一会儿,眼看着林修一逐渐缓和下来的表情,心里觉得对方既然肯在首映典礼的问题上和自己合作,就应该是一个能够用道理说服的人。于是她略微沉默了一会儿,随后便开口向林修一问道: “听说林警官您是警视厅的精英官僚,能不能请教一下,您再警视厅工作了多长时间了!” “我吗?其实时间并不算长,只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而已!” 林修一冷冷的对高导佐江回答道。 “如果算上我进入这个行业的经历的话,今年已经是我为平田事务所工作的第七个年头了!在这七年的时间里,我看到过太多艺人的起起伏伏。除了极少数的成功者之外,大部分的女孩子就连一点浪花都没能够溅起来,就彻底的告别了这个行业。您想不想知道这些人都去了哪里呢?” “嗯……正要向您请教!” “她们这些女孩子,嫁人的嫁人,回老家的回老家,其实干什么的都有。不过,这些人还不能说是最惨的。有不少女孩离开的时候其实并不不甘心,而小小年纪就已经梦想着成为明星的这些女孩也早已经过了读书的年纪。其实摆在她们面前可供选择的路并不多。我曾经负责过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女孩,当年她也拥有着不输于明美的先天条件,一经签约就成为了事务所重点推出的新人。不过之后却因为和某个行业内风评不佳的男性艺人发生了不伦的恋情,而最终只能是和事务所解约,黯然的离开了艺能界。当时,因为负面新闻的缘故,原本已经和她签订了代言合同的企业不但纷纷和她解约,还让她背负上了巨额的赔偿金。迫不得已之下,她只能靠拍摄成人电影来偿还债务了……” 听到了高岛佐江的这番话语。林修一已经明白了对方所要表达的意思了。赔偿金的问题,事务所方面也许不会真的追究。但是,那些和艺人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大企业呢,他们会轻易的放过代言自己商品的艺人吗?要知道,明美几乎是同年龄段影响力最大的女艺人了。光是林修一知道的代言广告就包括了资生堂和三得利这样的一线品牌。如果明美真的因为恋情而惹恼了赞助商的话,赞助商真的会善罢甘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