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甘心
这三两银子,可以说是把中午吃饭时花出去的钱都赚回来了,还多出来一两呢! 凌云看了看手里的银子,不禁对众人感叹道:“以前读书时,看到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之前我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 虽说这三两银子还远远谈不上“黄金屋”的这个层次,但是这毕竟是凌云利用书里学到的知识,赚到的人生中的第一笔钱,不由得要感慨一下。 众人齐齐点头表示赞同,李虎更是在畅想着未来,说道:“照这个速度,一个下午三两,一天六两,一个月就是一百八十两,一年下来就是两千多两啊!我的天哪!” 众人听完后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就算是两千两好了,什么概念?之前说过,金朝的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九百块,那一年下来就是现在的一百八十万,这个收入在金朝来说,那已经算是富豪级别了,毕竟那个时候是农耕时代,个人能一年收入这么多的,没有几个。 就算是凌云的老爹凌禹,一年也才三百两左右而已。 不过凌云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哪里有这么容易,这是因为现在这个东西刚出来,大家觉得新鲜,而且现在正值节日,人多,这才卖的多,等过了这几天,可就没有今天这么好的行情了。” 大家想想觉得也是,就是图个新鲜劲儿,等这个新鲜劲儿过去了,真正用的到这种弓的,也就是几个猎户,可是就一个永宁城,再加周边的村子来说,能有几个猎户,再说,猎户也不可能每天都来买弓,要是这摊主做的弓质量不错,说不定能用上好几年呢,这摊主要是想靠这样发家致富,那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钱到手了,凌云觉得自己也算有点本钱了,这几天再看看,如果有什么可以发展的,把这些钱当本钱去进货,再把进来的货卖出去,赚个差价也是不错的。 逛了一下午,大家也都累了,就想找个地方歇歇脚,顺便吃口饭,然后就回帮里去。 有了中午的经验,这次大家不在往那种看起来就很高档的酒楼去了,就在街边找了一家小酒馆,把晚饭解决了,果然,这次点的都是家常菜,也没有酒水,所以这钱就没花多少,才只有半两碎银。 吃完饭,天也暗了下来,但是城里却没有要平静下来的意思,一家家店铺不但没有打烊,反而都点上了灯,因为现在正是永宁城人流量最多的几个节日之一,不趁着这个时候多做几笔生意,那还等什么时候? 但是现在还不是中秋节,所以那些花灯和猜灯谜用的灯笼都没点上,但即便是这样,所有店铺点起来的灯,将永宁城的每条街道照得明亮无比。 重要的一些huódòng都会等到中秋节那天晚上才会开始,所以尽管众人还没有玩够,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到了帮里。毕竟重头戏还在后面呢。 第二天,众人依旧起早,结伴而行,自然这一次,还加了个冷月馨一起。 凌云让大家先自己去看看别的东西,中午就在昨天晚上吃过的那家小酒馆里碰头,自己则一个人来到了昨日与那摊主约定的地方,毕竟凌云一个人过来就够了,没必要让大家跟着一起。 况且现在李虎和冷月馨正是发展的好的时候,多给他们制造一些单独相处的机会,也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