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贪婪
柯尔塔营地,这里是雅典城郊的一处营寨,奴隶在开辟的田地中劳作,几名充当监工的士兵,趾高气昂的来回巡视,每个人手中都提着木棍,如果看到有人偷懒,就会毫不留情的打上去。 中队长阿里克斯,手中把玩着一枚金币,这是达利克金币,上面有一个胡子卷曲的男人:大流士。 自从击败强盛的波斯以来,这个国家铸造的达利克金币、西格罗斯银币,在希腊各大城邦的贸易中偶尔能看到,阿里可斯手里的这一枚,是一名波斯商人进献的。 可惜,这里只是为了监视奴隶,临时修建的地方,并不是真正设立的关卡,没办法向那些商人收税。 阿里克斯忍不住怀念,自己20多岁,曾经做为一名雇佣军时,在塞浦路斯岛战斗的日子,爽口的果酒,全麦面包,棕枣,还有美妙的女人,随心所欲的抢劫和杀戮,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40多岁,做为一名战士已经过于衰老。 “阿里克斯队长!” 一个手提刺枪的短发小个子跑来,这是柯尔塔营地充当营哨的士兵。 “小戴弗斯,这么慌张干什么?” “有人,有人来了!” 脸上还带着少许稚气的小戴弗斯慌乱的说:“我看到,有三个人向营地前来,那三个人很奇怪!” “奇怪?” “是,是的!”知道阿里克斯队长性格的残暴,这名不到16岁的孩子,心中十分敬畏,他结结巴巴的诉说着,“三人中,有一个胖子,简直和我见过的最胖波斯商人一样胖!相貌绝对不是波斯人,也不像拜占庭人,色雷斯人,小亚细亚人……我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地方。” “而且,他们的衣服打扮,很……很……” 小戴弗斯转着眼睛,试图从头脑中寻找出词汇形容,但他发现,自己实在说不出对方的穿着,到底什么样。 “队长,你还是自己去看一看吧。” 阿里克斯想了想,将一套缀着铁片的皮甲,穿在了身上,这是他曾经从马其顿人手中缴获的战利品。又装备了保护手臂的护手,保护小腿肚的胫甲,拿起一把希腊战刃系在腰间。 这其实就是一种铁剑,类似曲剑,长度约65厘米略微有一点弧度。 “奥科罗,亚西斯特斯,盖德乌斯,跟我走!” 这名中队长喊的是手下最精锐士兵们,曾经受过战争的洗礼,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留了点伤疤,不过三人不是军官,没装备铁剑,每个人拎起一根刺枪,又各自提一面圆盾。 离开营地站在这一处小镇门口,阿里克斯才明白小戴弗斯说的“奇怪”代表什么。 这样的相貌,就连年轻时做为雇佣兵,到过许多城邦的他也没见过,不过这名中队长,目光更多聚集在三人的衣着装扮上。 琰罗是简单的黑牛仔裤、黑白条纹的衬衫。 王东伟是蓝色长裤,棕红色皮夹克,上面有条状金属片的牌子做为装饰。 朱小勇是肥宅的标准打扮:一身黄。 这完全超出了阿里克斯的想象!希腊最常见的衣着,一种是克里特式:男性上身穿褶皱短衣,赤膊,下身是包缠式的褶皱短裙,中间用一根腰带缠上,称为基同;一种是雅典式,整块的矩形布料对折,围住身体,以别针和腰带固定,称为希玛申。 三人的衣服,和他所见过的风格完全不同,而且材质也绝不是亚麻布或羊毛。 “那是什么皮甲?” 现代的廉价皮革夹克,给了这四名希腊士兵,极强烈的震撼。 希波战争,击败了强盛的波斯帝国之后希腊达到了繁荣的鼎盛,特别是雅典城邦——做为希腊中最民主和强大的城市,贸易中心,他们见过很多人,却没有这样的。 “布匹的染色,还有华丽的皮甲……” 阿里克斯的心中开始揣摩,若是将那个胖子身上,鲜艳的黄色衣服扒下来,做成一件希玛申……不,感觉不够,只能做基同了。而那件橘红色的皮甲,献给元老院的大人物,自己的身份,就不会只是一名中队长了吧? 对身后的三名士兵,使了一个颜色,这三人顿时明白了,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一丝兴奋之色。